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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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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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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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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人記得, 之前也發生過某廠商在未完工的網站上賣筆記電腦,
被人宣傳了後, 也是一堆人搶著訂購, 我也是跳出來批評這些人太誇張, 當然我就被公幹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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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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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這篇,友站鬧得更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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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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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這回事,就算國外標錯價的情形也是依情況來判。尤其是德國,你在網拍標價,人家如果價錢標錯,會打電話跟你說價錢標錯,實際價錢為 xxxx, 然後問你要不要買,不買拉倒。當然人家的態度會很客氣。在德國法律上這是允許的。 正好去年戴爾也發生過類似事件,592 澳幣的硬碟標成 8.8 澳幣,被消費者瘋狂訂購。但載爾不認帳,要求退款或補足款項。新聞報導是寫消費者應該訴諸法律,並且法律是有利於他們。但載爾老神在在的模樣,顯然這還不一定。 http://www.theage.com.au/articles/2...3353431407.html 不過這裡有個重點是,法律專家說的是依據 Sale of Goods Act, 一但經過信用卡交易,不論任何情況賣方都必須履行義務(但顯然載爾不怕這套)。 但這並不包括交易行為未發生之時,意思就是,即使你看到人家標錯價,故意去標,人家發現後拒賣,你再來「灰」是沒用的。人家有權不賣你。 所以,就算國外,也沒有標多少就要賣多少這種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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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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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把這篇骨董文翻出來了??
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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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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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後 還進畫面勒...... 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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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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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很少在國外待過吧,大多廠商還是照樣不賠的... 國外比較好,國外比較棒,國外有4萬多家廠商,賠的有40家,就好像國外會賠,都是刻意渲染出來的... 國外的月亮沒有比較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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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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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 你能相信在國外像克萊斯勒這種大廠, 明明車子設計有問題, 但還是不肯承認嗎?
Mitsubishi 也是一樣, 攪到後來日本總公司老闆出來鞠躬. 在事情鬧大前, 他們還不是老神在在? 國外 (對我來說應該是國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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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桃園楊梅
文章: 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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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是抱歉把古董文翻了出來。 唉...........我想樓主會了解的。 人總是會有用不完的理由把他們的行動正當化 ![]() 我們多說無益,也改變不了什麼 ![]() 當潛意識都不認同自己的做法時,人便會尋求外在的支持與認同, 以消匿自身的疑惑甚至是罪惡感。 相信小時後每個人都搗蛋過,也知道那種興奮的感覺。 這種感覺本能的驅使著人去嘗試未曾做過的事,也正是人類進步的原動力。 但是不以道德加以約束,只有自取滅亡一途。 雖然有點過於理想,但是假若人人行正道,何需法律規範約束? 小弟我沒這麼偉大足以感化他人,就從自己做起, 許自己不要成為這樣的人就好了 ![]() 唉.........平常小弟不回這種文的。 只是看了以後心情凝重,不回個文支持樓主不能抒發小弟心頭難過。 到底我們的教育是出了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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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過去了,PCDVD依然活得好好的 此文章於 2006-02-14 10:32 PM 被 chunyan00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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