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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4812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37
引用:
作者OLD BIN
台灣永遠都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法官問題
警察辛苦抓到人法官輕判一直以來都是這樣的劇本
非空拍機罰幾十萬,殺人三萬交保,簡直是個笑話


就是如此, 法官常為了展現自我理念或是凸顯司法獨立性,
常常做出違反社會通識的判決。
法官的判決不只百姓,上至總統也都奈何不了他們.
     
      
舊 2023-05-10, 09:15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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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4812離線中  
又見阿鳥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使人為奴隸罪,現成法條都有了
連幫助犯都有...
媒介、收受、藏匿前三項被買賣、質押之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只要做到一罪一罰
累積起來就是幾十上百年...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把這一條刪掉啊...還怕關太久,不能超過30年

然後當你被判刑80年,等刑期一半...40年才能假釋....
犯法前,會不會多想想....
 
舊 2023-05-10, 09:49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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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離線中  
wpc0406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94
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使人為奴隸罪,現成法條都有了
連幫助犯都有...
媒介、收受、藏匿前三項被買賣、質押之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只要做到一罪一罰
累積起來就是幾十上百年...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把這一條刪掉啊...還怕關太久,不能超過30年

然後當你被判刑80年,等刑期一半...40年才能假釋....
犯法前,會不會多想想....


記得美國好像還有判關幾百年的
舊 2023-05-10, 09:53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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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0406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jar4812
就是如此, 法官常為了展現自我理念或是凸顯司法獨立性,
常常做出違反社會通識的判決。
法官的判決不只百姓,上至總統也都奈何不了他們.

不是奈何不了他們
既然知道他們的尿性
有期徒刑的刑期下限全部提升
招募台人當豬仔過去是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
法官有權只判6個月剛剛好
現在修法通過也只不過是1年以上7年以下
搞不懂為什麼就不能修到5年以上10以下或更高
法官再怎樣放水,也要判個五年有期

唯一解釋是,現在官跟賊沒兩樣
警官無間道跟詐騙集團勾結
官員接受黑道性招待...
刑責修得太重,會害到自己
舊 2023-05-10, 09:55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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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sclee
不是奈何不了他們
既然知道他們的尿性
有期徒刑的刑期下限全部提升
招募台人當豬仔過去是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
法官有權只判6個月剛剛好
現在修法通過也只不過是1年以上7年以下
搞不懂為什麼就不能修到5年以上10以下或更高
法官再怎樣放水,也要判個五年有期

唯一解釋是,現在官跟賊沒兩樣
警官無間道跟詐騙集團勾結
官員接受黑道性招待...
刑責修得太重,會害到自己



引用:
https://tw.news.yahoo.com/%E9%85%92...-113700341.html
刑法酒駕致人於死罪,刑責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不過司法院統計數據,法官一審判決近七成,低於法定本刑三年




法棺:本法棺自由心証,說有悔意就有悔意,沒有最低刑,只有更低刑
舊 2023-05-10, 10:22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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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ddd45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月球隔壁
文章: 60
法官的最愛:六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提前來談,賓主盡歡,合作愉快
舊 2023-05-10, 10:25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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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45離線中  
黑禾
Advance Member
 
黑禾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引用:
作者OLD BIN
台灣永遠都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法官問題
警察辛苦抓到人法官輕判一直以來都是這樣的劇本
非空拍機罰幾十萬,殺人三萬交保,簡直是個笑話


嗯~~

只知道法官幹幾年可以:
信義路豪宅買2戶
再堆滿數億的藝術品在豪宅裡
__________________
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舊 2023-05-10, 11:00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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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禾離線中  
小肥羊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5
犯罪集團表示:開心! 有了這種專法,就可以排除更重的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第 3 條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畢竟條例位階比較低
__________________
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舊 2023-05-10, 11:14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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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小肥羊
犯罪集團表示:開心! 有了這種專法,就可以排除更重的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C0000013)

第 3 條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畢竟條例位階比較低


這次修的就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呀!!!
所以樓上是哪邊搞錯了?
舊 2023-05-10, 11:22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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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我看不到內容, 先預測他說法就是: 法律界沒錯, 執政黨沒錯.
舊 2023-05-10, 11:23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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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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