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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chung, Taiwan
文章: 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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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建不要太激動 我覺得你說的很好 讓市場發揮物競天擇機制 適者生存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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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碩士英文論文、各類英文期刊論文校對與修飾,歡迎PM詢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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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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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或許我講話語氣太激烈了....
不過看了太多周遭的情況....對這社會愈來愈貧富不均的情況愈難過∼ 而一般消費者總是最無力的一群.... 而有能力的極少數人卻總喜歡頂著某些"光環"領導正義之師,行壓榨平民之實....這樣的情況,難道還要繼續下去嗎? 只恨自己能力不足以改變這些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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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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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聯合新聞網
孫益盛 於 2002/04/06 01:00 的留言: ------------------------------------------------------------------- 企業與政府:四月四日反盜版大遊行之檢驗 四月四日,在各大新聞頻道與娛樂性節目中沸沸然的報導了由IFPI與其所代言的各大唱片公司與片商,集合了眾多藝人走上街頭要求政府保障唱、影片工業並希望政府多增加警力與完成相關立法。透過媒體的報導社會大眾聽到了藝人們的怒吼,不過大致上所要表達的不外乎: 1.為什麼要質疑唱片的價格太貴?唱片公司需要負擔眾多相關費用而盜版業者不用…兩者不可等量齊觀。 2.希望政府立法保障創作等智慧財產權、打擊盜版業者,並多增加警力的配合。 個人非常同意智慧財產應當受到保護與尊重,然而今天娛樂產業因為背景特殊受到媒體廣泛的報導,不過本質上它也是眾多企業中的一種,一樣是以獲取股東最大利益為目標,而不是以社會整體利益為考量,因此它也應該放入與其他企業相同的地位來衡量。在這場聲嘶力竭的抗議的背後,其實反映出許多的問題值得娛樂產業省思: 一、盜版與正版的價格差異是否無法拉近?誠然如某位唱片公司主管所言,正版業者需要負擔眾多相關費用,包括創作、錄音、後製、宣傳倉儲費用,盜版業者只要負擔盜拷所需成本,兩者之間存在本質性的差異。不過令人好奇的是娛樂產業如何決定相關費用的收取呢?用基本的經濟學原理可知,一樣產品碰到競爭者,在供給增加與需求不變的情況下,自然應將售價下降至製造商與消費者共同能接受的價位,那麼當初一片正版CD要NT350左右的價錢是誰決定的呢?是市場機制決定的,亦或是由大型娛樂企業聯合壟斷訂價!在盜版氾濫前,它們創造出一個寡占的市場,藉此讓唱片價格維持在某一水準。小型的唱片公司或許有意降低售價,然而很現實的面臨整個娛樂產業價格的壟斷--包括創作、宣傳、錄音等收費的壟斷--使得小型唱片公司無法負擔相關費用,最後被市場淘汰或被併購,在此階段獲利的,是大型企業其中的成員與股東,一般消費者被迫接受一個不合理的定價。後來盜版出現了,原本被大型娛樂企業壟斷的市場瞬間潰滅,而失去保護傘的大型娛樂企業所想到的解決方式不是重新調整生產成本與訂價模式--從製作到宣傳費用應該向下修正--而是一方面要求政府立法保護大型娛樂企業、提供額外警力,另一方面大量推出歌手精選集,為節省成本原本可錄七十分鐘的CD只使用四十分鐘的容量,亦即大型企業的策略是一方面要求政府使用公權力與社會成本去維護它的壟斷利益市場;一方面提供消費者較低劣的選擇。