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z29112027
GJ!講的好,很簡顯易懂的論述,一般老百姓要的就是這個"安全與安居樂業",今天這則日本女生的事件,媒體雖然為了收視率而見獵心喜,窮追猛打這件官司,但媒體要是覺得這件事,沒有報導的必要,那請問普羅大眾會知道這件事嗎?那受害的人是不是就要自認倒楣呢? 媒體的報導,本來就是雙面刃,有好也有壞,今天要不是這位法官做的裁決,媒體看出來有漏洞的地方,它才會去鑽,如果它看不到漏洞,今天它會沒事幹去追這則新聞嗎? 身為法官,本來處理事情的態度,就應該比常人更謹慎不是,不謹慎的結果,那也只能說,是你自己給了媒體噹你的機會,能怪誰。
最後,我想請教惡蟲網兄一件事,請你就這件事回應我就好,不要再扯什麼有的沒的法律條規,那些我不懂,只請你回應我以下這個簡單的問題就好:

為什麼法官要由"人類"來擔當做出裁決,而不是用電腦程式或是儀器依據法律條規來做裁決,為...


我先糾正你前面講的一點,今天不是媒體沒報導出來,被害人就要自認倒楣。

事實上今天全國至少有上百件妨害性自主案件在偵查、審判中,其中不少的被告在經過一連串司法程序後被定罪而送入監執行,這些案子從案發到判決確定都沒有上過任何媒體,沒有任何記者去報導過,但是被告依然被法律所制裁,這樣叫做被害人自認倒楣?那些入監服刑的受刑人是被關好玩的?

我前面說過,不要什麼事都以媒體為準,記者沒報導的案件被害人就會自認倒楣,這是什麼見鬼的邏輯。



很久以前我就提過一點,妨害性自主的案件是屬於相當難辦的一種犯罪類型,因為它缺乏客觀上的證件,實際上這類案件,最後定罪的關鍵,往往取決於被害人的證述可不可信。

可信度這種東西是無法把它量化的,任何機器或儀器或方程式都辦不到,這種精細的變化,只能以人類的判斷力來加以分辨,雖然有時會有出錯,但是這是機器所無法取代的地方。

而這,只是機器無法取代人類做判決的其中一點罷了。
     
      
舊 2011-07-17, 04:52 PM #26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現在在線上  
waterglass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77
引用:
作者惡蟲
我先糾正你前面講的一點,今天不是媒體沒報導出來,被害人就要自認倒楣。

事實上今天全國至少有上百件妨害性自主案件在偵查、審判中,其中不少的被告在經過一連串司法程序後被定罪而送入監執行,這些案子從案發到判決確定都沒有上過任何媒體,沒有任何記者去報導過,但是被告依然被法律所制裁,這樣叫做被害人自認倒楣?那些入監服刑的受刑人是被關好玩的?

我前面說過,不要什麼事都以媒體為準,記者沒報導的案件被害人就會自認倒楣,這是什麼見鬼的邏輯。



很久以前我就提過一點,妨害性自主的案件是屬於相當難辦的一種犯罪類型,因為它缺乏客觀上的證件,實際上這類案件,最後定罪的關鍵,往往取決於被害人的證述可不可信。

可信度這種東西是無法把它量化的,任何機器或儀器或方程式都辦不到,這種精細的變化,只能以人類的判斷力來加以分辨,雖然有時會有出錯,但是這是機器所無法取代的...

惡蟲先生又是一幅"法律人"的口氣評論
好像我們這些不懂法的人應該閉嘴
我們是不懂法,可是我們講道理
至少我覺得這比只講法,不講理的恐龍法官,還要好上許多
我同意性侵案很難判,情侶翻臉互告也有可能
但是,純粹就case而言,在這一次「計程車司機性侵日本女大生」的case,兩人素味平生,又沒有一夜情的條件,盧軍法官明顯判斷失當。
惡蟲先生講了一堆法理,可是又從不表態。那麼請問你,你覺得盧軍傑法官這次做的決定是對的嗎?請不要再用模糊口氣回答。
 
舊 2011-07-17, 05:15 PM #2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aterglass離線中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看了這麼多發文,

我只覺得...

台灣鄉民一直在講說要台灣變成法、理、情...

可是在做的事情,一直式情、理、法...
還振振有詞認為自己是正確的...

真糟糕...

不過這群人自己也很矛盾就是了。
看到記者播出他們了解的東西,他們就一直批評記者說妓者。
不了解的東西,就被這些他們批評的妓者盲目的帶著跑
舊 2011-07-17, 10:42 PM #2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級黑豬肉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看了這麼多發文,

我只覺得...

台灣鄉民一直在講說要台灣變成法、理、情...

可是在做的事情,一直式情、理、法...
還振振有詞認為自己是正確的...

真糟糕...

