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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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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台南市
文章: 77
引用:
作者紹興師爺
應該是蘋果強佔了一塊空地要跟三星收停車費
Google好心提醒三星,蘋果是個惡霸,養了很多小混混等著勒索你
沒事不要到蘋果的地盤停車
後來三星的律師舉出證據2001年空地已經有人買了
蘋果後來拿的2007年權狀是有問題的
沒想到陪審團的67歲阿伯和蘋果是同鄉
一口咬定說Google叫你三星避開蘋果的地盤,代表空地合法所有權人是蘋果的

※事實上在產業界迴避設計很常見
迴避設計不代表承認對方的專利權是沒問題的
三星實際上也舉了反正要推翻蘋果專利


那請2001的地主出來告呀?,誰買的土地,叫他出來告蘋果呀,這不是最簡單的事,

還是沒人敢承認有買這塊地?
     
      
舊 2012-08-30, 09:31 PM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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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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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39
引用:
作者xdsgeta
那些一窩瘋的廠商你還能要求什麼?別的廠商跟進不代表他說的沒錯,
觸控螢幕好用不代表沒人想用styles,我最討厭假不死的就是這一點
講的好像他就是大家一樣

觸控螢幕跟styles本身並不衝突,在某些場合觸控比較好用,但在某些場合沒筆會很幹,尤其是螢幕小到不行的情況下

這就讓我想到假不死說關於螢幕大小的另一句話....當年他說了之後我就等著看他掌嘴,可惜看不到了...
自從買過iphone之後我就發誓再也不買螢幕這麼小的智慧型手機了

好險三爽注意到這一點,已經準備買NOTE2了



賈伯斯並非神 蘋果也有失敗產品
外電 報導

賈伯斯擔任蘋果執行長任內,推出許多叫好又叫座的產品,像是iPod,就成功的擄獲消費者的喜愛。賈伯斯:「這是全世界最受歡迎的音樂播放器。」

不過這麼多成功產品的背後,賈伯斯也曾推出過許多失敗的產品,1983年,推出了莉莎電腦,是史上第一部採用「圖像化使用介面」的電腦,但是售價太過昂貴,被同一年上市的麥金塔淘汰。

USB滑鼠,這個在1998年跟iMAC一起上市,造型也相似的滑鼠,據說非常不好用,10年後,還被選為10大最糟高科技產品;還有Power MAC G4 Cube電腦,外型流線非常突出,但本身效能並不是太好,而且價錢太貴,很快遭到市場淘汰。

另外,1981年推出的蘋果3號電腦,定價偏高,被IBM擊敗,1989年的NeXT電腦,也是售價太高,不受消費者青睞;在iPhone之前,蘋果曾經和手機大廠合作,在2005年推出音樂手機,但硬體容量太小,傳輸速度過慢,失敗的產品,還有畫質太差的蘋果電視盒,價格還訂的很高,當然賣不好。
 
舊 2012-08-30, 09:31 PM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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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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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引用:
作者taisheng
假如這條証據有列入討論,也只有一票,表決時也會被否決,

不然麻煩請找出其他九名陪審員,承認不懂技術的言論,

其實陪審員不懂技術也沒差,只要懂禮義廉恥,就可以了,


如果有美國的訴訟經驗會發現當陪審團當****現一個領導者的時候對於陪審團是有很大的影響力. 在電影當****現的某陪審員特立獨行堅持跟主流死磕的情況,這個在現實發生的可能性不高, 尤其是這並不是重刑判決不需要全體陪審員一致認定. 當然在其他9個說話之前鍵盤柯南可以說某人肯定是胡說八道為了出名啥都可以黑白講.
舊 2012-08-30, 09:35 PM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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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iniva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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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自大的島嶼
文章: 1,149
引用:
作者紹興師爺
其實第一支比較有名全螢幕的觸控手機,是2004年moto的E680
那時候手機螢幕是2.5吋就很大了,蘋果都還沒決定要賣手機

以前的智慧型手機,不流行上網,也沒有那麼多APP,其實並沒有多點觸控的需求
還有以前的觸控技術都還是單點觸控的電阻式
一直到後來電容式觸控才改善
沒有硬體廠商的技術逐漸發展成熟,
賈伯斯和郭台銘摔再多次手機樣品都做不出來



講這些不是廢話嘛??

那iphone出來的同一年,
其他品牌做出了什麼樣的手機?