如果這樣的壟斷市場可以或應該被接受的話,無疑是鼓勵各類型企業採用策略聯盟或寡占市場方式,將本來應付的生產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在遊行現場有一位陶姓女藝人說:「不想付費的就不要買、不要聽!」,那麼將來汽車製造商是否可以聯合壟斷市場,訂一個高的離譜的價錢對消費者說:買不起的人只可以走路,或是計程車司機是否可以大幅調高車資不想坐的人可以不要坐,如果讓娛樂企業重新獲得市場的壟斷與獨占,相信受益者絕對不是一般消費大眾。 二、政府介入的必要性與正當性:娛樂企業受到不公平的競爭而要求政府立法保障其權益,並希望政府提供額外警力支援,乍聽之下頗具道理,誠然,智慧財產權應當受到保護,然而它的權益是多少似乎被大家所忽略,如果將智慧財產放到市場上買賣,它就必須受到市場的供需限制而制約其價格,政府是否應該投入龐大的公共財與社會成本以繼續讓大型娛樂企業繼續享有市場的壟斷?或許有些人會說如果娛樂企業經營好轉就可以不用裁員,盜版的地下經濟將轉變為娛樂企業的營收而被課稅,政府的收入會增加。持這樣論點的人可能忽略了:娛樂企業的營收增加完全代表著一般消費者付出的成本增加;增加的工作機會也來自於消費者多負擔的成本,到頭來大型娛樂企業仍然把成本轉嫁到一般社會大眾,政府花費全體納稅人的成本去資助一個壟斷寡占的市場,這亦非整體社會之福。 有些參與遊行的藝人抱怨說「沒飯吃!」,但是可以看到很多參加遊行的人是以高級進口轎車代步,被裁員的也多半是基層員工,娛樂企業中的大股東、高階主管仍然是坐擁高薪,消費者是不是在這個龐大的壟斷娛樂企業中付出太多?譬如說唱片公司說宣傳費不到1500萬根本看不出效果,那麼與其繼續要求社會大眾分擔成本外,為什麼不要求宣傳的通路降低收取相關費用?或許大型壟斷娛樂企業已經習慣對市場任意操縱,娛樂明星(包括宣傳通路的主持人)已經習慣奢衣華服,創作人必須要在物質優渥的環境才能創作…在要求政府打擊盜版的同時,請檢驗娛樂消費產品的成本與訂價體系,更別隨意要求政府去支持一個壟斷的市場--除非訂價是受到公平檢驗的。更別忘記娛樂企業所存在的主要通路:電視、廣播,其所享受的頻道、頻寬,一樣是社會的公共財,娛樂企業不過是有錢買相關的設備來作發送罷了。在娛樂事業享受社會成本的同時,還想要繼續賺取暴利合理嗎?在要求政府與社會付出更多的同時,是否自身也該趁此進行全面革新與重組。最後希望盜版早日絕跡,但也希望一般消費者可以買到價位更合理的正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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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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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兄, 我看模糊焦點的是你吧? 相信我訴求的重點你一定明白, 那就是即使東西濫, 你也不可以盜它!, 而這正不是我們這個討論串的重點嗎? 你倒是說說看真正喜歡正版的網友會提出哪一種論點阿?? 或許我的文筆很差, 舉的例子很爛, 讓大家見笑了, 可是我都願意花時間花精神(我打字很慢的..)灌輸大家這個法制觀念, 為的是什麼? 去雕一棵朽木, 或是對一群牛彈琴很好玩嗎?? 還不是為了為了我們的國家, 希望我們能夠有一個尊重智慧財產權的社會!... 當然大家一開始都一定會很堅持己見, 所以我對於這種緩不濟急的宣傳方式也不抱很大的希望, 但是只要10個裡面有一個人聽的進去, 能夠對這個社會有一點點的改善, 那我就算是成功了... 對於那些堅持己見, 覺得自己盜版沒錯的人, 我也不能對你們怎麼樣, 只希望你們能夠記住自己說過的話, 有朝一日如果你們發明或出版某樣東西(沒有當然最好..), 被人家盜版了, 希望你們也能夠欣然接受, 因為消費者認為你的東西爛, 你是在撈錢...(雖然你自己當然不會這樣認為..) 最後我再重申一遍 不管東西有多爛, 也不管出版品有多貴, 即使唱片公司今天定價一張CD100萬, 唱片公司擺明就是在撈錢, 你還是不能盜版它! 你可以選擇不買, 讓供需法則決定唱片公司的存廢! 可是就是不能盜版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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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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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Re: 按照那些強詞奪理的盜版愛用者的邏輯, 我是不是可以自己印鈔票..?
