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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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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597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1,24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Haker
to Arucueid

應該蠻多人知道的,所上老師接的CASE挺多的
可以找車鑑會幫忙

to sutl

沒有兩個車禍是相同的

如果沒辦法提出證據說明自己是無辜的

常常是兩造都有錯

to a965977

那則新聞真的讓人很感動

騎車的是一位高中生,被撞到的那位外國人

應該是穿越馬路被撞的

只記得在新聞上,那位外國人的太太一直安慰那位高中生

說他是好孩子,是他先生不對

宗教的力量真大,可以如此寬容一個人

可是在台灣相同的情況的話

如果會上新聞的話,一定是那位高中生被家屬痛毆ㄧ頓

另外,你朋友撞上停在路邊的砂石車?

砂石車是停在白線內嗎?如果是的話,那就是你朋友未注意車前狀況

騎車有點不專心喔


朋友是砂石車駕駛,晚上下班砂石車停放在路邊白線內
半夜小轎車酒醉駕車,撞上砂石車後面車斗,當場死亡
和解談不隆死者家屬找黑道及地方有力人士施壓,朋友最後賠了300萬才息事寧人唉....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相簿歡迎參觀
舊 2004-05-20, 09:45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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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5977離線中  
redstorm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ider
台灣一向傷者最大,誰錯在前講再多也沒有用,看誰傷的最重,誰得勝
這種狀況,說真的很可悲,一個想死的人跳到你面前給你撞,到時千錯萬錯
只錯在你不該那個時間,開到那個地點,又正好被這死鬼選上送他最後一程


沒錯,曾經聽過一案例
有一輛車高速從後方追撞前方機車,機車駕駛被撞後飛到對向車道,對向車道一車剛好迎面而來,機車駕駛撞到擋風玻璃後彈到路旁,結果這個倒楣對向車道車主不僅車子受損,而且要面臨民事賠償,刑事部份忘了
 
舊 2004-05-20, 09:54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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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storm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a965977
朋友是砂石車駕駛,晚上下班砂石車停放在路邊白線內
半夜小轎車酒醉駕車,撞上砂石車後面車斗,當場死亡
和解談不隆死者家屬找黑道及地方有力人士施壓,朋友最後賠了300萬才息事寧人唉....


那麼這跟司法單位無關,對方在法律上無理由,不能要求賠償。只是私底下拳頭比較大。
舊 2004-05-20, 09:59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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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edstorm
沒錯,曾經聽過一案例
有一輛車高速從後方追撞前方機車,機車駕駛被撞後飛到對向車道,對向車道一車剛好迎面而來,機車駕駛撞到擋風玻璃後彈到路旁,結果這個倒楣對向車道車主不僅車子受損,而且要面臨民事賠償,刑事部份忘了


民事訴訟是由當事人提出,也就是由機車駕駛人或其家屬提出,檢警單位管不著,也沒有規定說不可以。至於能不能拿到賠償,就要看訴訟結果。

以這個例子來講,如果對向車駕駛有迴避的可能性,但是他卻沒有迴避,那麼他不但有民事上侵權行為責任,更構成刑法上的過失致死或過失傷害罪。

如果沒有迴避可能性,那麼對向駕駛對機車騎士,沒有任何民刑事責任。
舊 2004-05-20, 10:09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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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sophistai
Basic Member
 
sophista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萩原舞的甜美笑容
文章: 20
回覆: [轉貼]你在台灣騎車 , 開車也夠久了,請教個簡單的問題!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eff641125
剛剛收到人家轉寄的~~

問題一
你開車在北二上的內側車道,時速一百,此時內側護欄內,忽然跳出一名男子,
你雖然緊急煞車,但依然將該名男子輾斃,事後警方調查,也查不出該名男子為何
要強行穿越高速公路,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問題二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在過了忠孝東路口,突然有名路人為了急於前
往錢櫃唱歌而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你雖然只有時速五十,但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
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事故現場,距離人行穿越道50公尺,請問法官會判你
對多少?錯多少?


問題三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準備通過了忠孝東路口,你百分之百確定你是
綠燈,突然從忠孝東路衝出來一名騎腳踏車的男子不顧行人號誌,而強行從斑馬線
上通過,你時速五十,但依然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請問法
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第一個案例
雖然行人無權走上高速公路
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員死傷
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
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二個案例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但該名行人並未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
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員死傷
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
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三利最慘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
該名行人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
且依照現行交通法規
駕駛行經人行穿越道
皆須減速慢行
雖行人在紅燈時並沒有通行權
但無損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受到的保障
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
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本案之駕駛
行經行人穿越道時
因為未減速慢行
而造成人員死傷
漠視行人安全的行為
明顯有重大缺失
需負起本案所有的賠償
以符合人道精神和社會正義


以上三案例
若無法和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
將依肇事致人於死
吊銷駕駛執照



現在沒時間對這三個問題一一剖析,
不過建議大家去找一本刑法總則教科書來看,
就會發現原文作者有太多太多的誤會,
以這三個案例來說,
被判決無罪及不具備侵權行為的可能性都不小,
不過要詳細說明各種狀況。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4-05-20, 10:2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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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stai離線中  
sophistai
Basic Member
 
sophista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萩原舞的甜美笑容
文章: 2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redstorm
沒錯,曾經聽過一案例
有一輛車高速從後方追撞前方機車,機車駕駛被撞後飛到對向車道,對向車道一車剛好迎面而來,機車駕駛撞到擋風玻璃後彈到路旁,結果這個倒楣對向車道車主不僅車子受損,而且要面臨民事賠償,刑事部份忘了

奇怪,我所聽到的卻是死者家屬不滿法院判決對向來車駕駛無罪,
憤而自焚。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4-05-20, 10:25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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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stai離線中  
noroma
Master Member
 
norom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961
不清我們的狗屁交通法規到底會怎麼判 , 但是個人直覺是駕駛人都沒錯 , 反倒是被撞的家屬得想想該怎麼補償駕駛人 , 不過在台灣的機率可能是 0.0... 吧
舊 2004-05-20, 10:33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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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om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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