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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13號行星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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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人民自主權被犧牲~
今天是建商利用都更漏洞,強搶民地~ 政府配合當打手~~ 王家的地是獨立的產權獨立的地.. 跟那34戶沒有任何關係~~ 結果建商用賤招強搶民地~~ 這...此例一開,以後大家還能住的安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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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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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印象中台電被颱風淹怕了,住戶地下室淹水把變電設備淹掛了,還怪罪台電不供電,所以後來一些新房子的電氣室都改成設在一樓了 電氣室設在一樓,你會想住在二樓或是隔壁嗎?應該不會吧! 你所想的公設,指的應該是游泳池、健身房、兒童遊戲間、圖書室、洗衣間之類的吧?這些東西,有的住戶根本用不到,但是對建商而言,卻是很好的噱頭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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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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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很多人想爽免錢的新房啊~ 這邊就有, 自辦的要自給付錢, 跟免錢來爽牴觸~ 這邊產生另一個讓人討論的議題. 房屋折舊, 然後很多人以為都更不用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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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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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蟹堡王餐廳
文章: 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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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條例沒有漏洞
你以為的漏洞都是建商挖好的 民代會跟大老闆吃飯還是跟升斗小民吃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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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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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談條件跟賤商鬥
也只有像王家那種 不想出錢 你是住公寓,大廈其中一戶 都更只會越換越小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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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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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的方案是為了要減少爭議,
其實都更最大的爭議就是一樓跟頂樓, 一樓跟頂樓跟其它樓層的價值是完全不一樣的, 甚至可以說是天差地遠的, 這個肥肉當然大家都想吃, 人性啊~~自私啊~~, 然後就吵個沒完沒了, 遊戲規則定好, 你住幾樓就給你幾樓, 坪數也不變少, 這樣不就不用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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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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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你提的根本就是叫建商做功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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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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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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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
扯到利益,扯到錢 簡單的事情都會變得複雜 例如某祖產土地共同持分 理論上應該按照戶來均分 但是有人死得早,變成有繼承問題 本來只要蓋一顆印章就可以完成,變成要蓋三顆印章 ( 子女 ) 然後那三顆印章的那戶,說,我們蓋了三顆印章,所以我們要分三分 你覺得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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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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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cUawOecAbUA[/YOUTUBE]
建商無良 又不是做功德 沒賺個三五倍 他要幫你都更 蓋個淡海新市鎮什麼的還比較實際 老房子改建叫都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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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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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治國家上法院誰勝訴誰就代表合理的一方,今天這個案子王家打官司一路輸到底,代表王家在法律上站不住腳,至於都更法有無違憲,那是由大法官來判斷,而不是鄉民喊得算. 這件事要討論的是未來法條要如何修改,扯一些官商勾結,立委收錢及王家貪婪一點意義都沒有. 回樓主,除非建商佛來心,不然這種沒利益的事誰要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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