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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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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謊報跟事主自行離開是不同的∼ 看了車禍現場 車子零件滿地 還會認定打電話的人是謊報∼ 這個人不是白癡就是智障∼ 另外車禍的聲音跟爆米香的聲音不同 你不會傻傻的分不清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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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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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樣不同 可以叫幾聲來聽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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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emeTech]VGAMas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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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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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
玻璃娃娃事件是因為陳同學要背玻璃娃娃去參觀體育課的情形因為不小心跌倒,而法官判賠. 也就是說法官判陳同學要賠,並非是因為陳同學的好心.陳同學打從一開始決定要帶玻璃娃娃去參觀 體育課時,也沒有"好心救人"的動機 而本主體所討論的是好心救人是否會像玻璃娃娃案的陳同學的下場,這根本風馬牛不相及呀~ 此文章於 2005-09-08 02:51 AM 被 gum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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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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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要錢的家屬+打混摸魚的警察+腦殘的法官)*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玻璃娃娃效應
其實這是一則簡單的數學題........ 話說好心救人反被告已經不是新聞,早在幾年前就時有所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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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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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判決是跟好心無關... 但是幫人時...最好保佑不要出事... 沒出事大家happy(還不一定勒)...出事就有人就可能倒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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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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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那些在前段訴之以情的人,說什麼不幫的人就是牽拖啦、藉口啦,希望你也不會碰到啦,到真正發生事情的時候,不知道你們會訴之什麼,希望不是法吧~
今天法院從發生事情的後段訴之以法來要求人,那一般人在前段也從法的觀點來看,並沒有義務去幫助別人又有什麼錯~ 講現實一點好了,社會不會少你們這些很熱心的人的幫助,因為不管如何你們都是會幫忙別人,但是一般人呢,他們是需要外界風氣及鼓勵來推動的。有很熱心的人幫助很好,但有更多一般人加入助人不是更好,那些認為只有你們熱心助人觀念才是對的好的,其他人不幫就算了,也請停下來好好想一想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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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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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本惡 跟人性本善開始對立...
玻璃娃娃的事件還是希望不要影響到大家想幫助人的心情 我相信有更多因為受幫助而感激你的家屬啦... 不要因為這樣就抹滅你的愛心.那台灣真的完蛋啦.. 法官判決這種案子應該考量到對整個社會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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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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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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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判決是跟好心是有關的... 這次法官就很好心,判決有罪,把新聞鬧得那麼大, 因為好心救人反被告已經不是新聞! 法官是好心的提醒人要注意點法律常識! 幫助人可以,但不要被告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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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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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既然有「玻璃娃娃」
就會有異於常人的「超人」 只是他們都躲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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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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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電影看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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