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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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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皮鞭三下再看看後續問題...
拒絕酒測先皮鞭一下,再看看是否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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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TUBE]ZDwIi-HofHY[/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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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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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立委怎麼辦... 我在想, 要是被分到, 是洗"一堆"大體, 這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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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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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意思就是這樣沒錯 就是要讓那些酒駕在旁邊看者就對了(或幫忙搬或拿東西) 主要洗大體或化妝等還是都由專業人員來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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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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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CSI有演過,讓一群酒駕者在一旁看車禍身亡者的慘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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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5 您的住址: 草叢裡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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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但還是要有配套 而且不能罰金 因為一定會有人故意不去報到執行 然後看能不能罰金 所以一定要立法 未報到執行就通緝 抓到後就先判刑6個月以上不得罰金 然後先去關6個月出來之後還是要再去洗屍 有錢的人是不怕罰金的 但是坐牢洗屍他們就真的會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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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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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傻了,執掌國家立法大權的都常常在酒駕了,哪有可能修改對自己不利的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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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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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啥意義。
沒有人注意到,這是議員的提議,而議會通過的自治法規,不影響刑法或刑事訴訟法,也就是說就算議會通過,也沒辦法強制要求酒駕者去清洗大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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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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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直接扣交通工具、直接先關個三、五天走行政程度,這樣就夠嗆了
不會痛就加到覺得痛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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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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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用想那些有的沒有的
關就對了 初犯就是關六個月再加罰金 再犯累犯的往上加重刑期和罰金 一般人怕關,有錢人更怕關,應該說沒人不怕關的 現在就是立法的人怕哪天害到自己 所以遲遲不敢加重刑罰 別跟我說什麼比例原則,酒駕上路幾乎同等殺人預備犯了 對那種人那麼無比寬容幹嘛 從來只聽過酒駕撞死人,沒聽過煙駕撞死人的 結果抽煙的人社會地位比酒駕的還低 酒駕的人繳一次錢就海闊天空 抽煙的人要一直付保護費還得不到保護 有聽過在家發煙瘋砍死家人的嗎,有聽過在海產店發煙瘋翻桌打架的嗎 有聽過抽煙過度導致神智不清被撿屍的嗎 蔡10、五月天、謝金燕、王力宏 幾乎你看過的所有大牌藝人團體,全部強力為酒代言 趕快來喝啊,好嗨森啊,好爽啊,潮到爆啊 然後喝完一出事就大條的,而且通常都是兩或三個家庭一起破碎 事實都證明酒駕一堆累犯,政府還是放任這些殺人預備犯四處跑 連處罰都不敢太重,要可以易科罰金要給很多次機會 沒人敢動酒商,我都想這些酒商的背景到底是強大到什麼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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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夢似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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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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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現在酒駕太多罰不怕,監獄都關到爆滿,只好放出來~ 監獄塞滿了!酒駕3次監獄塞滿了!酒駕3次累犯多 中檢「自行」改易科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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