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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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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蠻常見的
每次看到都很好奇~當初為何要嫁給這種人 會覺得婚離一離丟下廢物等死就好了 但事實是還是會繼續擔下去 這種例子多要怎麼怪女生開始勢利、用財力當門檻 自己家族出了2隻 親家一隻 很特別的是老婆都是乖乖的刻苦認份養家+那隻的... 然後當爸媽的也都像瞎了一樣會替廢物找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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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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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和人口密度有關,一些地廣人稀的國家,要處理屍體太容易了 台灣就算獨棟住宅也鮮少有較大的庭院的,屍體放幾天,味道飄出來人家就報警了 此文章於 2013-07-25 07:54 PM 被 鄉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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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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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表妹也是嫁這種 不過女方自己普攏共 龍交龍~鳳交鳳啦 婚後都住娘家~男方上班(高職沒畢業) 女方生完一個~隔2年再生一個 4+2 口人住在12坪大的房子 生活漸漸起摩擦 (說穿了都是錢) 男方嗆聲說要離婚 藉機搬出去租房子 不到一個月~借酒裝瘋打老婆~鄰居報警 社會局介入安置 輔導表妹去工作 男方某天喝完酒開車撞電線桿 肋骨斷7根~就跑回基隆老家養病 某天在祖父家吃飯~看到外甥拿平板玩賽車遊戲 還跟我炫耀(他老媽從小也是這副德性) 上班頂多28k(應該是22k...高職畢業能找到啥工作) 房子租金10k+兩個幼兒園11k 老公沒收入 餐桌上看到母子倆 人手一台滑著滑著 心中頓時滾起來 後來知道另個長輩塞2萬給她~竟然用力花下去 不勝唏噓 之前有篇討論 有網兄認為 "可憐之人 必有可恨之處" 的 "必" 太過武斷 那麼改成"得"或"應" 如何? 整個想往她腦殼巴下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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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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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是有自己養活自己的能力
何必強求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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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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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真的我也想不透女方是為什麼不乾脆離開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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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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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 每次聽到這句話就讓我想起公司那群博仔, 平時隔岸看戲時用的不亦樂乎,等到事情掉到自己頭上,就開始裝悲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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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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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男怕入錯行。女怕跟錯人 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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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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