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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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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好人"與"壞人"才會在78區出沒....
依你的問題內容看來,似乎先前是有買賣行為與契約 但目前對方拿出來的契約是"偽造or變造"的? 這種事比較沒有調解.和解空間 先找個律師徵詢+發個存證信函表達立場 (告訴對方將會主動提起訴訟) 化被動為主動才是解決之道 當然,對你家造成之利益損害+未來因訴訟所生之費用,由對方賠償.給付 先把事情全盤了解,越站得住腳,越好處理 有的人平常講話習慣"灰來灰去" 到了法院,...那是沒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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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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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法院也有可以免費諮詢的律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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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榕樹下
文章: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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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踢踢上看板
『生活法律』似乎有懂法律的鄉民在那邊 幫人解答,你可以去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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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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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上面的朋友告知, 已經約了北市的法律諮詢了!
回另一個朋友, 當然知道請律師最快... 但請不要認為大家都跟您一樣, 都付的起律師費... ![]() 所以一審階段得自力救濟....若真的不行, 再上訴時就會聘請律師了. 至於回去與否其實不是現在重點, 因為每天都跟家人聯繫狀況... 現在問題等於是兩大地主聯合要逼我們賣掉土地, 所以分割上把我們劃分在共有土地的最中間, 僅留一小條路給我們...主要幹道鄰近都被他們分割走了! 還把明明不存在的一項土地(偽造的買賣契約)要求單獨由我方償還該土地.... 我知道知識有價, 專業有價.... 在這個討論區, 許多朋友和小弟不也常分享某些領域的專業給大家... 這是求助, 如果律師朋友認為這樣等於是義務沒賺到錢, 不願指導, 小弟當然不能說什麼... 只是希望一些朋友的講話語氣也能站在別人立場想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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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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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一下
如果您父親確實沒有簽名或蓋章 可以在開庭時口頭或開庭前以書狀,請求檢察官將簽名及印文送鑑定 這樣應該就可以釐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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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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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叢林都市的角落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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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看公司有否請法律顧問或借朋友公司法律顧問.應該可以打個八折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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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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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問題不是在網路上可解決的
很多法律諮詢服務,....其實到最後也是律師接案 自力要多勞心.... 以存證信函來說,..內容的"意思表達"就很重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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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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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是最沒效率的方法了...
這種事情 找兄弟吧 直接找兄弟出來喬 大地主最怕的就是麻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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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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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提供的資料很有限,很難看出整個事情的全貌
但這裡又是公開的網路討論區,好像也不能說得太過詳細... 不過大致看一下 好像已經牽涉兩個問題 第一個是土地分割的問題 第二個是偽造買賣契約的問題 建議一下 請小建幫忙父親整理整個事實的前因後果 這樣到地檢署或法院出庭時,陳述會比較有條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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