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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憲法法庭重啟,《憲訴法》部分修正條文違憲失效;
5名大法官開會參與評議,3名大法官未開會並私下提不同意見書 即使直接適用舊版《憲訴法》第30條,需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的規定, 但目前司法院僅有8名大法官,其中3人明確表態「不願意參與」評議, 剩下5人並未滿足8人中的三分之二(即6人)門檻。 對此,判決主文指出,大法官不願參加評議而產生的缺額,應參照大法官任命後未到職, 或是「因規定迴避」的情形,符合《憲訴法》第12條:「依本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人數」,直接從現有總額中扣除。 https://i.imgur.com/3ONd5SI.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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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5-12-20 03:22 P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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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憲法法庭排除異議者援引釋字601號 憲法學會:援引失當成憲法惡例
憲法法庭昨宣判新版憲訴法違憲,中華民國憲法學會今發聲明指出,5位大法官援引釋字601號, 作為「拒絕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的支撐失當,擴張現有總額得扣除事由將形成憲法惡例。 學會呼籲賴清德總統與立法院,應即履行提名與同意憲政義務,補足大法官缺額,回復憲法法庭正常運作與社會信任。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表示,憲法法庭行使違憲審查,必然面對反民主多數難題, 代表由少數非民選司法者否定立法院多數所制定,並經總統公布法律。 因此憲法裁判社會公信及可接受性,不得僅訴諸實體結論「正確」,更須奠基在嚴格程序正當性。 聲明分析,若任此解釋路徑成為常態,將掏空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15人合議以確保多元、慎重組織規定, 總統也就沒有補足提名大法官的義務,未來僅3分之1的大法官即得宣告法律違憲,將形成憲法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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