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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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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我只會很不爽,真的沒力也沒必要去告一個不認識的網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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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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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對社會上的言論自由有所不滿的話 個人建議(無強制)可以搬到台灣海峽西岸的那個國家去定居 那裡不但可以用中文溝通,而且網路還有關鍵字禁止,不合乎當地社會規範的文字你想發都發不上去 這樣夠規範了吧 其實我覺得像以前的台灣還是很不錯的,大家想貼圖就貼,不爽就互相發文幹譙,像男子漢一樣快意的人生 不像現在,動不動就是輕罪提告、媒體關注、衛道士嘴砲、人肉搜索、訟棍釣魚 好好一個網路被這種人搞得污煙瘴氣,連阿宅想找個人講講話、吵吵架、換點資料看的空間都被壓縮至無了 難怪連宅神都要找個對象把自己嫁出去,因為阿宅的末日將要來臨了 ![]() ![]() ![]() 網路資本家們為宅經濟部署十餘年,現在到了收網的時候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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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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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問候別人母親之後在提這個....鄙人覺得他還挺虛偽的! ![]() 如果他問候別人的母親是代表他的道德標準的話,那麼對於政客與那些阿薩布魯的傢伙會搞些下流名堂應該不足為奇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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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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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自由,多少的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O Liberty, Liberty, how many crimes are committed in thy name! ---- 羅蘭夫人 Madame Roland (Manon Jeanne Phlip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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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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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海賊王?天上天下?俠客行?雪山飛狐? ?? 喔,原來是火影忍者。 ![]() 引用:
教義?你說不婚教嗎?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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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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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多麼精闢與諷刺的一段話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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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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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光是這點就可以看的很清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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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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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難聽的, 講道德法律的話, 台灣可以核爆重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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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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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還為了樓主特別發了一篇網誌耶
還真夠給樓主面子 對了 樓主 再提醒一下 要告快衝 也別忘了進度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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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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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這根本沒什麼, 以朱恐龍的角度來看, 對付突然冒出的小白, 何必客氣 ? 隨便點幾篇就可以知道他的風格 致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之某公務員道歉文∼∼∼ 全球暖化與烤肉..... 如果對方是值得敬重的人, 他也會收起嘻鬧的態度 莫忘我受難同胞及救災弟兄! 來捐血吧! 相較於某大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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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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