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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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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懂法律非主要條件,跟變魔術一樣知道訣竅, 你還是無法像大衛一般,鄉民可以去法院裝傻看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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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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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所以每個人都一樣,遇到可以方便行事的時候,請問有幾個真的遵守禮義廉恥? 所以批鬥律師前,不如灑泡尿照照自己的嘴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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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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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是其次,重點是大家都是自己人,自然從寬認定,而非懂與不懂, 否則這陣子報發票那群人怎麼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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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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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保護會使用的人
不是保護尊守法律的人 這點請注意 你不去瞭解法律 法律才不保障你 你看過立法的人會自己綁自己手腳嗎? 很多文字就是模擬兩可 可以這樣解釋,也可以那樣解釋 說白一點 立法的人就是玩法的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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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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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當黑道成為司法委員會主席的時候真的是很恐怖的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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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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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可無限延伸的漏洞~~~~~ 這樣算文字遊戲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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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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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的路上 我不得不超速
雖然是錯誤的行為 但變成這樣的駕駛習慣 有很大的一部分是被逼出來的 只要沒跟上車流 或保持的安全距離稍大 就會引來危險超車 就算超得還算安全 那些超車的駕駛通常也喜歡超車成功後壓縮自己的安全距離 然後頻踩煞車 結果引來一個飆仔後 就得保持更大的安全距離 紅綠燈/路口的密度太高 而且有意或無意設計得不連續 騎車開車都差不多,油價很貴 車輛稀疏的情況下 我喜歡把車速保持在50-60之間 但明知道這個路口不快點通過 下兩個路口就會連續遇到紅燈時 我就會加足馬力趕緊通過 這時就不得不超速甚至搶黃燈了 對我而言 超速跟鑽漏洞無關 只是謀求道路上的安全與順暢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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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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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都講得這麼清楚為什麼你不會遵照速限,不就是證明,台灣人愛鑽漏洞的習慣?(攤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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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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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心警察或監視器在後面拍照 誰管道路上的安全與順暢 公事公辦 此文章於 2013-06-21 09:28 AM 被 yaohoung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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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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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的太多了。
我不要指明哪些人,你們自己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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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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