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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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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不到兩萬...
這點小錢也要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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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車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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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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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人這麼大方呀?兩萬多的現金唷,報假發票的招數連私人公司都在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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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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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不追究
不自首的抓不到 我猜大家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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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葉要落,就落吧 無需向樹枝告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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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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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不自首,萬一被交付以案件給警察偵辦,警察可以去調商店的刷卡資料去核對哪些人有刷卡,
比對之後很容易抓到還在隱匿沒有自首的公務員,這下子什麼都逃不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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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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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幹部要不要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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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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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扁政府時代,不願意付給公務人員不休假獎金
然後美其名說是促進國內旅遊消費 於是就把14天的不休假獎金折算成1萬6千元 強迫要休假14天才能領到這1萬6千元 剛開始只要在休假時購買商品有發票就可以核銷 然後演變成要在特約店刷卡消費才能核銷的怪現象 有刷卡機的幾乎都是收入不錯優渥的店家 而且這些特約店家幾乎比一般店家來的貴 那些收入較低的店家根本吃不到這塊餅 那160人想領回自己不休假獎金現在變成詐領了 目前國軍好像還停留於用發票核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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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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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景氣小錢也是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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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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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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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旅卡補助屬福利措施而非薪資, 因此規定補助方式沒有不當連結問題 至於平等原則, 軍人休假時間本來就較受限制也較難預估消費內容, 有不同措施也屬合理 而比例原則我倒是看不出來有什麼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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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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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給你一個讚 圖利特定廠商罷了,君不見體育用品店一家一家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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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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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若被認為非薪資的話,所得稅清單上面那16000被列為50扣免繳薪資所得是怎麼回事??不過我指的是他將休假和消費之間的連結我無法贊同 軍人本來就有表排假期,戰鬥單位出營門也都得有假單假簿,上班學校廠庫單位本來就是除了假日外都可以排平日,也有補休延休,別忘了軍人最愛號稱自己很守法都按照規定休假的,你去查的時候一定都是休假正常,所以不同措施並不算合理,有平等原則適用. 比例原則,這個是去年地特三等的行政法考題,補習班解答說有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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