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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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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難怪大家說政黨"尚黑"啦! 一群白領強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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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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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 友民黨
是該你們動員的時候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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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深深的海底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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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搞不懂以暴制暴錯在那裡了~~
只是他們的手法比較不文明一點罷了~~ 以暴制暴的手法在現今社會很常見呀~~ 今天打輸你~~明天不是抹黑你就是挖你牆角~~ 我覺得錯誤的點是拿槍跟搶10萬才捐2000而已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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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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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能其它就是被騙的金額吧 ![]() 應該把詐騙集團成員爆頭~ 不然抓去關沒多久又出來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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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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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行為當然是不對的,不合法的,不文明的…
可是大家看的好爽(這句話我最近常用,我慎重考慮統計一下它接下來出現的頻率)。 不過呢,在指責他不對之餘,有很多人必須要檢討。 >我覺得奇怪的是,為啥他們可以找的到詐騙集團的根據地,但是警察卻找不到咧 首當其衝,警政系統當然需要檢討。 >其實法律是訂來保護詐騙集團...... 這是一般民眾理所當然的感想,當然立法者、修法者、執法者、檢察官、法官全部都需要檢討,為何法律會給人這種印象? 如果除了指責他不對之外,沒有任何人檢討,自己作得有何不足、不對的地方,現行法律有何不妥、不足之處,那這種事還會不斷地再發生,而且愈演愈烈,直到無法控制。 當法律漸漸失去威信,不再具備安定社會的功用,無論在理論上說得如何天花亂墜,頭頭是道,也都無法讓人信任的。 無法信任的結果就是自力救濟。這是自然演變,遠超任何法律原則之上。 我個人認為,法官應給予大額度的緩刑,說句難聽的話,沒給詐騙集團份子來每個爆頭,他已經很客氣了。 ------- 題外話: >沒想到詐騙集團也會報警阿 警察:「賣尬哇騙啦!哇宰呀你係詐騙集團啦!」然後掛斷。 如果出現這種鏡頭,一定非常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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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09-07-23 12:28 PM 被 Crazynu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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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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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警察 打擊治安 保護犯罪 相聲裡面是這樣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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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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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制暴在法治國家的確不對
但是那必須建立在警察能有效維持治安的情況下 以現在警察的破案率以及吃案率來看 我反倒支持以暴制暴 好好修理這些為非作歹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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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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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從頭看下來
我好像覺得台灣的警察好像比伊拉克的警察還不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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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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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無法制裁 對詐騙集團 以暴制暴 剛好而已, 爆頭還太便宜這些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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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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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沒爆這些人渣已經算客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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