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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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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你做的是好事還是壞事不是你認定的啊 而是一個由政府出資不受各民意代表監督的偽民間機構認定的 就算你扶老婆婆過馬路,它要認定你是性騷老婆婆也是由它認定的算 有你這種人民,台灣差不多可以跟中國無縫接軌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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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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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會放假消息的不就是政府嗎
bnt 中國製 中國分裝 快過期 到現在都他媽沒人出來道歉過 然後整天威脅要法辦人民講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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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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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舉最近的 Bump 救援事件為例 外交部三番五次 出來駁斥 結果人家拿出一對記錄打臉外交部 如果搬出這條法 我看Bump 從今年一月起 所有發文 影片 通通都上不了架 被封光光了 我們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憲法有保障言論自由 司法為何要權力分立 就是因為要讓盡可能使法治不受到政治的影響 便免政府濫用權力 保障人民權利 如果行政機關可以逕自認定主觀的事項 那根本就是大浩劫 雖說立法前會講好聽 ncc 是獨立機關不受行政影響,但中天、民視、三立案例 很清楚告訴你 這些獨立機關並非完全獨立於行政機關外,仍容易受到政治力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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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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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應該要全力支持立法
不只要踩油門一拜 最好是用超燃衝壓引擎 Mach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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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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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21
文章: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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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yt何時變成台灣政府管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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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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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NCC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臉書、YouTube等平台將納管,業界盼避免政府干涉網路言論自由 『(中央社)NCC昨(29)日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規劃規管5大類平台,其中如臉書、YouTube等有效使用者230萬以上的平台,可能被納入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若違反單一義務,最高可開罰新台幣1000萬元。』 看不懂中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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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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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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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間在台灣設立的公司 台灣政府竟然不能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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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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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社群平台管的到,都有配合當地法令
配合調查一紙公文你ip和資料就交出去,違法可能也被下架 立這種垃圾法更容易 現任方丈和她的手下都是小心眼,不太能給人講那種 搞這些東西就是不想給人罵,然後再扣你帽子用法律恐嚇 光那個罰300,就看它們雙標,放任自己人和友好側翼到處造謠也沒有澄清 也沒看到有罰哪隻 還會對這種法有信心?覺得它們會公正處理不是天真就是真的傻B 另外認同的以後就不要跟人講言論自由了 因為你們根本容不下不同聲音,還會亂扣人帽子,還傻到自己幫這些政客解釋 此文章於 2022-08-19 08:00 A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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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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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天真 不是傻B 是死忠仔 現在他們利用網路傳銷 同溫層很厚 呵呵 1895年出版的古斯塔夫·勒龐著作 《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 就已經知道死忠仔的心理狀況 引用:
此文章於 2022-08-19 08:03 AM 被 healthfirs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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