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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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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啥小建議阿~
一起上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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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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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實上大部份人也 是以機車為短程代步工具 但結果也是機車滿街跑沒位子停 政府也嫌機車太多,要叫你坐車去上班逛街啊 年輕時還可以那樣操 我也是騎腳踏車騎到現在勤跔復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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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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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車 沒做全盤的規劃整治 "以價制量" 是最豬頭的政策(可能會污辱到豬,各位豬兄別介意)
不動腦只想到錢(ETC的好用現在才知道)要叫我動腦先叫那些豬頭下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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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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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m vm 2j/ : 反正 高速公路 已經變私有(我的) 財產(ATM)了 就乖乖的任人(我) 宰割(提款)吧 你們(魯蛇) ~~
此文章於 2015-03-18 10:51 AM 被 T磨人v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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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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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 人家願意付錢~有什麼理由不讓別人上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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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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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例如「客戶拿著有裂痕的花瓶要求退貨:『這個花瓶品質有問題,用兩天就漏水了』,廠商則認為:『花瓶不會無緣無故裂開,肯定是客戶使用方法有問題』」,這時的爭議點在「花瓶品質/客戶用法」,如果花瓶品質達到所宣稱正常使用下的要求,則責任歸客戶方,反之則歸店家方。 國道塞車問題就比較複雜,因為店家方(提供國道服務者)與客戶方(使用國道者)可能都有責任,例如道路施工、燈號故障造成塞車,此時責任在店家方,因道路施工而提高通行費顯然不合裡;而連續假期、節日活動造成車流量大於道路承載量,其責任則歸於客戶方,這時在通行費上打折反而可能加重問題。 個人的看法是:「因服務提供方失誤所造成的塞車,應給予通行費優惠;因節日活動或車禍所造成的塞車,通行費則應比照平時(不漲價)」,前半段俺就不解釋了,原理清楚易懂。俺只解釋後半段的部份。 「節日活動造成塞車」是『可預期』的,可用的預防性手段很多,例如高承載管制、匝道節流等,當然提高通行費也是個法子,但我們平時繳交的通行費在國庫裡的名義其實是「養護費」,養護費顧名思義是保養、維護道路的費用,這個費用應與實際開銷平衡,多太多或短太多都要追究精算師的責任;如果我們將原本已打平的養護費提高到「甚有盈餘」,那就是把道路服務推升到「菸酒公賣/國營企業」的高度。好,國營企業營利固然有益於國家支出的交叉補貼,但道路、自來水與燃料都屬於民生必需品,此類民生物資宜平穩不宜征利,否則容易物價膨脹。又,根據過去的經驗,此類國家營利事業都容易有弊端,在沒有除弊策略前,不宜往這個方向走。 講得太複雜,俺用簡單一點的文字。如果現在高速公路已經塞到只剩時速五十,你還會往高速公路鑽嗎?……不會嘛!(應該沒人這麼自虐的),既然下面的人不會上去,那上面的人會下來嗎?高速公路不是省道,不是想下就隨時可下的;既然下面的人不想上去,上面的人下不來,那提高通行費是想處罰誰啊?您說是不是? -- 至於車禍,不是你的錯也不是我的錯,是撞的人的錯,不過撞到的人已經有另外一套系統在處理了,這邊就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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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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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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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持廁所的乾淨
所以請大家減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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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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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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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拿好幾禮拜前的新聞出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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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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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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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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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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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高承載管制是比較有效益的作法, 不管是哪一方, 至於行政院長說要提高通行費這想法就怪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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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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