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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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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麼說好了, 假若你在開這巷子出來左彎至主幹道, 就當左右皆無來車 你的開車模式是否跟銀車一樣? 慢慢凸頭, 看左, 再看右, 再加速過去? 這其實是很正常的開法. 問題在於, 銀車看左, (到底有沒有看到特斯拉?) 再看右, 確認右方無來車, 接下來加速時沒想到特斯拉己經衝到面前了. 所以我認為問題點就是看左方時, 很可能真沒留意到有台超速的特斯拉衝過來. 路權是重要沒錯, 在於銀車是否在爭這路權. 當然我也不是說銀車百分百無過失, 亦有可能他看到了特斯拉, 以為沒超速, 自己過得去, 硬要跟他爭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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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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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還要再講一次, 台灣人真的是好騙難教, 你有這觀念卻到處套用. 尤其你說的例子 我還真超級想看判例. 好比高速公路你撞死行人, 肇事者能全身而退?? 學到一個路權, 就跟超車道一樣 開光速別人都要讓的意思. 自行google主力近因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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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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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隨便Google"高速公路撞死行人"一下, 第一個網頁就輕輕鬆鬆打你臉,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31160. 只要駕駛未違反應注意而未注意, 國道撞死行人就是無責. 本案特斯拉有路權, 違反一項規(超速), 但已剎車與閃避, 顯然沒犯到"應注意, 能注意而未注意"過失成立條件, 反觀銀車沒路權, 違反停車再開, 不禮讓直行車一大堆規, 但聲稱行人與黑車都沒看到, 考慮到併行摩托車已煞停的事實, 顯然完全犯到"應注意, 能注意而未注意"這條, 整個事故主力是他(支線道不禮讓直行車), 近因還是他(是銀車撞到內線行駛特斯拉車尾). 此文章於 2020-01-22 03:04 PM 被 Dz68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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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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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來來 日本判例: 大津幼兒園事件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dn_ch2_menu_dc1 恍神沒看到直行車的 右轉車(相對於台灣左轉車) 駕駛被判5年6個月 直行車無罪 然後右轉侵犯直行車的駕駛 居然事後還講:如果直行車有煞車的話....... 在接受媒體的公開專訪後反被輿論猛烈砲轟,一片罵聲批評「新立文子絲毫沒有反省 你現在這種講法 就像在幫違規左轉車脫罪似的一樣 https://www.facebook.com/1626087240...65976353856913/ 我們再看這個影片 機車不看對向直行車 直接大外割直接左轉被撞飛 鄉民一面倒的講 撞的好! 怎飛不夠高 絕對不會有人講汽車開太快 是不會減速讓嗎? 人家左轉車從外測切進來 有視線死角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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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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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特車...超速....已經是"有過失"或"或有過失"了 不用討論到後面的注意能力 銀車...也是一樣...有違規.... 兩車都有違規...那怎算? 主力近因原則...... 看誰是按下按鈕的人,誰是接線的人.... 特車如果不超速...能不能避免這場事故 銀車不出來,當然沒事故,但他是否能預見特車過來,視線是否有被阻擋 ....還有很多問題...看法官怎麼想... 如果是路權說...那特四銀六 我個人認為是銀四特六....算危險因子說 換一個人,會不會避免這事故 如果我是銀車,我無法避免,我會注意到行人... 如果我是特車,我應該會先不超速或重踩煞車 簡單來說,如果今天我開特車,我可能不超速... 所以根本沒這事故.....個人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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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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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懷疑,在台灣法官心證最大,怎樣判都有可能 樓上版友說的,還真有 無照酒駕超速撞死人無罪 原因何在 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7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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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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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再貼一次銀車在外車道觀望時的位置,別說這位置看不到左方車道狀況、看不到黑車,在這時他還沒出現加速進行穿越車道的動作 https://www.pcdvd.com.tw/attachment...id=126128&stc=1 接下來銀車才加速想要穿越車道,而黑車發現後向內側車道閃避,銀車則是一直前進到內側車道、直到撞擊黑車側面之後才停止 我相信大部分有認真注意車道狀況的駕駛、不會發生像銀車駕駛的這種離譜狀況 而至於你說的,因為要注意的方向廣達270度、頭沒辦法像陀螺一樣旋轉等等的理由,我覺得那是你的問題 如果連如何觀察路上車況都不會,我建議還是別出來開車比較好 引用:
你這意思是認為銀車的開車方式很正常、所以沒什麼過錯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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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此文章於 2020-01-22 04:41 PM 被 蠻荒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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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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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車煞停再開
機車煞停再開 機車後至路口,一樣要左右看清再走,當然不會馬上衝過去。 如果機車無腦衝,勢必要加速剪線才能超越銀車。 老司機騎士通常路口起步不會搶著爭先入快車道。 紅綠燈叉路口,我也不會搶第一個過去。太多白目衝黃燈、闖 紅燈。如果不小心,就變 home run 。 有時候號誌複雜,會汽機車誤判燈號下一秒變綠,就衝了。如果 沒看燈號,很有可能直接跟著衝。 特斯拉反應時間約3秒,第一秒看見銀車(與機車),第二秒變車道, 第三秒到了路口被銀車撞擊。 這種路口,不停車直接任意左右轉的,大概只有三寶有勇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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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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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哇好痛呀.... 就假設您有受過法治教育好了. 您確定他全身而退嗎? 為何文中一直提及"刑責" ? 超速的人, 酒駕的人可以有"應注意"嗎? 拿法院認証的比較有說服力. 含你說酒駕有路權撞死人的. 若有判例, 請指點迷津,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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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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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 以你說的例子酒駕無照確實不是影響車禍的主力因子 0.06大概就1-2口脾酒吧. 其他文中有說不多述 但接下來我想看到的是, 最後民事他賠多少? 這就是我說難以全身而退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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