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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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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今天忘記吃藥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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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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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讓惡人有機會再繼續為害人世才是重點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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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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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滿好奇的,如今天青少年是跟別人鬥毆,失手打死人,一點都不令人髮指,一點都不轟動的話,這樣還可以動員到十多位人權律師幫忙辯護嗎??
還是說要像本案例依樣.手段極為兇殘,年級又輕,轟動社會的指標案件,人權律師才會義務幫忙辯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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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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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真的
日劇 與絕望奮鬥 為什麼你能與絕望戰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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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瓜島河北
文章: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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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近的一次==> 日本今絞死3人 2年來首度執行死刑 2012年03月29日23:05 日本政府今天將3名死刑犯處以絞刑,這3人分別是廣島居置所48歲的上部康明、福岡居置所44歲的松田康敏,及東京居置所46歲的古澤友幸。3人都是殺害多人的殺人犯。 這是日本自2010年7月來的首次執行死刑,也是民主黨掌權以來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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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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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
因為有這樣的案例存在 ~ 所以我絕對不會贊成廢除死刑 如果我是那個父親 我絕對會在那加害人出獄的當天對他進行復仇 因為沒有任何力量可以挽回死去的親人 那怕是加害人的悔意也不行 那些人權團體如果想廢除死刑的話請先將死去的受害人復活過來 成功率不得低於100% 如果沒有成功的話 請一命抵一命 因為這些人權團體也是幫兇!! 覺得我偏激但是很實在的請+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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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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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哥,大家要的不多,好歹你任內也完成"百人斬"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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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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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這句話:
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 強暴去勢 酒駕鞭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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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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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十六字真言真的講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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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請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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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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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刑...多希望鞭刑可以實行...這樣嚇阻力才有..只是關起來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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