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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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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是這樣。 小舅養家很努力,不過是養老婆的家。 小舅媽真的是很厲害的女人…… 日後就知道了。這種話只能當安慰啦。 其實很久以前就想說把外婆接過來一起照顧得了。 不過兩位舅舅鐵定不肯。 小舅明明就不管外婆的死活了,卻還要面子。住在一起就算盡孝嗎? 從不過問,住的三合院連幫行動不便的母親開門都不肯了…… 這算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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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永恆的回憶~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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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想過讓外婆跟大舅同住,或接到家裡同住?相信大家都不要吧?相信最後的結會繼續讓她待在小舅那邊,然後自己有空再去幫忙一下這樣吧!
曾經遇到一些在大家面前話都講的很漂亮,也會回去幫忙照顧長輩、出錢,但是到了要簽長輩由與該人同住、責任的法律相關文件,該人卻簽不下去的事件。 另外,沒明文規定遺屬的話,女兒也可以分到遺產的,怎麼不去爭取呢? 另外,小舅從小到大都住在鄉下,無法靠自己的能力搬出去,是否真的是寵,還是害呢? 一億元對於一個能力不佳的人來說,是很少的,因為無法讓錢繼續增加,只有淢少一途,能少花就少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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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永恆的回憶~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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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對,這應該是您外婆名下還有財產的緣故…… 住在一起就算盡孝嗎?至少這樣還能拿來說嘴 ![]() 此文章於 2006-12-30 08:28 PM 被 chenyu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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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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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站在你小舅的立場想,不知道他是如何看你大舅的?
孝順是如何衡量,可以量化嗎 給的多是孝?拿的多是不孝?同住侍親是孝?離家打拚是不孝? 如果甲的標準100/1000是多,乙覺得800/1000是不夠,那以誰的判定為準? 這是去年長輩去世時,我曾思考的問題 也許,不用急著去認定別人如何 盡自已能力做到你自己認為可以做的事 很抱歉,沒有和你站同一線去踏伐另一個我不認識的人 此文章於 2006-12-30 08:45 PM 被 seachil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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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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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家裡已經有位老人家了。
奶奶要洗腎,家中經常要留個人避免出事時沒辦法叫救護車。 這位舅舅很會鑽營的, 在市區開補習班很會賺錢地。 用利用老家的農地在假日接「戶外教學」介紹農家生活。 之前老媽常幫忙煮六、七十人分的午餐。 後來小舅跟其他人越走越遠,就不再請我媽幫忙了。 奇怪的是煮這麼多人的飯,卻不會拿一點給外婆吃--有一回假日回去時發現的。 老媽三天兩頭就回去照顧一下外婆,卻還會被小舅嫌多管嫌事。 會害他被「誤會」沒照顧好外婆。 要老人家要改變生活環境是很痛苦的事。 嫁出去就是外人了。要爭什麼? 雖然民法不是這樣規定的。不過法律跟民情是有差距的。 就像我奶奶,嬸嬸也常說準備了一間房,隨時可以接奶奶過去住。不過父親過世後就沒再提過這件事。 奶奶之前曾去住過一、兩天,不過太吵了。很不習慣還是回家跟我住啦。本來說要住三天,才過一夜就回來啦。 我媽經常想出國走走,但是不放心奶奶一直走不開。 偶爾我跟母親都有事時,還要特別請姑姑回家陪奶奶,做飯給她吃。 叔叔則像沒事的人。不過在親戚面前卻作足了表面工夫,三節送禮不曾忘。 偶爾來看一下奶奶就能讓她老人家很高興了。 比較起來奶奶就比外婆幸福多了。 除了嬸嬸喜歡弄事非外,弄得叔叔什麼都聽她的,其他的兒女都很孝順的,住較近的大姑姑幾乎每天傍晚都會過來陪奶奶聊聊天。 大舅,阿姨們也不是不孝,只是工作忙,又沒住在一起能做的事有限。 只是住在一起的小舅故意忽略外婆。讓人很頭痛。雖然經常回去,但是能作的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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