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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中和
文章: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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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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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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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
長期被台獨綠營份子唾棄的中華民國國旗,現在變成了至高無上尊榮的政治工具。 造成這種精神錯亂的原因只有一個: 「對岸談判是在一中架構下,見不得中華民國國旗,因此就是故意要拿國旗來魯小。」 後果變成,認同國旗的中間份子,因為我舉國旗變成認同我的抗爭行為,變成我的支持者。我越惡搞,警察公權力越是禁止打壓,等同禁止打壓國旗,呼應綠營洗腦論述: 「馬政府向中國傾斜,欺負台灣人打壓民主自由,警察國家復辟」 這種高明的賤招,真是厲害。 看看版上這麼多人拿國旗打壓當口號,再想想過去八年國旗被丟在地上踩在腳上,完全也無動於衷。你就知道,居心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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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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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終於路出猙獰的沾面目
中華民國與國旗只是他騙選票的幌子 馬英九親手把中華民國與國旗消滅 嚴密保護共匪與五星旗 藍營請勿再牽拖 藍營醒醒吧 此文章於 2008-11-05 11:32 AM 被 田宮千穗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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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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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通郵,通商,怎麼會無關主權?飛機尾都會掛國旗,船舶適用的法律都會以船旗
國,來釐清法律關係,如何適用法律?政府有向老百姓說明過嗎?條約或是協定的制定不 需要民意機關審議嗎?以上所述,到底跟哪個黨主張統獨與否有啥關係?所謂單純事務性 協商的說法根本是胡扯,因為事務的本質上根本不可能無關主權。 此文章於 2008-11-05 11:43 AM 被 kuraki06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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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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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關於"警毀國旗"新聞 民視新聞影片中明明是民眾和警察搶國旗以致旗桿折斷,又非警察獨力折斷,怎可說是"警毀國旗",真是睜眼說瞎話,蓄意誤導 警察取締民眾拿國旗,個人強烈反對警察的作法,但這不能責怪基層警察,這是上級命令不清所造成 將帥無能累死三軍,馬總統,劉院長,王署長立場不明確,領導無方,造成基層警察有不能在我責任區出狀況的心態下執法過當 那些拿五星旗的牆頭草,只要是依集會遊行法核准就讓他們拿吧,號稱最講自由民主的綠營有什麼立場反對? 至於"提籃子假燒金"的假愛中華民國的國民,歸劃台北市市立美術館旁的中山美術公園給他們搖旗吶喊個夠不就得了 王署長辭職吧! 反正馬總統又不會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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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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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國與美國.日本或其他國家簽通航,通郵,通商協定需要民意機關審議嗎? 有需要的話請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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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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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比中共更想消滅中華民國的綠營有這種論調 真是無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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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您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文章: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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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除了A錢外其他都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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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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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按照憲法第六十三條來講當然是需要,但是按照台灣特殊的情況來說根據 『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來說的卻是不需要經過立法院決議,僅須簽署 後三十天內報請行政院核備,并於生效後轉送立法院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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