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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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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就看到一個沒有雅量的人在剷除異己時是多麼激烈。 麻煩你借我回應一下,我也要告訴其他瀏覽這個主題的其他人。 誠實的告訴各位,那位alan0888還真說對了,我是分身,只可惜我的本尊是有星星的,Jerry Yin網友根本不認識我。但是這個當初申請這個帳號不是拿來做分身戰以及筆戰用的,只是覺得ID後來不喜歡,而重申請了一個。這不用什麼簡單的內容分析法,只要看一下這個ID的發表文章數就可以猜得出來了。跟你說用簡單內容分析法就可以知道我是分身的人真是在唬爛,所以我才說他充其量不過是「隻」發文者。至於為什麼今天我用它,只不過是不想為了沒水準的人賠上自己的星星。 ![]() 今天用這個帳號作了這些事,只是讓你們看一件事,為了要不要禁注音文,有的人可以沒水準到這種地步,把別人都罵跑了,然後再沾沾自喜。 我支持這個討論網站應該禁止使用注音文,我的理由已經在之前就有說明了。我要問你們的是,這個站的站長當初開的是討論版還是吵架版?為了一件無傷大雅的事把對方批得無地自容,很得意嗎?不管學歷有多高,做這種事的人格都很低。為什麼不是像之前網友說的:盡量表達自己的意見,然後不必鬧得水火不容呢? 連這個站的基本發言規則都不懂,還出來大放厥辭,貶抑別人以提升自己的價值。 如果你真想這麼做,那麼你應該先贊助這個站,我們都只是其中參與討論的成員,大家都是平等的,你要有特權,至少應該先贊助這個站再來放你想放的嘴炮! 這種東西,可以和諧,請盡量讓它和諧,不然我們只好藉助紅十字的力量。 那位alan0888所有先主動攻擊網友的文章,本人都已經檢舉,因為我看不過去。有任何問題,你直接找站務人員談。但是,除非站方允許你,給你特權,只要你又攻擊其他網友,當事人有沒有檢舉你我不管,檢舉你的人裡面一定有我。 To alan0888: 你學過內容分析,真抱歉,我也學過,我還學過一些詮釋學派的東西。對方留下來的資料夠多,所以我可以模仿他,所以你才會聰明反被聰明誤,真不曉得笨的人是誰? 也虧你學過研究方法,連推論我是否與Jerry Yin網友為同一人都有問題。 你准許自己用口語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思,對於別人,只要不合你一就妄加批評,叫我用類似論文寫作的行文表達,我也會在檢舉你的事由裡加上一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你也不要拿一些只要接觸過學術圈就會知道的事情來唬弄其他人,你學過內容分析,你就應該知道,自己說過不要扯背景的人結果自己扯最多。對方如果稍微提個「研究者」就不行,你的文章則應該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況且那個人稱自己是研究者是沒錯的,我也說明了研究者的涵義是什麼。你應該要多看看原文書,裡頭有寫。 最後,你說我的論點立場薄弱,大家都在學術圈打混過,我也知道你會這麼說。這就是我根本不想跟你交換知識的原因,我會換來一堆垃圾~~ 我的論點,與你先前的「一系列回文」不同,但是有相關。如果我的論點薄弱、不成立,那麼你先前一直叫網友看的「一系列回文」會變成一堆屁。不信你自己推論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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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豬圈
文章: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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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0888兄沒漫罵,純屬分析也能被檢舉阿
Jerry Yin兄為什麼不敢用本尊? 這又不是政治區 如果只是為了捧自己~~另創一個分身 這種舉動~~不會太小孩子氣了嗎? 一個帳號專門把自己當成很有素質的人 確又要開一個帳號~做些小人的事~~不太好吧 做事要敢做敢當 不要書讀那麼多~盡搞些低俗的事情(不會又要檢舉我吧) 這邊一開始談注音不在反注音跟支持注音 確是有人喜歡將討論的人分成支持與反對 這邊談的是尊重的問題 我也有用注音文阿~不過通常是語氣音,ㄟ,ㄜ,ㄎㄎ 不過只限於用msn聊天而已 在打文章我是一律用繁體中文~主要就是讓大多數人看的懂~就這樣 現在的人自由到連尊重別人都沒了嗎 確是有人要硬凹些有沒有的 還要講到中國五千年的歷史?~~~(你在凹嘛) 當你不尊重別人閱讀的權力,確要別人尊重你po文的權力 說來好笑這是尊重嗎?你自己都不尊重他人,別人要怎麼尊重你 注音文~會照成閱讀的困難是不爭不事實 有些語氣音~可以代表單一意思就算了 但一堆注音一個"ㄅ"字,可能是很多種意思 閱讀的人還要去猜你這個字的意思 懂注音的還要花時間看,更有一堆不懂注音的人在一個公開的論譚看不懂字 花是花別人的時間~爽到誰? 這種新文化你自己留著跟認識交流~ 連大陸人都能把簡體轉成繁體,讓大家都看的懂 你就偏偏要自己走進死胡同 語言本來就是用來溝通的,搞些自己懂別人不懂的對你有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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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寬越大,小朋友就走的越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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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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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我檢舉你。 因為我已經說過,我不是Jerry Y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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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豬圈
文章: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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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於你的檢舉~~早知道你會這樣做 ![]() 這種小動作~~你只敢用分身帳號來做~ 反正對自己言論不敢負責的~ 就繼續用分身帳號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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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寬越大,小朋友就走的越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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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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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而且我又檢舉你一次。 ![]() ![]() 此文章於 2004-10-28 10:46 AM 被 魔術士歐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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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豬圈
文章: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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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生氣嘛~
我知道你想極力撇清 但是兩個人文章從一開始都能長篇大論,也都能講的讓人滿頭霧水 確也實屬難事 其實一開始就想看你演戲下去,但是被戳破了 就知道你一定腦羞成怒 真可惜沒能繼續看一齣自演自導,吹捧自己的好戲了 檢舉不是給你這樣用的~ 連檢舉那些規則都不懂~虧你還自稱研究生 補: 我怎麼可能會罵一個對自己言論不敢負責的人 從頭到尾修修補補~到底補好了沒阿 ![]() 補: 一個專門拿來檢舉人的帳號 我檢舉你的話~不就多此一舉嗎 ![]() 我檢舉你幹嘛~你也不過就是腦羞成怒而已~ ![]() 你當然可以自己修補自己的文章嚕 ![]() 不過小動作的免了~ 反正在網路上有你這一人分飾多角的看多了 下次小心點別被抓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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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寬越大,小朋友就走的越快 此文章於 2004-10-28 11:21 AM 被 XTR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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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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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我分飾多角~~~於是讓你惱羞成怒了。
![]() ![]() 補:站方會替我證明一切,就這樣囉~~~ ![]() 此文章於 2004-10-28 11:45 AM 被 魔術士歐菲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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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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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你一直認為是,我也沒必要說服你呀。我敢檢舉你,就代表我真的不是。我只是覺得可以一直按紅十字很過癮罷了。我不會生氣,你也不會生氣的,我知道。
所以我又檢舉了你一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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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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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補好囉~~~也又檢舉了一次,我也會問站方是不是不能修補自己的言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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