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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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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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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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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分局長應該算中高階警官吧 這等級應該可以影響政策才對 怎麼搞的像是被欺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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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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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台北市因該也有色情場所的績效了..難怪都一陣一陣 績效到了就懶的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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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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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誡真正的原因應該是:掃蕩電玩太賣力,導致高層沒有油水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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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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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可以理解死刑犯為何不一次打光的邏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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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鳳形山下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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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辛苦苦當到警界高官、卻得不到應有的油水
這個不處罰、誰該處罰! 難得有現成法條可以用,不用巧立名目搞人 結果遇到一個批公文有在看內容的Q_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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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您的住址: 溫室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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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軍隊都黑的要死
同樣一件事可大可小的範圍非常寬 現在這個分局長得罪某個有力人士的機率頗高 這次懲處後說不定還要常常接任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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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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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幹實幹,撤職查辦
大混小混,一帆風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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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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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約25年前, 西門町附近一樓店面都是電玩的時期, 在那個時期, 所有的官員跟年紀大一點的人, 把"全部的電玩"直接視做"賭博電玩"! 所以"泡泡龍"在這些人眼裡一樣是"賭博電玩"的一種! 簡單說: 所有電玩都是賭博遊戲! 導致當初在修法時, 連一般單純遊戲的電玩也跟著被禁! 約15年前, 隨著時代進步, 視覺跟音效的相關產業開始重視, 有個科大開出"電玩遊戲設計"的科系(記憶中好像是全國第一個開出的), 送交教育部等待核准, 教育部回覆該科大: 原則上課程可以,但是希望把科系名稱改一下, 不要用"電玩遊戲", 這名詞"太過敏感"! 為什麼被禁? 因為很多公務員做久了, 腦袋已經是死的, 一但把標籤貼到公務員的腦袋裡, 就改不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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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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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台北市警察局自已的問題吧! 何必扯到警政署。
以下是台北市警察局的新聞稿: 澄清臺北市柯市長不批准「取締電玩不力」之分局長懲處案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聞資料 蘋果日報104年6月6日即時新聞刊載本市大同、文山第一及文山第二等3個分局,因103年取締賭博性電玩工作不力擬予懲處分局長,遭臺北市柯市長拒簽1案,本局澄清說明如下: 本局係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函頒「取締涉嫌賭博電子遊戲場所執行計畫」,考量本市賭博電玩尚非完全肅清之現況,據以訂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取締涉嫌賭博電子遊戲場所執行計畫」。該計畫中除轄區「列管有照登記電子遊戲場所家數」及曾取締賭博性電玩處所較多之分局,配以1件以上目標值外,其餘各分局均僅分配1件目標值,並依目標值達成與未達成之分局分別各予獎懲,獎懲對象包含分局長及相關幹部。 臺北市柯市長主張,「賭博電子遊戲場所取締之績效計算方式不合理,取締本案工作不力之懲處免議」1節,基於工作推動及風紀考量必要性,本局將依本市目前「賭博性電玩列管情形」重新檢討獎懲評比方式,並朝更合理方向研訂修正,以期兼顧「有效淨化社會風氣」與「公平合理考核優劣」之目標。 此文章於 2015-06-06 09:13 PM 被 大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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