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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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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談政治請去政治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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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Cape Crozier
文章: 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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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重要的是不要讓疫情擴大,說真的,這種傳染途徑的疾病是很恐怖的,你怎知道自己身邊周遭的人咳嗽是因為一般感冒?還是疾病帶原?
甚至晚上睡覺,各位怎知左鄰右舍沒有帶原?誰睡覺可以口罩帶的住?(不相信可以自己嘗試看看,就算用綁的款式還是有可能會掉) 先從自己做好防疫工作,少一個人不被傳染,就減少一個這種疾病的威脅! 至於假若因為別人生病痛苦而放假,這種假不放也罷... ![]() 而且,被放到假不代表沒事,而是代表有可能被傳染,而如果知道假若被傳染是件很恐怖的事那這種假其實是過的膽戰心驚的。 ![]() ![]() ![]() 小心! 請小心 SARS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threadid=195028 此文章於 2003-03-28 01:36 PM 被 adelie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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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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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有背面那2隻小鳥嗎.... ![]() ![]() 不過,剛才看新聞...回國的民眾有6成都選擇戴上口罩來防止感染 但,可能會和病患接觸到的空服員,卻被以會降低 公司形象為由,規定他們不得帶上口罩 真是既不人道,又幫助的疫情的擴大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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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中壢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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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怪病真的可怕~~
我五月有個論文在美東要發表.. 因為要轉機經日本~~ 現在都怕怕的... 不知道可不可以不要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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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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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 ![]() 剛剛重金禮聘私家偵探去查看看, 還真滴是兩隻小鳥~ 不曉得是不是一公一母 ?? 如果都同性別, 那就生不出來, 傷腦筋了 ![]() 昨晚在家聊天, 岳母說是口蹄疫翻版, 只是這次是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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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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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好像是香港之前 的禽流感 病毒 變種....本來只在動物間互傳....後來變成人畜共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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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丟垃圾要收錢依然烏煙瘴氣的城市...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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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哈哈...
![]() 離題的真快~ 咱老闆現在也是嚇得要屎... 因為聽說那傢伙可能被隔離中 ![]() ![]() ![]() 公司內部也是人心惶惶(不過多半當開玩笑啦~無奈的玩笑 ![]() 接待他的車輛正打算送去作高溫殺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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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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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ㄟ~
畢竟人也是動物, 聽說 AIDS 當初也是發源自非洲的猿猴之類的, ![]() ![]() 參考, 人是東西, or 不是東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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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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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中國時報暗示 肺炎 =【謠言】不必相信衛生署的証據
請問網友當 【納稅人】 受到某一產品誤導而有生命危險時
法律上如何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2003/2/12 衛生署 有針對各大媒體發佈非典型肺炎公告 為何各媒體為何仍不管衛生署的公告 作出如下報導 肺炎是謠言 【完全不管】消費者的【生命安全】??? 任由媒體 鄭漢良/香港十四日電 發佈錯誤訊息,造成勤姓台商一家三口 【二月廿一日到廿五日】 之間在海外,回國四天即出現不適症狀,感染SARS。 ====================================================== ====================================================== 請注意 SARS 是媒體在【中國境內病發第一時間】【導引消費者】前往【中國】而起的,請別讓其他資訊轉移焦點。 ===================================================== ====================================================== 以下請詳讀 或請至 【與媒體對抗網站】--【肺炎】是「被統媒坑殺台灣人」的典型案例 。 消費者保護法 第 三 條 政府為達成本法目的,應實施下列措施,並應就與下列事項有關之法規及其執行情形,定期檢討、協調、改進之: 一.維護商品或【服務之品質與安全衛生】。 【誤導 消費者 到不衛生的中國地方 明顯違法 】 二.防止商品或服務【損害消費者之生命、身體、健康、財產或其他權益。】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新聞稿【2003/2/12】因應大陸廣州地區疑似非典型肺炎,不適應就醫,切勿迷信偏方延誤就醫時機 【2003/2/12】 據報載大陸廣州近日爆發肺炎流行,引發該地區台商恐慌,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已密切注意廣州地區之不明原因疫情,並呼籲民眾............. =================================================== 【2003/2/14】 中國時報暗示 消費者 肺炎 =【謠言】不必相信衛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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