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
引用:
那個不是LIVE!嗎? 版權歸誰 另外 台灣霉體應該沒那麼大的膽子吧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59
|
張菲 余天這幾個能在綜藝界立足那麼久 一定有他們自己的一套
而這次他們這些資深的藝人跳出來講話 讓我感到這件事情一定沒那麼簡單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mask
文章: 1,069
|
1逼婚不成
2拆夥+讓出版權+男主角換人確定 3家人不諒解+金錢壓力 4......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
http://tw.news.yahoo.com/050517/47/1u4mu.html
BBS罵聲連連 轟禕令人作嘔 【大成報 記者 陳于嬙/報導】 「倪夏戀」電視新聞炒得兇,前(15)晚夏禕(新聞、網站)由日本返台,短短一小時就在網路上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短短一個晚上的時間,台大椰林就暴增 1000 多封留言,奇摩雅虎的大摩域網站更有人以「夏禕是個令人作嘔的女人」為標題,有網友為夏禕抱不平,也有網友成立「反夏禕聯盟陣線」,雙方在網站上展開熱烈辯論賽! 夏禕前晚在機場的潑辣表現,在記者會的「模糊焦點」言論,都在網路上掀起一股蒐證風,網友們如同柯南上身,要求夏禕「就事論事」,並請程平正拿出三項證據,要夏禕說清楚。 台大椰林BBS上,署名appleflower (蘋果花) 網友提到:「她發言很自我吧! 不鳥人,一付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一臉的狠勁,罵人時簡直就是潑婦一個,我看她連楊登魁的喊話都不怕,倪的原配在台她還敢叫囂。 」另外「 THE 網友」則指出:「撻伐的是夏小姐在媒體上的反覆,其實很多公眾人物都這樣啊!好像今天說了,大家就會忘記他昨天說過什麼,鬧劇啊!都是鬧劇,她說法前後不一也是私德的一部分,小時候有教過,這叫說謊!」 網友susantsai (愛遠) 則將倪夏之間的諸多羅生門,比喻成去年319 槍擊案很像。 另有 silksilk (ss) 提到:「假如真要繼續演下去,台灣人的確鬥不過這個上海姑娘,那麼延請大陸人來和她對戲,應該非常有看頭。」 在奇摩雅虎的大摩域BBS中,網友windelin則持相反意見表示,如果當初倪敏然(新聞、網站、商品)先生不劈腿的話後面甚麼事都沒有,這樣想起來夏老師才是受害者,而倪敏然只是一個兩邊關係搞不定去自殺的花心男,不值得同情。 如果因為倪敏然先生自殺而怪罪夏老師,對夏老師並不公平。 還好PCDVD沒有上榜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
引用:
資深..... 呵 資深又怎麼樣 這樣算什麼資深 要就把話說明白說個清楚 這樣你來我往的要玩多久 當這個是連續劇嗎? ![]() 資深... 有幾個手上有證據的 有幾個真的了解這次的事情 有嘛 就出來說話啊 不要像烏龜一樣縮在自己的家裡面放話 沒有嘛.... 就乖乖的過自己的日子吧 什麼...不方便說出來... 那麼請店店過自己的生活去 資深...結果還是沒什麼兩樣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
http://tw.news.yahoo.com/050517/195/1u6zq.html
余天夫婦對夏禕氣憤難耐 呼籲有『證據』的人都站出來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東森新聞報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夏褘對倪敏然(新聞、網站、商品)的死,堅持自己沒錯態度強硬,身為倪敏然的好友余天(新聞、網站)夫婦和張菲都相當生氣,昨晚齊聚演藝協會,密商反制之道,李亞萍甚至痛罵夏褘不但沒放下屠刀,還拿機關槍到處掃射,看到夏褘理直氣壯否認倪夏戀,卻沒有絲亳歉意和悔意李亞萍氣的邊罵邊擦眼淚。 李亞萍大喊:「她沒放下屠刀,還拿著這麼多把屠刀,拿著機掃射別人?大家是你掃射的對象嗎?難道你一點過錯都沒有嗎?我替他們母子抱不平!我的一個好朋友,台灣演藝界的國寶,就這樣走了,難道我們不能發一點點聲音?」對於夏褘砲火掃到李麗華,這股氣李亞萍怎麼也吞不下去。 李亞萍耐不住性子繼續喊著:「什麼叫做『我回來了有人要走了,心虛』?她本來就訂好的行程,人家來去還要告訴你嗎?我們演藝界已經失去了這個好友,她還要來討伐我們?真的叫做黑白不分天理何在?」