不過這群人自己也很矛盾就是了。
看到記者播出他們了解的東西,他們就一直批評記者說妓者。
不了解的東西,就被這些他們批評的妓者盲目的帶著跑

會這樣的話
也是我們英明的法官大人造成的
古有云官逼民反
我想在不久的將來可以看到

我也學過點刑法
但我從不以法理情為最高指導原則
相反地我覺得亂世要用重典
如果法官亂判只會收賄吃高檔魚翅會情婦的話
那第一個要幹掉的反而是法官而不是犯罪者

此文章於 2011-07-17 10:48 PM 被 notee 編輯.
舊 2011-07-17, 10:45 PM #26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tee離線中  
sanpig122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613
其實很明顯看的出來.....
法律人眼中其實沒有良知.....

就像電影"魔鬼代言人"的律師一樣....
忘了保障人民是法律原來的初衷....
而不是讓各位法律人或是法匠去賣弄自己有多懂法律....

要是法官判出來是違反一般人的良知時....
你認為人民會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嗎??

國外有句俗諺說"法律人都自以為是正義的神明, 但做出來卻是相反的事"....
用句台灣俗諺來說"口在唸經, 手在摸乳"....

我想請問各位法律人一個最簡單的問題....
人民要求法律保障人民這個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時, 那法律與各位法律人又有何面目繼續存在....
而不是只會用法理來塘塞人民....

現在人民憤慨的是法律無法保障人民, 而法律人只為自己的自由意志或冷血只依法條胡亂判案.....
難怪華視包青天都能一再重播....
為什麼....因為台灣的法律與各位法律人做不到.....
做不到就算了....還扯一大堆理由....還賴人民不懂法律.....

難怪菲律賓上次不願意把犯人送回台灣....
因為他們對台灣的法治十分沒有信心....

自古以來....有很多例子可以證明....這樣下去一定會官逼民反....
難道我們只要求憲法最基本的人身自由與安全都做不到嗎???
舊 2011-07-18, 01:02 AM #2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npig1221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sanpig1221
其實很明顯看的出來.....
法律人眼中其實沒有良知.....

就像電影"魔鬼代言人"的律師一樣....
忘了保障人民是法律原來的初衷....
而不是讓各位法律人或是法匠去賣弄自己有多懂法律....

要是法官判出來是違反一般人的良知時....
你認為人民會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嗎??

國外有句俗諺說"法律人都自以為是正義的神明, 但做出來卻是相反的事"....
用句台灣俗諺來說"口在唸經, 手在摸乳"....

我想請問各位法律人一個最簡單的問題....
人民要求法律保障人民這個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時, 那法律與各位法律人又有何面目繼續存在....
而不是只會用法理來塘塞人民....

現在人民憤慨的是法律無法保障人民, 而法律人只為自己的自由意志或冷血只依法條胡亂判案.....
難怪華視包青天都能一再重播....
為什麼....因為台灣的法律與各位法律人做不到.....
做不到就算了.......

司法很難做到100%的實質公正,法官審案不像演包青天那樣,從擊鼓鳴冤開始就註定了案情必然水落石出,關鍵的人證物證一定會成為呈堂證供,實際情形是差很多的。

像美國的辛普森殺妻案,陪審團雖然認為辛普森應該是兇手,但也是因為警察和檢方對證據處理不當,導致證據不足,最後判決無罪釋放。

我想上面這判決應該是違反一般人的良知吧,但是如果法官判案不需要證據,憑著「良知」和「常識」就行,那樣恣意的空間豈不是超大,看誰可疑誰就有罪,這樣會比較公正嗎?
舊 2011-07-18, 02:47 AM #26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asil離線中  
d9423196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7
引用:
作者drasil
我想上面這判決應該是違反一般人的良知吧,但是如果法官判案不需要證據,憑著「良知」和「常識」就行,那樣恣意的空間豈不是超大,看誰可疑誰就有罪,這樣會比較公正嗎?


說個故事吧
上週報PAPER
有個有依據看起來很正統的做法最後正確率只有17%
學長就說 17%?那我拿硬幣骰都有50%
這個例子比較誇張
切回來說
當法官追求法匠理論到正確率大幅度下降
還是真實影響到每個人的時候
法官可以換成硬幣嗎...
舊 2011-07-18, 03:00 AM #2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9423196離線中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notee
但我從不以法理情為最高指導原則
相反地我覺得亂世要用重典


邏輯挺怪的... ...

法理情的相反,不就是情理法?
那情理法怎麼會等於重典?
舊 2011-07-18, 03:21 AM #2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級黑豬肉離線中  
Totenkopf
Advance Member
 
Totenkop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sanpig1221
其實很明顯看的出來.....
法律人眼中其實沒有良知.....

就像電影"魔鬼代言人"的律師一樣....
忘了保障人民是法律原來的初衷....
而不是讓各位法律人或是法匠去賣弄自己有多懂法律....
.......


正是為了保障人民權益
所以行使公權力對人民進行限制自由甚至處罰時,才需要百般受限
不是誰誰誰自認為有"良知"就可以憑自己感覺關人的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7-18, 06:35 AM #26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otenkopf離線中  
only_m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0
不能依法審理 法院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再者一審定讞收工..何必有三審及最高法院...
舊 2011-07-18, 06:42 AM #2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nly_me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56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