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452
					
				 | 王又曾逃到美國去 美國有把他送回來嗎 美國不是也霸凌台灣 這些人在大陸犯罪當然先去回大陸去服刑 之後再遣送回台灣 部分詐騙犯罪者家屬通常也會參予成為台灣領錢的車手 此文章於 2011-02-10 09:00 AM 被 ken33 編輯. | ||
|  2011-02-10, 08:59 AM
			
			
	#212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0
					
				 | 引用: 
 這樣就要按紅十字? 老兄太過分了吧? | |
|  2011-02-10, 09:21 AM
			
			
	#213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51
					
				 | 菲菲說話了 「It’s just a threat」   台灣真的要硬起來阿.. | 
|  2011-02-10, 09:28 AM
			
			
	#214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
					
				 | 司法管轄權是國家的象徵,這事件是有政治意義的啊,各位想想日後如果台灣人在國外犯了點小錯 遣送的目的地不是台灣而是中國大陸,那該有多可怕...   | 
|  2011-02-10, 10:04 AM
			
			
	#215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506
					
				 | 引用: 
 某人常會強調他絕對沒有出賣主權,但是  所以只能自求多福了  | |
|  2011-02-10, 10:18 AM
			
			
	#217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 引用: 
 把再犯率高的煙毒犯、性侵犯、慣竊、暴力犯 還有殺人犯、流氓等等全部弄個假護照跟他們說不用再關了只要去大陸就行了 等他們出去後,再以假証件為理由全部註銷 讓他們回不來 如果一來台灣省下每年的大量稅金 然後這批人又發揮人型自走兵器的功能進行敵後破壞       這招叫作損人又利已 炸彈只會爆一次 這些人會一犯再犯,根本就是人型髒彈      | |
|  2011-02-10, 10:22 AM
			
			
	#219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繁星居 
					文章: 4,079
					
				 | "代表林姓、李姓、陳姓、戴姓等四名嫌犯的五位家長,昨天在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前民進黨立委何敏豪的陪同下,頭戴棒球帽、面戴口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除了為孩子作錯的事向社會致歉外,也表達身為父母的擔心。" 就 醬? 引用: 
 | |
|  2011-02-10, 01:28 PM
			
			
	#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