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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li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55
靠,我被公司凹了
     
      
舊 2013-03-28, 12:18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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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lin離線中  
Design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02
如果公司照勞基法走的話, 那麼員工要工作滿一年才開始有特休,
也就是說今年的特休是從去年工作所得來的,
這種狀況的話年中離職是不影響特休天數的, 照勞基法可以全數休完.

不過有的公司特休是優於勞基法, 特休當年就可以休,
譬如工作第一年就有七天特休,
不過如果未滿一年離職, 通常特休天數會照比例扣回,

看公司走的是哪一種吧!

 
 
舊 2013-03-28, 12:26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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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igner離線中  
Irvinso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條文:

計算特休應依勞基法規定,即滿足條件即可,例如在同一雇主同一單位工作滿三年給十日(具體要看條文,分別有滿一年、滿三年、滿五年、滿十年等),工作第四年不管實際在職幾日都成立,沒有按次年度實際工作日比例的說法。而且特休沒休完的話,依法還可以折算工資。(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未滿一年依法可以不給特休,但是有的公司(特別是金控或集團)會給優於勞基法的特別休假,關係企業互調的關係。

實際:

勞資協議合意工作條件,這包括休假,在老板不同意下,勞工也無法主張,是以特休很少折現金給員工,按比例休年假或是離職預告沖突都會出現。這就是為何上班遲到要扣錢,下班不準時卻很少算加班費的原因,依法本來可以主張,實際上很少人這麼作。
舊 2013-03-28, 12:33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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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離線中  
Quenti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263
引用:
作者tnt2
瞎掰的理由如下
1.勞工在同一僱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
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代表第一年是沒年假的 所以第二年離職
七天年假是屬於第二年的價 離職要照比例放?

我去年2012年9月30號到職滿一年
10月1號起就有七天特休
這是我待的公司的情況

所以、明年2014年9月30滿三年,10月1號起,就有14天
後年2015年9月30號前休完
(也問過資深同事了)

所以...那是公司要ㄠ你
__________________
要累積多少遺憾才叫人生!?
舊 2013-03-28, 01:12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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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ntin離線中  
缺德
Advance Member
 
缺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系獵戶座旋臂
文章: 480
引用:
作者Designer
如果公司照勞基法走的話, 那麼員工要工作滿一年才開始有特休,
也就是說今年的特休是從去年工作所得來的,
這種狀況的話年中離職是不影響特休天數的, 照勞基法可以全數休完.

不過有的公司特休是優於勞基法, 特休當年就可以休,
譬如工作第一年就有七天特休,
不過如果未滿一年離職, 通常特休天數會照比例扣回,

看公司走的是哪一種吧!

 

目前我所知道的也是這樣,
待過的幾間公司也是這樣走。
若第一年都沒特休,第二年一開始就有七天,不論何時離職 就算是一月八號離職也是有七天,所以可從一月一號修到一月十號,這十天薪水照領(一月一號國定假日,加上中間六日各一天)
另一作算法比較優的公司是工作53天後可得到一天特休(不過通常會過試用期才算)之後每52天多一天特休。
若用這算法,又公司在年終將特休天數歸零。那第二年就沒有特休可以用。一月一號離職,就沒有特休囉。
__________________
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舊 2013-03-28, 01:51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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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德離線中  
左非
*停權中*
 
左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看公司怎麼計算。

有些公司剛去當年就有年假。

有些是新年度計算。
假如我今年六月報到,明年一月就有三天半年假。

大部份是要滿一年才給你年假。
舊 2013-03-28, 01:58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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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非離線中  
melinan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16
引用:
作者Quentin
我去年2012年9月30號到職滿一年
10月1號起就有七天特休
這是我待的公司的情況

所以、明年2014年9月30滿三年,10月1號起,就有14天
後年2015年9月30號前休完
(也問過資深同事了)

所以...那是公司要ㄠ你




應該是5年才有14天吧
滿3年才10天而已
舊 2013-03-28, 07:31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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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nan離線中  
d61
*停權中*
 
d6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大家都忘了勞基法只是雇主提供『勞動契約』的最低底線,
有的公司要做得更善待勞工當然可以,
例如樓上有說剛來就有年假的,那種是特例就別提了,
有時候是齊頭式的算法,方便公司管理,
但現在樓主朋友連通例都要不到了,
絕大部分的企業多數時候都是在玩那個最低底線,(真的很沒品)
甚至與公司利益有牴觸時還會直接違法要告你去告。(沒有重罰的必然現象)

年假就是任職滿一年即產生,
而且勞工有權一次休完。

但是法條擺哪裡,請網友解釋給樓主朋友聽也沒用,
因為勞工面對的從來就不是勞基法不公、解釋不清楚的問題,
是勞工去告了也沒用,告了之後自己傷更大,
所以現在樓主朋友懂了之後,下一步呢?

此文章於 2013-03-28 08:47 AM 被 d61 編輯.
舊 2013-03-28, 08:44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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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離線中  
geminiprince
Golden Member
 
geminiprinc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佬雞罰... ?

不都是老闆說了算嗎...
舊 2013-03-28, 08:48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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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佬雞罰... ?

不都是老闆說了算嗎...

所以要叫"老基法".....老闆基準法
舊 2013-03-28, 08:57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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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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