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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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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是一個司法體系下的一員 , 但是 ,
警察的職責是舉發事件 , 卻不是裁判事件 !! 警察需就他所看到 , 所得到的事情 , 按照司法 所規定的步驟去執行 , 否則他就算失職 ..... 所以 , 警察所開的單子叫做告發單 , 要求您付 錢的是裁決所的裁決書 !! 至於不守規矩是否為世界第一 , 這個我承認 , 我手邊的確沒有這樣的統計 , 但是我是就一般 大眾認知 , 我同時提到 , 國外人士來到台灣 , 第一個印象 , 通常是恐怖的交通亂象 ... 對我來說 , 我認為現行警察取締的行為還不夠 嚴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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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日本國台灣縣一張嘴俱樂部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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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 我也認為台灣的警察執法不力, 如果認真的執法的話, 台灣每個人的平均罰單不會只有1.5張而已, 5張都有可能。
就像逆向停車來說, 明明是不可以的, 可是少見警察在開單取締, 久而久之, 大家一定會認為逆向停車是不違法的, 等到哪天開始取締, 又開始哇哇叫了。 只能說台灣人的自律精神太差, 沒被抓到, 就不知道要守法守規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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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日本國台灣縣一張嘴俱樂部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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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台灣的警察真的是執法不力, 如果認真的執法的話, 那台灣每人每年的平均罰單張數, 絕對不會只有1.5張而已。
很多規定, 大家不是不知道, 只是不罰就不會怕, 等到哪天收到罰單, 才會在那裡哇哇叫。 就像是逆向停車, 原本就是違法的, 可是就是有人逆向停, 等到那天又在"大力取締"時, 哇哇叫的鐵定一大堆。 台灣人的自律能力原本就很差, 如果警察執法不力, 只會給人一種積非成是的觀念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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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安平,台灣中的台灣
文章: 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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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守法的暴民性格
加上公權力執行者的鄉愿怠惰 造就了一個奇蹟似的台灣社會 對一個不重視禮教的社會 要求其人民守法無非是緣木求魚 因為大家往往高喊如何以重罰以使人民守法之餘 卻忽略了道德禮教是社會秩序的根本,法律才是的最後一道防線 不過話說回來,對於不講禮教的人而言,與其談道德又有何用?也只能直接訴諸法律 我們現在的許多觀念,都是從父母身上學來的 我們闖紅燈,將來孩子騎車也會闖紅燈 小孩也是有樣學樣,為了將來,大家不得不三思 是要向上提昇,還是向下沉淪 警察之所以會亂開罰單,也是因為缺乏禮教社會裡的警察,心中也沒有禮教道德的觀念,而扭曲的觀念,讓他「依法」亂開罰單........,就跟大家亂(騎)開車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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