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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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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我被公司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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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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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照勞基法走的話, 那麼員工要工作滿一年才開始有特休,
也就是說今年的特休是從去年工作所得來的, 這種狀況的話年中離職是不影響特休天數的, 照勞基法可以全數休完. 不過有的公司特休是優於勞基法, 特休當年就可以休, 譬如工作第一年就有七天特休, 不過如果未滿一年離職, 通常特休天數會照比例扣回, 看公司走的是哪一種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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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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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
計算特休應依勞基法規定,即滿足條件即可,例如在同一雇主同一單位工作滿三年給十日(具體要看條文,分別有滿一年、滿三年、滿五年、滿十年等),工作第四年不管實際在職幾日都成立,沒有按次年度實際工作日比例的說法。而且特休沒休完的話,依法還可以折算工資。(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未滿一年依法可以不給特休,但是有的公司(特別是金控或集團)會給優於勞基法的特別休假,關係企業互調的關係。 實際: 勞資協議合意工作條件,這包括休假,在老板不同意下,勞工也無法主張,是以特休很少折現金給員工,按比例休年假或是離職預告沖突都會出現。這就是為何上班遲到要扣錢,下班不準時卻很少算加班費的原因,依法本來可以主張,實際上很少人這麼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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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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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去年2012年9月30號到職滿一年 10月1號起就有七天特休 這是我待的公司的情況 所以、明年2014年9月30滿三年,10月1號起,就有14天 後年2015年9月30號前休完 (也問過資深同事了) 所以...那是公司要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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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累積多少遺憾才叫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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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系獵戶座旋臂
文章: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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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目前我所知道的也是這樣, 待過的幾間公司也是這樣走。 若第一年都沒特休,第二年一開始就有七天,不論何時離職 就算是一月八號離職也是有七天,所以可從一月一號修到一月十號,這十天薪水照領(一月一號國定假日,加上中間六日各一天) 另一作算法比較優的公司是工作53天後可得到一天特休(不過通常會過試用期才算)之後每52天多一天特休。 若用這算法,又公司在年終將特休天數歸零。那第二年就沒有特休可以用。一月一號離職,就沒有特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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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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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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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司怎麼計算。
有些公司剛去當年就有年假。 有些是新年度計算。 假如我今年六月報到,明年一月就有三天半年假。 大部份是要滿一年才給你年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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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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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5年才有14天吧 滿3年才10天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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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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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忘了勞基法只是雇主提供『勞動契約』的最低底線,
有的公司要做得更善待勞工當然可以, 例如樓上有說剛來就有年假的,那種是特例就別提了, 有時候是齊頭式的算法,方便公司管理, 但現在樓主朋友連通例都要不到了, 絕大部分的企業多數時候都是在玩那個最低底線,(真的很沒品) 甚至與公司利益有牴觸時還會直接違法要告你去告。(沒有重罰的必然現象) 年假就是任職滿一年即產生, 而且勞工有權一次休完。 但是法條擺哪裡,請網友解釋給樓主朋友聽也沒用, 因為勞工面對的從來就不是勞基法不公、解釋不清楚的問題, 是勞工去告了也沒用,告了之後自己傷更大, 所以現在樓主朋友懂了之後,下一步呢? 此文章於 2013-03-28 08:47 AM 被 d6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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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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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佬雞罰... ? 不都是老闆說了算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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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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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要叫"老基法".....老闆基準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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