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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嗯..喔..耶..舒服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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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人民的褓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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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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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暴力是必須被譴責的
但是妳態度好,要查什麼都配合,會被打嗎? 兩個字,活該 反正就是有牌流氓對沒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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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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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警事件,這只是冰山的一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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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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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單純的引用樓主的文章 警方懷疑他帶有違禁品,他辯稱沒有,雙方發生口角爭執,一陣拉扯,曾某即被警方帶回分局地下室訊問。 警察要盤查!!他也配合了阿 只是警察找不到物證而懷疑他有帶 警察都找不到了 他也一再說沒有了 難道還不夠配合!! 如果有人懷疑你做了啥 但是他就是沒直接證據 就一直以懷疑的角度去說你有你有 那你如果沒有做 當然是說沒有阿 難道 說沒有就是不配合 說有才是配合 難道你說的配合事警察說啥 就是要說出他想聽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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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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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雙方發生口角爭執" 你直接跳過喔? 伸手不打笑臉人,多少人每天被臨檢,有幾個人打? 你笑咪咪的,態度很好,警察要你下車要你怎樣的,你都配合,他會沒事打你嗎? 反之,你開始罵三字經,開始怎樣,搞到大家都度濫,要是我,我也會想把你拖來整 不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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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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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刑事上有個原則"不自證己罪",簡單講就是 是你(警察、檢察官)要證明我做了什麼違法的事。 而不是我要證明我沒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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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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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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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沒錯 但是人民沒有義務配合嗎? 你乖乖的微笑,被問什麼都態度很好的回答,會被打嗎? 反之,你開始罵國罵,回答的時候ㄐㄐ歪歪的,搞到大家都度濫,被打要怪誰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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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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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是沒有配合義務。 二、國罵,跟被問是兩回事。 三、回答的時候ㄐㄐ歪歪的,警察應如實記載,再由檢察官報給法官去判。 四、這新聞,再怎樣警察都不能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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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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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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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為什麼沒配合義務? 這是人民義務好不好,假如不配合的話,不算妨礙公務嗎? 假如照你扯的說沒有義務配合,納你下次看到臨檢就衝過去阿,這麼有種,然後被攔再來罵髒話,看你是怎麼爽的,你要去跟法官說你沒義務配合啦,瞎 2. 不是兩回事,態度不佳那些的,就已經算 resisting arrest 了 3. 沒錯,不過這是保護自己的基本常識 4. +1 我原本第一篇就說暴力該被譴責了,不過這個人白目所以活該 此文章於 2010-06-21 03:14 AM 被 requiem6SF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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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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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子搞不清楚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 是忘記自己是有牌的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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