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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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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脆就娶外籍的反正條件一樣 不行的話可以離婚反正對方一定可以在台灣找到想嫁的不怕不離 台灣男人站起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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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風中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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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網膜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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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尾深海魚 在幽黯的海底 獨自潛航 因為寂寞 所以我 發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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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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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從討論一開始,就沒看你把範圍設定在所謂的七年級女孩身上呀… 為何又說超過三十的不在討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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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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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姊您一定不知道韓國人的偉大發明之一 [粉絲變魚翅] ! 外裝上, 只要有錢願意挨刀, 粉絲也是可以變成魚翅的. 但是這種只是看來像魚翅! 至於內部實力要做到 [粉絲變魚翅] , 那也要意志夠堅強. 這種改變只看過兩個非常成功的例子, 她們的共同特徵都是胖/長相平凡, 但是意志堅強, 覺悟又早. 反正拼命推外銷也銷不掉, 乾脆吃了秤陀鐵了心的努力讀書工作. 藉由提振內銷 (將多餘時間精力用於充實自己的實力 -- 一位是機械工程, 另一位是商業), 達成帶動外銷. 一般人(例如鄙人)的想法是: 事業有成之後拿銀子升級外裝就好. 這兩位就是聰明到連外裝也維持原狀, 每天還是有人殷勤接送陪吃飯. 當然結婚的對象還是她們挑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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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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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哈, 我爆了, 這個比喻好笑 XD 來人啊, 拿坐墊給小姐. 五燈獎的回應 ![]() ![]() ![]() 咳咳, 看了很開心, 笑完還是要正經回. 魚翅跟粉絲怎麼分? 我怎麼覺得是粉絲想當魚翅勒? 其實我不想針對任何人, 道德倫理是人與動物的不同處. 但現在走回歸自然風, 所以達爾文的物競天擇合用. 也不用說太多,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這兩句就沒幾個人做得到. 大家還是睜大眼睛好好找對象, 也不用說什麼, 合不來就不要合. 沒人強迫你要娶台灣女孩, 有A老的不婚, 我個人覺得與國外交流不錯. 呵呵, 要回歸動物學理論, 等哪天徹底一點, 回歸天性. 沒看過戰爭時期嗎? 武力才是一切, 暴力才是絕對. 然後看看從前路上被奸過後丟在路旁的女人屍體, 還有早就被殺的老公情人. 這只是一個輪迴, 用不同的方式, 與不同的轉變. 武力變財力, 從前的女性喜歡強壯的男性, 現在喜歡有錢有地位. 到達某個極端總會有出人意表的發展. 古代的男性必要的時候每每也是動武搶人, 難保未來不會再發生. 彼此尊重, 尤其是兩性之間, 這種平衡是不斷變動的. 如果連兩個人之間的互相體諒都做不到, 同理心都沒有, 那就什麼也沒剩下了. 說不定歷史不會重演, 人類會變成螞蟻社會, 女性主宰呢^^ 誰又知道呢? 此文章於 2007-07-24 02:04 AM 被 Earstorm-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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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巴西,有可能來嗎?
文章: 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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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幾頁,我覺得應該是男女方處理的態度問題吧
如果你是交一個,不適合,然後分手,然後又開始新的戀情,我想這應該會很ok 但是現在很多都是在有另一半的狀態下,就開始搞曖昧,然後分手,我覺得這不是應當的作法,因為你不尊重別人。 像elros大大所說的確有幾分道理,而且相反地來說,如果女方只是因為錢而會跟別人跑,這樣反而是你看清了一個人,不是也很不錯嗎? 畢竟這種人娶了之後就是痛苦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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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努力,也比不上外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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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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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 你怎麼知道她在我後面 ![]() ![]() 不過我到是很想要知道感情要怎麼用道德跟良知去約束? (不過看你的敘述你應該是失敗了 不然也不會用"交往過") 當初決定在一起的時候就不需要理由 一切憑感覺行事 感覺2個人在一起是理所當然 你開心我開心大家開心 (道德跟良知這時候的功能是?) 分開的時候就改講道德與良知 感覺變成了一件狗屁倒灶的東西 理由跟原因才是重點 鬧分手就是你既沒良知也沒道德 既然都談過戀愛了 那你怎麼會連"愛情這東西來的時候不需要藉口 走的時候一樣也不需要" 這種簡單的道理也不懂? 能約束感情的在結婚前就只有不斷的維持當初彼此心中的那份感覺及情感而已 而不是什麼無聊的道德與良知(更何況人類的道德與良知往往都是建立在自身的利益之上) 至於"好聚好散"跟"騎驢找馬"這2樣對我來說是可以同時存在的 只要你不是劈腿同時跟2個異性朋友交往 既然你決定不愛我想要換個人去愛 那就好聚好散 把話說清楚誰也不欠誰 別拖拖拉拉歹戲拖棚搞得大家都很痛苦 人的一生本來就是在不斷的比較及挑選 而且就感情上來說 當你會覺得新的追求者不管在各方面都比舊伴侶還好的那一剎那時 你的心就已經背離了當初的那段感情 要知道愛情會使人盲目 如果你還愛著他 在你心中的他就不會有任何太大的缺點 就算有你也會選著包容或無視 他這時候絕對是你心中的王者 or 皇后而不是拿出去到處比較的商品 既然心都已經背離了 那還不如就去勇敢承擔他 至於未來是福是禍 誰也無法向你保證 而一切的後果也是你自己要承擔... 此文章於 2007-07-24 05:03 A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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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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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才佩服妳~現今社會也是啥人都有~兩人分手跟劈腿烙跑那種是不一樣的 你硬要把它凹成一樣的看法你厲害~且老大~你也不要說的你是感情上的達人 在我看來,沒有人是神人,我也佩服老大你馬子在旁邊,剛好可以讓妳們彼此知道心理的想法 或許以前你門的想法就是這樣,那你遇到彼此劈腿分開,兩個人當然也沒有啥好抱怨的 沒人強迫兩個人在一起就不能分開,只不過分開的原因是什麼? 為了一顆蒂芬妮? 還是因為兩人有好聚好散? 兩種結果要硬凹成一樣,果然是被迫吃不是你的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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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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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能完全認同Elros兄的看法.
但貓說的也沒錯 XD 現今看來是這樣. 我不說別人, 就說自己. 本身會考量愛情不再恩情在. 或許感覺可以轉化. 但, 感覺不是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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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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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又只是在合理化自己,財富是必須,那你有手有腳為什麼就要求男人要有錢 說白一點就是自己是現實的只想撿現成的不就好了,繞一大圈幹麻 哼最後一句更好笑,這只讓我想到自打嘴巴,你會想到要嫁給錢比你的的人,能力比你好的人 那你是把自己比喻成粉絲還是魚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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