連平日脾氣都還好的余天,也都發起脾氣來了:「這幾天的聽到,這把我自己氣的,心臟病都要發作了!」張菲更是表示不解,之前倪敏然還曾要求張菲照顧夏禕(新聞、網站):「亞萍姐說似乎是回來算帳的,那的確是有那麼一點感覺,就是她在這個時候,不能夠只考慮自己,倪大哥生前就好像就是對他還不錯,事實上倪大哥是有交代我要好好照顧夏禕!」。 李亞萍說:「第一,現在我只想叫那個人閉嘴,夏禕說她不認得李麗華,笑話,她跟倪敏然工作了兩年半,怎麼可能不認識?開記者會要澄清,結果卻是疑點更多,不是很諷剌嗎?第二,她說開記者會是要保護她的小孩,那李麗華跟小孩們情何以堪?第三,夏禕一再說謊,不僅傷害家屬、傷害倪敏然,也傷害了社會大眾、演藝圈及新聞界。」 余天夫婦表示說他們手上雖然沒有什麼證據,但是但人命關天,不能由得夏禕隨口亂說?換句話大家都覺得,倪敏然雖然不是夏禕殺死的,也沒有人認為夏禕是殺人兇手,但是倪敏然會走上自殺一途,跟夏禕有絕對的關係,所以余天夫婦開始呼籲手上有『證據』的人都站出來。 -------------------------------------------------- http://tw.news.yahoo.com/050517/15/1u4sd.html 李亞萍 廣徵倪自殺證據 【聯合新聞網 記者葉君遠、何軒憶/台北報導】 夏禕態度強勢,讓李亞萍再也忍不住了,除了直批她作秀,更要以演藝協會的名義廣徵與倪敏然(新聞、網站、商品)自縊有關的證據,她說:「人命關天,哪由得她亂說話,現在我們徵求有證據的人,打電話到協會來,也請她閉嘴。」 李亞萍說到夏禕在新聞畫面裡的態度,再也忍不住怒氣;她說,倪敏然已經走了,李麗華也回美國,本想寬容看待夏禕,「記者會上說不到重點就算了,還製造了更多疑點。例如,夏禕說不認識李麗華,這怎麼可能?她說這話的用意可能想保護自己的小孩,但對李麗華及小孩來說,情何以堪?」 昨晚演藝協會會長余天(新聞、網站)、李亞萍夫婦召集張菲、張魁、洪誠陽、羅時豐和熊海靈等會員開會,協商蒐集證據來反擊夏禕。張菲曾在「綜藝大哥大」和夏禕合作,對於夏禕回台的反應,張菲語帶保留地說:「我認識的夏禕和她這次在記者會說的話,我需要設法解讀一下。」 李亞萍說,夏禕的一番說詞不僅傷了倪敏然、傷了家屬、傷了社會大眾,也傷了新聞界和演藝圈,所以李亞萍認為該打破沉默,廣徵證據來反擊;李亞萍請大家收集證據,也請夏禕閉嘴,不要多說傷人的話,也不歡迎她到萬里看倪敏然。 夏禕返台態度又嗆又辣,搞得余天心(新聞)中也忍不住燒起一把火:「我看夏禕那副嘴臉,真的受不了!我現在會去多方釐清事情。」 余天、李亞萍近日全力幫倪敏然處理後事,但對倪敏然和夏禕的感情,一直相當低調,保護雙方。不過見到夏禕自日本返台,從中正機場到記者會一路激烈回應,並否認和倪敏然的感情,讓余天氣得直說看不下去:「我之前不願講話,是覺得小倪人都走了,外人不能了解他的感情問題,所以很低調。但夏禕回來,至少該表達點歉意,畢竟她是介入人家家庭的第三者。但她的態度,怎麼可以這麼囂張。」 對於夏禕直言不認識李麗華,並直批是倪家家屬和演藝圈人士不讓她回台灣送倪敏然,余天回批:「她的態度是在興師問罪,好像演藝圈、媒體界和倪家人都得罪她,這實在太荒謬了!」 看來還會吵上一兩個月 ![]() 此文章於 2005-05-17 12:54 PM 被 chaotommy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
引用:
...我說的是生活費阿... 可能是我語義不詳? 不過這邊汽車保險到了一個年齡以後就好便宜歐。 只保第三責任險的話,我朋友(25)一個月才60幾塊而已。 我保全險....一個月要3xx....看玲老司勒... 題外話,我買過wal mart的內褲,真他x難穿的要命。(洗幾次就爆掉了) 而且說實在,跟"大"特價的名牌,差不到多少錢。 而且他們也沒有說"沒錢",只是"沒有很有錢"而已。 講的好像跟老莫一樣窮... ![]()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8
|
引用:
同意+1 我不能再同意得更多了 我覺得人家也是人,有證據就拿出來,不是拿台灣人的優越感給夏老師看笑話
__________________
有了行動裝置,更值得依賴的Opera "Classic"… 繼續在七八區潛水去 ![]()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
引用:
如果真的有這句那還蠻過份的.....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
引用:
我...錯了 ![]() $3XX美金一個月? 我這裡大概$2XX一個月...普通保而已... 全新我就不知道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