既然幾位都說:
iphone不具原創性,
iphone也是倚賴硬體廠商的進步,
iphone那些專利都是無足輕重。

那麼三星為何還要「參考」iphone這些不具有「原創」的設計。

這些「不重要的」設計,很難去迴避嘛?
舊 2012-08-30, 09:35 PM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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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iniva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紹興師爺
其實第一支比較有名全螢幕的觸控手機,是2004年moto的E680
那時候手機螢幕是2.5吋就很大了,蘋果都還沒決定要賣手機

以前的智慧型手機,不流行上網,也沒有那麼多APP,其實並沒有多點觸控的需求
還有以前的觸控技術都還是單點觸控的電阻式
一直到後來電容式觸控才改善
沒有硬體廠商的技術逐漸發展成熟,
賈伯斯和郭台銘摔再多次手機樣品都做不出來



這就是為什麼蘋果打贏官司


另外,2001年影片裡面的縮放方式
其實跟iOS裡面的不太一樣
一個是邊框的縮放,可是內容還是一樣
一個是內容的縮放,文字圖片會放大縮小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蘋果勝訴的原因之一?

此文章於 2012-08-30 09:44 PM 被 Toluba 編輯.
舊 2012-08-30, 09:37 PM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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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灰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49
引用:
作者紹興師爺
其實第一支比較有名全螢幕的觸控手機,是2004年moto的E680
那時候手機螢幕是2.5吋就很大了,蘋果都還沒決定要賣手機

以前的智慧型手機,不流行上網,也沒有那麼多APP,其實並沒有多點觸控的需求
還有以前的觸控技術都還是單點觸控的電阻式
一直到後來電容式觸控才改善
沒有硬體廠商的技術逐漸發展成熟,
賈伯斯和郭台銘摔再多次手機樣品都做不出來


是嗎
我怎麼覺得是APPLE帶動這些風潮
當初APPLE要推行這個的時候
被多少大老闆酸...
怎麼現在搞的好像是當時科技不進步

APPLE只是剛好找到點而已

故步自封的是誰?

雖然我不是頻果的信徒

他的想法比哪些電子大廠的老闆
好太多了
舊 2012-08-30, 09:43 PM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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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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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39
引用:
作者afeiniva
講這些不是廢話嘛??

那iphone出來的同一年,
其他品牌做出了什麼樣的手機?
既然幾位都說:
iphone不具原創性,
iphone也是倚賴硬體廠商的進步,
iphone那些專利都是無足輕重。
那麼三星為何還要「參考」iphone這些不具有「原創」的設計。
這些「不重要的」設計,很難去迴避嘛?


因為這些觸控方式比較直覺,已經變成消費者的習慣
但三星還是有嘗試發展自己的創意
譬如S3有無線充電和手機捕捉使用者眼神
當然三星絕對不是技術創始者,要申請像蘋果這麼惡霸的專利很難
但至少目前商業化的腳步還是處於領先

譬如講到用滑鼠的視窗系統,大家都會想到微軟
可是微軟也絕對不是技術創始者,微軟也是參考別家系統
才能發展出以前的win95 win98這些
但成者為王敗者為寇,大家現在只記得微軟
微軟是成功者,但不是技術創始者
很多網友現在卻都把兩這者化為等號
舊 2012-08-30, 09:46 PM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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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師爺離線中  
灰灰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49
引用:
作者紹興師爺
因為這些觸控方式比較直覺,已經變成消費者的習慣
但三星還是有嘗試發展自己的創意
譬如S3有無線充電和手機捕捉使用者眼神
當然三星絕對不是技術創始者,要申請像蘋果這麼惡霸的專利很難
但至少目前商業化的腳步還是處於領先

譬如講到用滑鼠的視窗系統,大家都會想到微軟
可是微軟也絕對不是技術創始者,微軟也是參考別家系統
才能發展出以前的win95 win98這些
但成者為王敗者為寇,大家現在只記得微軟
微軟是成功者,但不是技術創始者
很多網友現在卻都把兩這者化為等號



所以你覺得三星很屌?
舊 2012-08-30, 09:51 PM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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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she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台南市
文章: 77
引用:
作者Toluba


這就是為什麼蘋果打贏官司


另外,2001年影片裡面的縮放方式
其實跟iOS裡面的不太一樣
一個是邊框的縮放,可是內容還是一樣
一個是內容的縮放,文字圖片會放大縮小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蘋果勝訴的原因之一?


一看就知道兩者的演算法不一樣,iOS的功能強大許多,再加上進步到多點觸控,

卻還是有人睜眼説瞎話那是同樣的東西
舊 2012-08-30, 09:52 PM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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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sheng離線中  
nawtequaliz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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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58
引用:
作者taisheng
那請2001的地主出來告呀?,誰買的土地,叫他出來告蘋果呀,這不是最簡單的事,

還是沒人敢承認有買這塊地?

雖然我不想幫三星說話,但我覺得你的論點有誤,

打了一大堆字,看了之後都覺得是廢話,算了,不想躺渾水。

此文章於 2012-08-30 09:55 PM 被 nawtequalizer 編輯.
舊 2012-08-30, 09:54 PM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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