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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33258
New Member
 
A103325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充滿汽車的機車道
文章: 3
我想樓主應該是氣
為何警察不去排解堵在機、慢車道的汽車或公車
等到機車被逼到快車道才拍照





不過套句條憋說的





















你不會等狀況排除再前進嗎?
又沒人逼你騎禁行機車道


等狀況排除等狀況排除等狀況排除等狀況排除等狀況排除等狀況排除等狀況排除
     
      
舊 2007-07-02, 08:40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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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33258離線中  
chiming77
Basic Member
 
chiming7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24
可以告知正確位置嗎?好讓網友避免違規被罰~謝謝
 
舊 2007-07-02, 08:4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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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ming77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WHY NOT?
你違規耶 而且該處也沒有車道突然改變
該處還是車道變多
舊 2007-07-02, 08:57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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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7
指揮交通要排班阿...
而且又不是所有警察都得去指揮交通...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07-07-02, 08:58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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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該處應該是公館
水源市場過去往南(往新店方向)
比較塞的晚上警察不會在那邊拍 因為也拍不到
就算補光也補不到
早上該處不會塞車 塞車是進城方向
進城(往北)方向的禁行機車
只剩下到天橋前還有
所以不太可能是往北方向...
我想問題是出在樓主身上居多
不然把照片貼出來如何
滿多人是在多拿滋前面以及天橋前面號誌變燈後就往內側衝

此文章於 2007-07-02 09:06 PM 被 lompt 編輯.
舊 2007-07-02, 09:0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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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Sunnyman
Major Member
 
Sunnyma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南台北
文章: 251
1. 我不想討戰(畢竟我違規,我承認),但請彼此尊重(除非你是那位警察,就算是,我也沒出言不遜)
2. 據我所知,偷拍合法僅限於部份重大違規(如果我記錯,可否提供相關聯結)
3. 偷拍的地點是在剛過公館圓環之後的北上方向,請大家留意
4. 如果他取締的方式是違規的呢(例如之前站在捷運木柵線車站上偷拍,或未持搜索票闖進人家家裡抓盜版),也可以嗎
5. 還請各位提供寶貴意見
__________________
啦啦啦啦啦 我有一顆星
舊 2007-07-02, 09:31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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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man離線中  
bawt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18
前不久也吃到一張,但沒錢去繳
__________________
https://www.poem-design.com/
舊 2007-07-02, 09:33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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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wti離線中  
Tandy
Amateur Member
 
Tand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44
引用:
作者Sunnyman
1. 我不想討戰(畢竟我違規,我承認),但請彼此尊重(除非你是那位警察,就算是,我也沒出言不遜)
2. 據我所知,偷拍合法僅限於部份重大違規(如果我記錯,可否提供相關聯結)
3. 偷拍的地點是在剛過公館圓環之後的北上方向,請大家留意
4. 如果他取締的方式是違規的呢(例如之前站在捷運木柵線車站上偷拍,或未持搜索票闖進人家家裡抓盜版),也可以嗎
5. 還請各位提供寶貴意見


2.隱藏性執法自今年開始恢復之後並不限於任何違規,先進國家也一樣
3.在任何地方都應守規矩
4.只要是在道路範圍內的隱藏性執法都是沒問題的
5.雖然你這行為是不對的,不過還是感謝你贊助市庫,幫助北市建設及發展。
舊 2007-07-02, 10:21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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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dy離線中  
topazs
Junior Member
 
topaz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21
花錢的是大爺
為何大家還要幹他呢?
__________________

師:幫我想條更毒的計畫,幹掉他們 ! 徒:師傅,恕徒兒駑鈍,你的武功不在他們任何人之下,為何要用如此方式 ? 師:沒有任何理由,這是我的風格 !
徒: :.......(師傅,你實在太瞎拉 )
舊 2007-07-02, 10:34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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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azs離線中  
Sunnyman
Major Member
 
Sunnyma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南台北
文章: 251
引用:
作者Tandy
2.隱藏性執法自今年開始恢復之後並不限於任何違規,先進國家也一樣
3.在任何地方都應守規矩
4.只要是在道路範圍內的隱藏性執法都是沒問題的
5.雖然你這行為是不對的,不過還是感謝你贊助市庫,幫助北市建設及發展。


2.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網站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41&ctNode=11435 是針對重大違規
3. 只是希望大家別被罰,你想太多了
3. 沒錯,前題是開放了沒
4. 如果落井下石是你的習慣,我沒意見

再次強調,我不想戰,請彼此尊重,我只想知道何時開放隱藏式執法的
__________________
啦啦啦啦啦 我有一顆星

此文章於 2007-07-02 10:39 PM 被 Sunnyman 編輯.
舊 2007-07-02, 10:36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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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ma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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