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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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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第一次了,這代表以後還有可能還會增加 而且和地下錢莊借130萬,可能還1300萬都不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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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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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我留給我子女一輩子的債,我寧願直接選擇自殺!世上什麼樣的人都有,這種人絕對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不切實際夢想一夜至富,猶如與生俱來的賭性,縱使贏了一次也不可能就此罷休,因為貪婪的個性會使其一次又一次賭更大,直到週遭所有可能利用的機會完全消失才肯罷休的!如果有人不斷供給他,絕對是至死方休遺債人間的,家裡出了這種老爸,就別談什麼孝道了!儘早離家斷絕關係吧!今後您可能永遠只能擁有2/3收入,或是經常性的換工作,通常報完稅後幾個月可能收到強制執行1/3扣款,無論有多少筆債主多少金額都只能扣1/3薪水,根據經驗是離職個幾次後是有可能不會被追查的,再不然就是開一輩子的計程車吧!祝您早日脫離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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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新竹動物園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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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知道樓主您是否有筆誤 如果是一般銀行的房貸 70萬的房子...如何貸到300萬@@ ![]() 如果是700的話 有沒有考慮過 去轉貸到利率較低的銀行or增貸較多額度 因為這樣還是算一次...而二次房貸利率幾乎沒有低到哪去.. 只比現金卡好看一點..最好還是別碰啦. 要是如樓主所懷疑的是民間放款...那可就大條了.. ![]() 最好是別辦成...辦成了的話也看有沒有辦法把錢還回去..了個"手續費"也好 不然以後可能還不起.還被追債 ![]() 另外~難道不幫父親做保就只有孝?不孝?..親情之類的嗎 就算不幫做保.有心的話還是可以拿點錢回家分攤. 既然有本事要借二胎.就讓他自己去找保證人 金錢上分擔OK..但金額龐大的債務.法律上還是別分擔的好.免的以後自己也被拖垮 ![]() 這麼大年紀了.捅的婁子不該就往孩子身上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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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忌妒有時候也會使人變成魔鬼的.. ----------------------------------- ![]() 一個從心出發的優質論壇 / 新世代的來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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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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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70萬的房子...這是29年前的價格 以前的錢是很大的....上班薪水一個月可能只有1千多元 現在是連我爸想貸多少我都不知道........... 他只說他要貸來還掉現金卡部份 可是真實性.....誰也不知道 ....大概只有他知吧 ![]() ![]() 我剛睡醒又聽到股票台聲.....我現在想砸電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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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露天: 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a6xscvfr 此文章於 2006-06-11 06:05 PM 被 鬼塚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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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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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他指的70萬是指房子當初買的時候價值70萬, 應該是買了很久的房子(10幾年以上),看地段, 我家在20年前花100買的房子,現在估也差不多有4~500的價值 我想這還算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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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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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真的相信是來貸還現金卡的債務嗎? ![]() 怎麼想都不可能,拿民間放款借的錢去還現金卡的債?又不是銀行的個人信貸.... 真的要解決事情不會做這種越挖越大洞舉動的.... 十之八九是還不死心,還想..... ![]() 要套他的話也不困難,隨便問他看看最近看好哪幾間公司的股票,看他怎麼回你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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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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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個不一樣,因為那錢是媽媽給的壓歲錢,不是自己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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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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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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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而且就算拋棄繼承,樓主還是保人.........沒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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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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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保人的話,跑都跑不掉,一般保人就無所謂了
不過這種貸款,應該都是連帶保人,這點可以再確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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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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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之前聽到一個遇到類似案例的朋友它使用的方法提供給樓主.
他父母先離婚小孩歸母親,債務公証歸父親一人,而在離婚之前能過戶的資產全部過戶到母親或小孩. 這樣債務就侷限在一人身上不會害到其他人.至於如何還款就沒細問了.也有可能擺濫誰知道? PS:相關細節就請樓主詢問律師或了解的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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