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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zuno2005
Major Member
 
mizuno200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91
最好不要私下和解 有事情 請警察來喬 釐清責任

我朋友私下和解 對方說好後 也是回去反悔

一直不斷騷擾 都快得憂鬱症 對方也是獅子大開口
     
      
舊 2006-06-08, 08:02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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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zuno2005離線中  
iodine
*停權中*
 
iodin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58
上法院吧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管它是不是老阿婆
 
舊 2006-06-08, 08:1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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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dine離線中  
泛紫小弟
Basic Member
 
泛紫小弟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7
巴士大叔回法:你有黑到背景,我也有黑道背景,你為什麼要對我恐嚇取財?
不能解決!不能解決!不能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好人
請多指教
舊 2006-06-08, 08:24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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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紫小弟離線中  
myme
Regular Member
 
mym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2
發生車禍時還是報警備案比較保險
開車最怕的就是不守規矩的老人家
舊 2006-06-08, 08:31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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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me離線中  
月貓
Senior Member
 
月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云上雨林
文章: 1,272
上次騎機車才遇到一個逆向轉彎撞到我的阿伯,
怎麼會有人轉彎轉到逆向車道 ,還可以大聲罵人,
逆向騎車根本就是找死,這些老番癲都會以老賣老,以為自己很有理,
還嫌我騎車太快,我才騎40而已,明明是他逆向不對還先罵人,
本來還想看他有沒有怎麼樣,後來連理都不理就閃人,
看到他的腳踏車被我撞爛還滿爽的,不過我也換了一個前土除600
__________________
回憶只是離我們越來越遠
舊 2006-06-08, 08:44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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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貓離線中  
abc630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601
說句實在話...發生交通事故...如果可以知道大概是對方的錯話...

請不要猶豫就先打電話報警...要不要和解那就再說...

這是對自己的一種保障...身邊看過很多例子...都因為沒有第一時間報警...

而本來不是自己的錯卻讓自己吃了虧...

台灣不是沒有好人...只是最起碼要懂得自保!
舊 2006-06-08, 08:48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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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630離線中  
king01827
*停權中*
 
king0182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桃園八德
文章: 1,067
請警察吧....

我朋友剛買新車....
在他家路口轉大馬路,被一台阿媽騎破50撞到駕駛座門整個變形...
阿媽倒是只有擦傷....
先不論誰對誰錯,阿媽沒有駕照,講話還比我朋友大聲 =.=
我朋友說要叫警察,阿媽又不給叫......

最後搞風搞雨,硬坳我朋友1萬8,又是修車又是醫藥費
對方兒子還嗆比大聲的....
結果我朋友只能認賠殺出.....(沒叫警察 = =)
舊 2006-06-08, 09:04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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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01827離線中  
班尼爾_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327
車禍時能請警察來處理備案當然是最好
手機有拍照功能的話,最好能拍下現場多方角度的照片
萬一日後有糾紛的時候,至少這也可當作你舉證的東西
像是對方車子倒下的角度或你車子被撞凹的痕跡,都有可能辨識得出是誰撞誰

不過樓主會發這篇文,想必當時應該就是基於疼惜老人的心直接送醫吧
所以若要打官司,舉證上或許已經有些困難了...

你說的情形其實很普遍,一旦對方扯進家人朋友,原先談攏的價碼立刻升高
好像社會就是這麼教的,能趁機撈一筆就多撈一些,管它誰錯誰對
舉個例子,幾年前有個女孩子被公車擦撞到
結果機車倒下滑出去然後卡在我朋友停在門口的汽車後面底盤的地方
雖然沒第一時間看到,不過聽到聲音,我和朋友就立即衝出去看
那女孩子已經昏了過去,所以報警來處理
而且汽車保險桿完全沒擦撞的痕跡,加上路面滑行的車痕,在在都可證明與我朋友無關
我朋友還送水果和一萬元慰問金去醫院看那個女孩子 (哇,他閒錢還真多,我頂多送送水果就不錯了)
原本也就這樣沒問題了,誰知道對方父親經過其他子女嚼舌根後,竟然開價五萬
我朋友當場也變臉了,跟對方說是基於道義責任上才給這筆錢
要不要隨你,若想趁機敲詐的話請便,警方那邊有紀錄可證明
舊 2006-06-08, 09:17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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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尼爾_離線中  
惡天殺
Regular Member
 
惡天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8
引用:
作者班尼爾_
車禍時能請警察來處理備案當然是最好
手機有拍照功能的話,最好能拍下現場多方角度的照片
萬一日後有糾紛的時候,至少這也可當作你舉證的東西
像是對方車子倒下的角度或你車子被撞凹的痕跡,都有可能辨識得出是誰撞誰

這個要學起來
(謎之聲:那麼快去把那個沒有照像功能的GD92給換掉吧)

引用:
作者班尼爾_
我朋友還送水果和一萬元慰問金去醫院看那個女...

你的朋友真的是大好人一個,明明就和他沒有關係啊
__________________
有了行動裝置,更值得依賴的Opera "Classic"…
繼續在七八區潛水去

舊 2006-06-08, 09:41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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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天殺離線中  
bill0796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31
Talking

我朋友還送水果和一萬元慰問金去醫院看那個女...



感覺 你朋友想把她的樣子 那個妹妹正不正阿 沒圖沒真相啦!!!!! 叭叭叭
舊 2006-06-08, 10:36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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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0796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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