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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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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的那群其實是最怕死的
之前不是好像有人公布他們辦公的地址後 搬家搬的比誰都還要快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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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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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廢死聯盟跟視死亡為無物有什麼連結性嗎? 被發死亡威脅所以搬家有很奇怪嗎? 為何可笑的不是那些發死亡威脅的犯罪預備軍呢? 廢死聯盟的論點又不是戰不倒駁不倒,事實上一堆懶人包可用來戰廢死聯盟,要統計要圖表要國外案例,應有盡有,當計畫從肉體層面毀滅他們時,在精神上是不是成為殺人犯了呢? ![]() 此文章於 2015-06-03 09:19 PM 被 coolcliff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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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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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被抓時都說只求一死, 過一陣子就說想改過自新或裝瘋賣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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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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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你的意思該不會是在軍法院體系廢除前(應該是前年),此案是可以被提出作為冤案範例,現在回歸一般法院審理後不僅不適用,因一切有檢警在,也不會再有冤死案了,這立論有點薄啊,頂多只能說明不會有「軍法官」審出的冤案了這樣 以前的冤案以後不會發生,所以支持死刑,這不是跟廢死那種把放大絕,把絕大多數重刑犯視作有冤錯假案可能性,所以要廢除死刑,一樣邏輯嗎?只是處在兩個對立極端而已 ![]() 另外你提的性侵殺人犯被輕判,我想數據資料在你手上,一定有論據在,我想卷宗裡應該也有寫為何「其情可憫」吧,我是不知道狀況如何啦,也許判決依據真的很瞎,才讓你這麼不滿 ![]() 此文章於 2015-06-03 09:46 PM 被 coolcliff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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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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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有殺人犯會對受害者家屬構成威脅,家屬會害怕,沒判死假釋出來後會否找他們麻煩 將心比心,廢死聯盟都是站在殺人犯的人權,當自己生命受到威脅時,能否體會受害家屬的心情? PS:如果,陳進興這種人沒判死,放出來後,白女士會否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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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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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日本就知道啦
支持廢死直到家人被殺就成了反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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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車 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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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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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目前廢死論者對你的擔憂的處理方式是終身監禁,以他們說法是因為就同死刑一樣,都跟社會永久隔離了 至於你我以及社會大眾覺不覺得跟他呼吸同一天空下的空氣算不算一種聯繫跟威脅?會不會誘發其他殺人犯?這又是爭論了 另外就我淺薄的認知(畢竟隔壁串有人覺得肚子墨水我不夠格談),廢死論似乎沒有覺得犯人「比較重要」,而是「同樣重要」,某人認為AB很重要,而我們認為B比較重要,這能不能推廣到某人不像我們一樣地珍視B? 不能拿人家沒講過的話攻擊,或是自己想當然爾認為他們會這樣講 要注意有的超乎常識的廢死論點是宗教人士提的,像是陳進興信教懺悔,所以可以上天堂之類的,要質疑廢死論前須甄別下 講個離題的,以廢死論來說,白女士案例會用來回應死刑論的「死刑可以讓受害人家屬得到安慰、撫平傷痛」的這個支持點,畢竟這麼多年了,她依然追殺著當年陳進興的辯護律師,當年更出格的言論都有,就不多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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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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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個不中聽的,我們在收集數據寫論文做報告時,常會留下支持我們論點的資料,捨去或是春秋筆法帶過不支持我們論點的資料,直到被指導教授抓包 這個能表示,一位支持廢死的律師,在成為受害者家屬後轉變立場,至於能不能推廣到廢死支持者只要家人被殺,就會「改邪歸正」?況且都有受害人家屬選擇原諒甚至支持廢死了,不能當作不存在啊 這個推論導致一堆廢死支持者收到威脅,而那群發出威脅的人則完全不以為是犯罪 ![]() 好生生一群反殺人者變成一群計畫殺人的準殺人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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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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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台灣沒有終身監禁這回事 無期徒刑可以假釋 假釋再犯案的,廢死一直避談 不是說勿枉勿縱嗎? ![]() 勿枉沒問題 冤案當然沒人希望發生 那就該檢討改善檢警辦案和司法審判制度 但是那些假釋再犯的,算不算誤縱? 此文章於 2015-06-03 11:53 PM 被 aeolus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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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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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是引述他們論點而已,況且他們也知道台灣沒有終身監禁,因此有呼籲要修法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只是會被當作沒聽到,然後被酸「不提出具體做法」,這誤會很大 假釋再犯率高我沒誤會的話這是獄政跟矯治制度改革的問題,而廢死聯盟幾乎同一群人也有在嫌棄現行制度,沒有避談,別想當然爾他們避談了 ![]() 司法改革或是檢警辦案的檢討,也幾乎會看到同一批人的說,別又一次想當然爾他們也避談了 ![]() 糟了,我只是照本宣科把當年課堂討論死刑存廢問題的sop打出來而已,別把我當成廢死支持者啊,我是有條件執行死刑或不得假釋的消極死刑支持者 ![]() 此文章於 2015-06-04 12:03 AM 被 coolcliff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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