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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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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應該是這樣,電腦是公司的,可以開來看,可是不能開來看私人的資料,例如開員工個人電腦來看skype跟line的對話紀錄,案例裡猜測,應該是開了員工的電腦,打開chrome看員工的私人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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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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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只買東西,打官司也是要看人品的的!看遇到怎樣的司法官。 懶惰一點的檢察官就將手上案件全部起訴,有罪無罪讓法官去傷腦筋。 所以有人提議將檢察官起訴案件的定罪率作為績效,就是為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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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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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是起訴而已, 會不會勝訴還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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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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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電腦只是媒介,重點網路另一端的資料可能涉及使用者的隱私。 除非老闆沒有使用網路功能 再說一次,電腦是公司的沒錯,但電腦只是媒介,不能因為電腦是公司的就認為資方可以任意瀏覽個人資訊。 這會造成個人資安漏洞,也就是說,不能讓公司認為給你電腦就可以任意藉由電腦瀏覽你的私人FB、LINE之類的。 也許你會說,你就不要安裝LINE和FB不就好了。 問題漏洞就是在這裡啊~要是公司有辦法知道你的FB和Line帳密(或者破解),不就可以合法瀏覽你的資料??? 只因為電腦是他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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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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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公司的電腦其實都會被監控
就像我現在po文也都會被記到log裡 只是要不要調記錄出來看而已 只能說這個老闆的手法太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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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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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難說[硬碟是自己買的]
更加複雜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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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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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文中的老闆直接用員工帳密登入....
這被告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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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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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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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都沒提到加密?
沒用到的文件檔、圖檔、XX檔不該隨手加密嗎? 電腦是公司的資產,保管人有權查看;反之,則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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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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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狀況吧
不能甚麼都用員工的一切是公司資產就帶過 那老闆幹員工也不會被告才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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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新店溪邊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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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搞錯啊?! 公司給你上班使用的電腦還是公司資產,電腦裡的所有軟硬體也同樣屬於公司資產,而且如果私自安裝私人軟體或是使用公司電腦做自己的私事,這已經違反公司資安政策了,當然要立刻要求解除軟體與刪除相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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