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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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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違規就好了想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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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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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個人覺得,警察為維護交通安全而出外巡邏取締,真的是非常辛苦,而且我也聽一位警察朋友提過,其實她們也會受上級主管的壓力而不得不勤開罰單,但是我覺得告訴我們這項法規的這個朋友他所提到的我也覺得有其必要性要讓一些奇怪的警察ㄅㄟㄅㄟ重新拾回她們照顧人民的心思,各位必定懷疑,此話怎講,對吧!讓我來以一個人性本善的出發點來說明我所要闡述的原因,警察之所以要在明顯的地方來進行取締,我個人的看法是,其實他是可以達到一個避免人民觸犯法規的方法,但是請想像如果警察是一昧的以為我只要在人民犯法且不預警的狀況下來取締,這樣一來每個人將因此次受罰而警惕自己,這種想法之下,是不是有可能會有另外一種可能性會發生,那就是意外的悲劇來不及阻止.試想這種悲劇是大家所希望看到的嗎?當然此外也會有許多其他的原因來解釋警察取締方法的用意,但以上僅是個人一點小小的看法.尚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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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 : AMD k8 3200+ 6300元 主機板 : MSI NEO4 4900元 顯示卡 : ELSA 660GT 6x00元 (未購入) 記憶體 : DDR400 512MB 金士頓 x2 3400元 硬碟: Seagate160GB / 8MB SATA 7200轉 3500元 power : ATX 2.0 400W (牌子忘記) 1600元 喇叭: ATP3 2600元 永遠想當白老鼠的心情 ----- 無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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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非想非非想處天
文章: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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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粉簡單,以後他們只要在每個路口放張告示牌:「交通大隊執勤中」,有事先告知,這樣就不算「隱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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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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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的人公然違法,這是很要不得的
![]() 這樣看來,我也必須去申訴,以前都不知道這樣是不行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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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花果山
文章: 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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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不可以不用繳?
![]() 這次休假,飆了兩趟高速公路,下個月肯定有不少進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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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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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沒錢就猛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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