引用:
這並不是風馬牛不相及喔, 我承認我的舉例很爛, 文筆很差...; 可是我的立意是良好的 , 我的舉例只是想讓大家換個角度想想, 並不是東西爛你就可以去盜版它, 可是目前我看這個討論區的盜版支持者, 都是以台灣音樂爛所以我盜版它來為自己找藉口, 我絕得這是不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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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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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nosaj 我並不認同你的觀點 告訴你吧 我是個厭惡盜版的人 我並沒有盜版 我愛用正版 你的語氣如此激烈 試問你 你都做到了嗎.....還是你的電腦裡也是一堆盜版軟體呢?? 去盜版的人真是錯啊!! 我們千萬不能用盜版~ 但是有人用盜版 又在這.... 大家探討的是: 真的是盜版惹的禍嗎?!(唱片業一致將罪歸咎於盜版 以及消費者用盜版頭上..卻不檢討這是整個大環境變遷所致 包括你我), 而不是盜版是對或錯 (這哪需要討論....) 而你卻拿盜版的對錯當立場 這當然是立即明辨的道理 誰不知道呢... 問題是 你都做到了.!?我可不相信.. 因為我自己都做不到了... (文筆好壞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有無找出問題真正的癥結所在??..) 此文章於 2002-04-07 07:04 AM 被 sudene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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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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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saj,
小弟站在您的立場去想....真的只有一句話,佩服您! 但小弟是站在"人性"的一般面去思考.... 大家都知道竊盜有罪沒錯吧?! 但若今天國家治理的很爛,弄得人民沒飯吃....到那時候,以我來說,管你竊盜有沒犯罪,我先填飽肚子再說! 我將來要是有小孩子,我也會教他不可以偷拿別人的東西....但要是到了哪一天弄得民不聊生,貧富不均----那我就會教他別管啥法律了,先填飽肚子再說,法律....常常演變成是有錢人訂出來欺負善良老百姓的工具了。 今天台灣的唱片業界,沒發現已經被"聯合壟斷"了嗎? 對盜版--不能"鼓勵",但我今天也不會大聲噠伐----因為.... 對於今天的局面....只能說是演藝界和唱片界--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PS.注意看看其他人的文章....可以發現大家並非在為盜版合法化,或是找藉口....純粹只是說出為何會有今天的局面和心中的不平....某些團體若還是不懂得注意消費者的心聲....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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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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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誤打
刪不掉啊~ 此文章於 2002-04-07 07:11 AM 被 sudene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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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台北&台南
文章: 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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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Re: Re: 按照那些強詞奪理的盜版愛用者的邏輯, 我是不是可以自己印鈔票..?
nosaj大大,小弟覺得您真是個好人,不過有一點我要提出來
就是他們口口聲聲說盜版害他們賺不到錢,這點我就很不同意 了,一堆人也是連盜版的那五十元也不肯花錢去買,因為他們 甚至認為爛歌一堆也不值五十元,當然盜版是不對,但是假如 今天完全沒盜版了,會因沒有盜版而去買正版的人一百個會多 出幾個呢?唱片公司會因為盜版消失而做出更好的唱片嗎??還 是他們會想說沒盜版了,多出一點來撈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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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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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前面的幾位網友們說的很對, 我也覺得台灣音樂很爛, 可是我不會因為這樣就去支持盜版, 今天的主題是--大家對於反盜版遊行的意見, 而不是對台灣音樂爛不爛而給意見, 遊行當天歌手們自己也說過了:"你們覺得我們的音樂爛, 你可以不要買, 沒關係, 可是不要買盜版!" 這個之前我也有提過, 關於歌手們提出這樣的意見, 我也是很贊成!
對於那些想要抒發台灣音樂很爛, 但不是要藉此來替自己盜版行為合理化的人, 我建議你們可以再去開一個主題來討論, 我一定支持你們, 第一個進去狗幹台灣爛音樂~ 我的想法是, 先完全杜絕盜版, 讓那些唱片公司沒有藉口說它的唱片銷量差是因為盜版, 進而達到市場機能, 去蕪存菁, 只留下好音樂, 大家也不希望好音樂消失在市場上吧? 可是目前的狀況卻是越好的音樂越有人要去盜, 進而變成惡性循環, 音樂品質愈來愈差... 我相信在PCDVD的網友每個都很有水準, 也都是支持正版的人, 可是你們現在趁這個時候大加踏伐台灣音樂, 無形中是幫那些支持盜版的人找了一個很好的藉口, 盜版業者還以為你們站在他們那一邊勒! 我相信這一定不是大家的本意吧? 以上是我個人的意見啦, 相信板上分歧的意見也都因為這些思考上的不同吧, 不過我相信大家至少有一個共識那就是反盜版 ![]() PS. sudenew老弟: 當然我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完全不用盜版的地步, 可是我會自我反省, 也有心要改, 可是您呢? 有自我反省一下嗎? 還是在指責唱片業者的不是之後, 繼續心安理得的用你的盜版呢..? ![]() 此文章於 2002-04-07 08:29 AM 被 nosaj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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