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07
|
引用:
那跟岳父談談, 把你老婆本來該得那份拿去信託, 免得分完家產後老人家卻沒人要照顧, 至少還有一筆錢可以用 如果老人家過世後, 信託那筆錢再來算遺產, 金額就小很多了
__________________
https://pcdvd.com.tw/showpost.php?p=1087489044&postcount=7 一生卜卦 缺財想錢 ![]()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8
|
引用:
這位仁兄所講的我有同感, 正如樓上幾位網兄所言, 生前的叫做家產,持有者可以任意分配, 所需要負擔的是贈與稅, 死後的才叫做遺產,所需要負擔的是遺產稅, 這才牽涉到分配資格問題〈女兒當然是有權分一份的〉 所以您的岳父現在要分家產, 他想分給誰都沒有任何問題的, 現在看您所提的問題,似乎是在擔心繼承到負債, 上面幾位也有提到,只要在岳父死後拋棄繼承即可, 至於怕來不及拋棄,我想這應該是多慮了, 難道有可能當您的岳父過世, 卻不通知您的妻子,導致你們來不及拋棄繼承嗎? 其實看您的發言, 有點像是分不到家產,而導致對娘家人那邊心中有些怨恨, 其實家產這種東西本來就是一個不確定的因素, 有則幸之,無則命之,實在是不用太過計較的, 更沒有您所謂的, 對於岳父的家產就只能處在不是沒得到, 或是只有繼承負債的“吃虧”地步了, 因為這財產本來一開始就不是您的。 小弟與樓主素不相識,這番話倒是有點交淺言深了, 如有得罪之處,請多多包涵。 此文章於 2008-01-24 07:37 PM 被 banyang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
讓我想起以前跟一個認識的女生聊天.
她很硬性的說一定要老公去爭取財產. 因為奶粉錢, 生活, 教育等理由. 只是她都沒說娘家要出多少.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24
|
遺產的拋棄繼承 , 限定繼承
自 "得悉" 過世日起算三個月內辦理。 如果他們隱瞞功力很強,導致你們完全都不知道消息。 你們也不會因此而繼承債務的。 不用想太多∼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咕咕鳥住在咕咕鐘裡面
文章: 1
|
不用擔心分到負債....只要記得拋棄繼承
只要擔心一件事..... 萬一你岳父把家產分光光... 然後每個兒子都不養他了.... 你的太太,他的女兒...打算把他接回來孝順...... 只要擔心這件事... 其它的....岳父沒分家產...你一樣過日子... 又沒少吃兩口飯...管他要分給誰... 萬一分給你...要求輪流奉養... 你也不幹吧.... 就怕沒分到還要養....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
看開一點吧
我發過類似的文章 老一輩就是把女兒當外人,這沒辦法改變 我雖然跟外公外婆同住,但當我的表兄弟姊妹名下都有一間2000~3000萬的房子 加上400~1000萬的存款時,我一度怨恨為何我分不到,我媽只跟我說"你要去怪你爸" ,我聽完後也無法反駁 當我表兄弟姊妹無後顧之憂在國外唸書,我只能選擇放棄繼續深造留在國內打拼,人各有命 不要去想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幾行字看起來很簡單,我花了好幾年才釋懷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
引用:
1. 不要介入 , 畢竟還是樓主是外人 , 只要牽扯到金錢 , 女方家庭兄長會是這麼認為樓主無權介入 , 除非樓主打算有翻臉跟不往來打算. 2. 岳父還健在 , 只要是在意識行為正常下分配財產給子女並無不當. 3. 勸妳老婆看開一些 , 畢竟老一輩的觀念跟兄長此時理當如此 , 一但吵起來可能往後就別來往.. 4. 如岳父日後往生 (已經確定名下已無財產可分配時) , 記得要求老婆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 不然哪天法院來一張強制令還債通知 , 才會另人傻眼.. 5. 長輩生前財產怎麼分配 , 法律上並無強制依據 , 財產所有人可能自由主張愛怎麼分就怎麼分 , 不仿建議你老婆撕破臉回去要 , 不然就放開心胸直接放棄.. 6. 長輩往生後的留下的財產 , 樓主的老婆在法律上是可以獲得保障 , 有權要求分配.. (不過就如樓主所言財產所有人都已經處分完畢 , 所以這個保障可有可無 ) 7. 拋棄繼承時效是2個月內(無條件放棄繼承) 8. 限定繼承時效是3個月內...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41
|
樓主
非你的莫強求 也許你安安靜靜的 說不定你丈人會偷偷塞現金給你老婆 但如果大辣辣要分財產 會被人家罵死 也會讓人瞧不起 你丈人還活著 他想怎樣是他的是 女婿雖說是半子 但其實還是外人 沒錢但要有自尊 別學那些政客 只要有官有錢 臉不要都沒關係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
|
說的好,老丈人的錢,拿的到當作中樂透,拿不到也沒啥,是男人就不要去貪求.
難不成你老父老母把錢分一些給你的姊夫妹婿,讓你少分許多,你就會覺得很爽嗎? 而且老丈還活著,就勸老婆要辦拋棄繼承,這讓老婆情何以堪? 看在你夠識相,知道要開新帳號,就不再多說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
|
樓主看來對老婆的兄弟不孝順但能分到家產感到不公.
但請問樓主你有把你父母接過來同住嗎? . 我自己是長子,父母年事已高,也想接來同住, 無奈房價太高,老人家希望一人一房 若要跟父母同住至少要找4-5房的房子. 房價比3房的至少高上6成,實在無力負擔. 只能在老家附近找房子就近照顧, 老人家住舊房子,這也是很無奈的. 要有能力買新房跟父母同住,在這時代已經是高標準了 . 也許樓主有看到其他事令你不爽, 但將心比心,我覺得他們也盡力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