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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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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吵-----應該是歸環保局管吧,
文化活動--歸文建會管,應該是有免稅或減稅的樣子吧 合法,合什麼法,法律是會相衝突的 叫警察,他們沒處理過的case大概是不會處理(不知如何處理),只好再研究 不是第一次有這類的事,只是每次都沒鬧大,鬧大了就會 長官擬定出處理模式了 快,鬧大一點,再大一點 像天母棒球場的抗議事件一樣,你可以再大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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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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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對特殊行業就有如此反應 畢卡索生前也是很常潦倒 街頭藝人,也可說是藝術家,只是獲得認同的人較少 他自認同自己的行為可說是藝術家是他的事 就像台灣很多演"藝人"員,明星, 你會全部認為他們有資格做....,但還是一堆人稱自己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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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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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像台灣很多演"藝人"員,明星,''"" """你會全部認為他們有資格做....,""" SORRY~~小弟比較笨有點看不懂這是啥意思?? 藝術人員???看到那種態度,我完全感受不到任何的藝術氣息!!!或許小弟沒藝術感但藝術應該不可以去妨礙別人的睡眠休息時間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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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taibei
文章: 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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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萬華廟會遊街,搞到10以後,好像就沒人出來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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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我家
文章: 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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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聽到這句話時也是超反感 申請到批準就為所慾為?? 真... 那些人還自稱藝術家?? 我真的是火氣都起來了,雖然我住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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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我家
文章: 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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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是特殊行業的問題 畢卡索...等大師或名不見經傳的畫師平常作畫時沒有影響到別人吧?? 我知道看到的街頭藝人,也是用自己的方式表現藝術行為,但是絕沒有深夜不睡還影響到他人的行為發生 而且.....那些人明明就是在玩樂 何來藝術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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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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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寫的有一點辭不達意
藝術不只有作畫而己 我要說的是當時他們在從事的活動時,也是一堆人不認同 先插一個例子 台北天母棒球場,本來不是不準有棒球比賽嗎? 只能作社區球場, 要舉辦國際比賽還不可以, 台北本來有一個市立棒球場,後來拆了 只能跑到新莊球場, 因為舉辦世界杯時場地不足,硬是拉下用 附近居民也是抗爭, 可是現在也是照樣有比賽,還是職業比賽,雖然我不認為有到職業的水準. 再拉回到主題, 我認為又不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 之前有人認為那邊的表演低俗,... 反正己經吵開了,就......"鬧大一點,你可以再鬧大一點" 讓那些高官,市政府官員,附近民眾,需要有表演空間的人,想看表演的觀眾去拉扯 台北好像沒有"戶外"的表演場地 ps:有人可以教我如何在文章的字體加大,讓大家更容易看清我的意思 不要用引號,有些人看文章時都跳過,誤解我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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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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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你沒搞懂大家的意思,現在的不滿是在"深夜"吵鬧,不是表演方式或表演場所, 若是他們23:00甚至00:00結束也沒人會講話吧。 況且打棒球、開演唱會要吵也頂多吵到23:00,那些"藝術家"是已經到凌晨,甚至似乎本來打算要通宵的, 根本超過正常人家作息能容忍諒解的極限了吧。 搞到人家打電話報警卻不檢討自己... ![]() 還是熱鬧到天亮是他們這次活動的主題? 申請書寫清楚相信不會有人准他們在這種場地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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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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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版的WoodStock喔....
我是很懷疑不會有什麼事情才怪.. 民俗風情本來就有所不同, 加上台灣一些層次的崇洋文化(說真的, 如果去美國被一大票崇中的妹妹包圍. 我不敢說我不會變的比較ㄏ一ㄠˊ). 說吃藥.. 應該是還好啦, 老外是很容易high的. 說吵... 台灣就這麼一丁點大, 帶老外去墳場開派對我看他們也不會喜歡吧(禁入墳場? ). 現在就看市政府能不能找個地方讓這票人去作這種露天Pub的事情吧(從某個角度看其實還蠻不錯的, 不用收入場費又不用預定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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