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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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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通常小弟只租片,沒買過它的下架片 租片我只挑"零售版"的租,想當然不會有出租標籤字樣 ![]() 雖然如此 它的片況一般來說 都不是很好 除非是剛發的片您第一手租到 否則很多都是刮花的 但只要讀取沒問題 基本上刮花的碟倒不影響我看片情緒 畢竟租了是要還的 ![]() 買它的2手 我沒那麼大勇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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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Panchiao/Taipei
文章: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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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iVideo的下架片大多也是零售版, 他們平常的出租標籤是貼在外盒上, 所以片子上原則上應該不會有標籤吧... 至於片況...可能還是要看是出租頻率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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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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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只要是台灣正版發行的DVD,都可以拿來作為出租之用。是合法的。
iVideo好像都是買零售版來出租.....這樣可以不鳥那些片商的剝削,成本也降很多.... 所以他的新片會比小百或亞藝慢上架∼可是看在常有雙碟零售版的份上....我都有點想跳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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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人住的地方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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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大概在dvd的版本宣言都跳過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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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片必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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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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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版本宣言是廠商單方表述,完全不具法律約束力。 並不是說我的商品我就有權力決定消費者要如何使用。 就像印上贈品禁止轉讓等字眼,也是毫無任何法律意義。 章教授的說明很清楚,大家參考看看: ========================================================= 作者:章忠信 著作權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著作原件或其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原件或重製物。但錄音及電腦程式著作,不適用之。」依所述情形,應是從事錄影出租行業,其能夠取得VCD及DVD以作為出租之用,約有二種來源,一是買原版帶,依第六十條第一項作為出租之用,一是依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取得出租權之授權。以上兩種情形,都只取得出租的權利,不包括其他。 雖然著作權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著作人專有出租其著作之權利」但第六十條第一項又規定:「著作原件或其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原件或重製物。但錄音及電腦程式著作,不適用之。」此為國際著作權法制所承認之「第一次銷售原則」或「耗盡原則」,非我國所獨有,亦即著作財產權人於將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首次出售或移轉所有權後,對於該原件或重製物之出租權即已耗盡,不得再行主張出租權或禁止其散布,其立法目的在於平衡著作財產權人與物權所有人間之權益,因此,合法漫畫之重製物一旦經出售,該漫畫之所有人即得自行出租,蓋著作重製物未經出售或移轉所有權時,著作權人之權利應受保護,惟該重製物一旦出售或移轉所有權,該著作物之買受人或受讓人則應優先於著作權人受保護。 此文章於 2004-10-17 10:45 AM 被 yodagogog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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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摔角台上
文章: 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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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與該網站交易多次,日前ivideo曾出清一批舊片,這批舊片幾乎沒人租過,狀況如新,買到算是撿到。 ![]() 但也買過像紅磨坊雙碟版這類熱門片子,狀況就不太好,不過他們都會事先磨過片子再包裝出貨,收到片子時還真的以為買到了新片。 ![]() 想買零售版又等不及特價片倒是可以考慮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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