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2
					
				 | 引用: 
 同意,從沒看過路上送貨的司機時速低於60的。  | ||||||||
|  2013-08-04, 07:06 AM
			
			
	#21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 介議您去找專業的~~~~~ 這邊 可能沒有專門在處理這種事情的人。 網友們 給的資訊是有限的。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
|  2013-08-04, 02:01 PM
			
			
	#22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854
					
				 | 講 30 km/h 是專業的表現 無論是真或是假 因為台灣道路正常速限最低的就是 30km/h 所以出車貨不知速限通通講 30km/h 就不會被判定超速 沒錯判定超速與否 看筆錄第一時間講的 你開多少 除非是有施工掛速限 10km | 
|  2013-08-04, 02:47 PM
			
			
	#2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 引用: 
 錢太多就去找 目前按照這些資訊猜想 機車的責任絕對比較高 ( 變換車道、轉彎 ) 找律師,起碼一二十萬,不論輸贏,律師費都會入袋 找車禍黃牛、保險黃牛 抽成一成到三成 目前我可以想到的金額 一成起碼二十萬 兩成起碼四十萬 ( 目前行規大多兩成左右 ) 三成起碼六十萬 而這個錢,就算沒有簽委任契約,死者的家屬也可以領到 打官司不論輸贏,黃牛都可以領到 嫌錢太多,可以找我啊 反正不論輸贏起碼二十萬入袋 ( 一成,佛心來的 ) 如果還有其他有的沒的,在累計,我拿到的佣金 ( 酬金 ) 更多 = 通常為了搶客 大家都說得很好聽 我們很專業,處理很多了,這個很稀鬆平常,很簡單,沒問題 委任時增加一張契約文件 總金額需要超過四百萬或者六百萬 限期半年內一定要拿到錢,金錢確實入帳而且可以領取花用 否則全部免費提供服務 你看誰敢簽 不管是律師還是黃牛 應該沒有人敢簽 如果再附加一條,不只免費,還倒貼十萬,贊助 更加沒有人敢簽 專業不是放在嘴巴,說給人聽得 是要做出來給人看得 嘴巴上的專業,我呸 !! | |
|  2013-08-05, 08:10 AM
			
			
	#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