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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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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是你說的比較好。就是有人會玩那一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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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螢幕前面
文章: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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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差不多是這樣 之前同事也是車禍要談和解 我的律師朋友有提醒... 就算和解..撤回告訴狀也要一起送 以免對方後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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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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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K ,如果是在警局和解的, 那簡單多了 警察的和解筆錄是有用的, 而且和解完成後警察會送調解委員會公證, 最後會寄送和解記錄給雙方 很多人都怕上警局然後惹麻煩, 遇到車禍先報警就對了 另外你前面提的問題,是送地檢署沒錯, 除非已經起訴了進入法院訴訟程序了, 才要送院方 此文章於 2013-07-09 07:12 PM 被 michaelwe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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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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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上法院了嗎? 沒有不用,就算在法院只要出庭時向法官口頭聲明就可以,懶得出庭才寫書狀不過也是對方寫你寫沒用,看你這樣子因該還沒上法院,不然第一庭就是調解庭,不是私下和解。
如果僅是在警察局就把和解書(上需有兩造簽名)送到警局就可以了, 如果在檢察官階段,開庭時由對方口頭聲明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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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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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和解金額已經談好,對方也沒要告我, 現在主要是怕和解後對方反悔又提刑事訴訟, 如果在警局和解的效力等同與調解委員會,那我就安心了!! 感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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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豐原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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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私下和解, 雙方簽字蓋章, 即具有雙方私契約效力, 原則上找律師、警局寫的調解, 基本上都類似上述的形式. 如果雙方都沒提告, 應該不需要寫這個吧? 萬一真的對方反悔上法院提告, 你可以出示你們寫的和解書, 證明你們雙方已經私下達成和解. 而調解委員會進行的調解, 則是安排該地區之地方仕紳作第三方協調(無強制力), 根據你們願和解的內容, 寫成筆錄及和解書送往法院, 法院核章後即具有一審審判之效力, 若對方不履行和解書之內容, 可向法院提出要求對方強制執行(要錢就是), 印象中也可以透過調解會成立之調解書, 送往地檢署並撤回造訴(要再看該調解會的程序) 若警局有報案, 拿著調解書去警局消案即可. 若有進一步問題, 各地方縣市政府都有免費律師諮詢的服務, 去電該地區公所問法扶服務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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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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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院的調解委員會效力最強,警局的算是私下調解,與鄉鎮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差不多,不過現在一般警察都會轉送鄉鎮區公所,很少在警局直接和解就是了。基本上調解書有制式的格式,只要填寫詳細並保存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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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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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普通傷害,屬於告訴乃論罪
你沒有告對方或對方沒有告你 6個月後告訴權就消失了,想告也告不了 但萬一你告了對方或對方告了你 只要向檢察官或法官撤回告訴就好了 這樣檢察官會下一個不起訴處分,法官會弄一個不受理判決 這件事情就結束了 所謂的和解是屬於民事上的 刑事上沒有和解 是否要填寫刑事撤回告訴狀 就看你有沒有告對方或對方有沒有告你 你或對方沒有告就不需要填... 所謂的告訴,簡單來講就向警察或者檢察官表示你被某人給OOXX然後你想告他(追究這件事)... 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狀-->表示你要告某人(不想告就別填) 刑事撤回告訴狀-->(你告了之後,又不想追究了,才填這份) 此文章於 2013-07-09 07:46 PM 被 kin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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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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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是怕6個月之內對方反悔再提告訴,如果有這樣的顧慮, 是否需要對方先簽刑事撤回告訴狀? 還是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狀和刑事撤回告訴狀都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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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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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警局的算私下調解(刑事無約束力),那鄉鎮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效力應該較強吧? 看網路上是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8條第2 項規定.... 此文章於 2013-07-09 07:57 PM 被 偶係大報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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