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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Ch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52
真的令人不懂!
為何允許網路上瀏覽與下載,而不允許自網路上購買呢?這樣對美國人有何利益呢?
要是大家都從網路下載,都不買正版了,對她們有何利益呢?
只為了國內那些爛廠商嗎?
     
      
舊 2003-06-09, 03:29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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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Chan離線中  
joycat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91
還是看不懂勒....
如果是平行輸入五份以上或是拿來販售是違法的...這我可以了解.
但是amazon是美國公司勒. 應該不受台灣法律管轄.
而我是買一份自用, 非營利. 這樣也犯法嗎?
(這與出國買本書帶回國, 應該是一樣的吧!)
可以請大家指點一下plz.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3-06-09, 03:31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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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at離線中  
rugner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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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躺在美麗撫子的懷裡
文章: 10,11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豹貓
問題是,直接網購似乎也是觸法....

基本上貓貓根本不關心強笙或是其他有販賣或出租其他區dvd的商家
貓貓要求的是自身的權益....

既然我們花錢買正版,為何不能向外買?!


唉........

反正大官都是說一套做一套

有管道的自然有方法

不過我們一般人的購入管道會受到限制或是漲價是可能的
舊 2003-06-09, 03:52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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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gner離線中  
小豹貓
Golden Member
 
小豹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http://www.tipo.gov.tw/news/ShowNew...2902&from=board

這裡有word檔與PDF檔,有興趣的可以看看

(這段敘述是立院通過的版本)

第八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刪除)
二、明知為侵害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三、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color=red]四、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red]
五、明知係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作為營業之使用者。
六、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物而以移轉所有權或出租以外之方式散布者,或明知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物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其實第四項就很有爭議,就是網購,並沒有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因此跨區販售DVD就違反八大當初分區販售的原則.

結果就是,網購的人可能沒事, 但是有可能會被起訴!
而以代理商的角度, 已構成侵害代理權行為!(第八十八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
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舊 2003-06-09, 04:14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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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豹貓離線中  
joycat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91
那出國買書與CD...也算輸入囉...
為何得超過五本才違法?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3-06-09, 04:34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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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at離線中  
xenophon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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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準備特考
文章: 386
個人觀感,在他國網站購買應視同在他國購買一樣,只是不能超過五份吧
但這五份到底是同樣的產品還是不同樣的產品就不清楚.
舊 2003-06-09, 04:52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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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nophon離線中  
meidok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872
重點不在於購買,而在於帶回

帶回他國的版權物,不得超過五份。
舊 2003-06-09, 04:59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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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doku離線中  
matus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5
Angry 老是惡性循環,唉

台灣的法律,老是喜歡比嚴,然後,執法時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若是小老百姓不聽話則兩眼睜開,不再留情,何必老是搞這一套,另外,美國也只會欺負我們,他們敢找老共麻煩嗎?!!
__________________
別說妳不了解我,我也不明暸
舊 2003-06-09, 05:0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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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us離線中  
allen2002
Senior Member
 
allen200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化學毒品添加物王國
文章: 1,215
有個疑問.............如果我從美國寄六本同樣的原文書給阿扁, 他是不是會...........
__________________
You dropped 150 grand on a fucking education
you could have got for $1.50 in late charges at the public library.
(From: Good Will Hunting)

再好的制度,到人的手上,都會朝最壞的狀況而去。
舊 2003-06-09, 06:33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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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2002離線中  
heero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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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2,465
只好期待那些跑單幫的店
能繼續好好生存
甚至擴大營業
服務活在世界文化沙漠可憐的國人.....
為了表示抗議,先去定一片原版CD.....
__________________
不玩電腦,片子也沒空燒....CD,DVD都用買的

最常看的電腦螢幕!當然要EIZO桌布連結--已修復 ........棉羊說現在好好聽beyer,Senn和ath就好了
舊 2003-06-09, 06:34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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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ero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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