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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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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多數人在討論什麼 少數為反對而反對的沒有搞懂 卻自以為懂了 說話很大聲很理直氣壯 沒搞清楚狀況的 說話都比較大聲 ====== 話說 將可能的情況都討論過了 事實就會在裡面 雖不中亦不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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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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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有變換車道的動作~也代表他應該注意到前方是有狀況(可能前車減速甚至有左轉跡象)
什麼情況下才會繞過想要突破...??? 其實我覺得飆車的事實應該很明顯...只是自己不夠謹慎又倒楣遇到一個不守規矩又不打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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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lickr.com/photos/10768320@N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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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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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圖很難講,尤其是記者的圖
通常員警也是會畫一個圖,類似像報紙那個一樣 會比較詳細一點,還會丈量路面尺度跟行車尺度等等 但這只是一個大概的示意圖,不是很絕對的 還要看地上的煞車痕、車子的撞擊刮痕跟撞擊點 甚至路面上掉落的東西等等,反正路上有啥就看啥 而且肇事的原因跟我們一般人的判斷其實有點差距 當你的行為就算是不對的,但只要他不是肇事原因 那就只能叫做違規,違規不等於是肇事原因 所以大家既沒有親自處理現場,也不是專業的判斷人員 你在這裡說再多也都只是廢話,甚至可能是傷人的廢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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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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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車禍鑑定,我目前車上有影像紀錄器,不過萬一撞死,可能會被有心人洗掉。
正在考慮是否要及時3G影像回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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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輪胎滾動阻力&溼地煞車&噪音查詢 日本輪胎滾動阻力與溼地煞車查詢(歐洲阻力A=日本阻力AAA)(歐洲跳過D) 貧弱家庭兒童愛心早餐計畫 手機請勿使用台哥大700MHz 4G LTE頻道,以免干擾無線麥克風運作。 推薦網站 我不爽健保局 巴士大叔之部<-華航飛安不良的原因 國家的遠見 站內特別推薦連結 yahoo賣片被抓 由於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的緣故 賣海外正版是違法的喔(刪除紀念) 又有人受害了 好書推薦:快樂為什麼不幸福? 本書不討論快樂更不討論幸福,講的是大腦如何理解世界。 好書推薦:大腦決策手冊 該用腦袋的哪個部分做決策? 了解自己與別人怎麼使用腦袋瓜(因被發現是抄襲的所以下架了喔) 好書推薦:販賣債務的銀行 了解銀行如何使一般人建立錯誤的借貸觀念,讓老百姓成為金融佃農,一輩子替銀行工作 好書推薦:企業的性格與命運 企業的本質是無道德的,企業努力的把自身成本轉嫁成社會成本,以大幅提高獲利。 DVD 好書推薦:沒有中國模式這回事! 雖然書名有中國,但其實是講近代全球經濟史,讓你從經濟學的角度理解歷史。 好書推薦:搶救35歲 十五張證照找不到好工作、四十歲結婚成家是常態、雙薪家庭也只敢生一胎、房貸要背到七十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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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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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
就聯想到去年在台北萬芳路發生的車禍 事業有成的騎士騎著油冷怪 也是在爬坡小彎道攔腰撞上無敵大迴轉的箱型車而往生 問心想想 只要是兩輪(撞上或是被撞上)四輪 永遠是肉包鐵對上鐵包肉 ![]() ![]() 誰安全 ![]() ![]() ![]() 想到 早上在汐止北二高下交流道的轎車撞上登山車的樣子 只能為單車騎士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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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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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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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sUvU...feature=related
現在看到這種新聞就讓我覺得我應該換這種重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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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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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an't love you, Jen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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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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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不能同意你更多。 那些出了名的怪胎果然就是不一樣 ![]() 不用看他們的長相就能知道他們有多醜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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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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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那麼多有何用
我倒建議家屬趕快到國稅局 查對方有何財產 然後到法院進行假扣押(首要之務) 以免被對方脫產 一般是要拿出3分之1的擔保金進行假扣押 由於是車禍事件且對方過失明顯 所以要拿出的擔保金通常只要10分之1 而假扣押是秘密進行的 對方不會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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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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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台灣~ 我都這樣說服我自己的.
總之, 該打燈就打燈, 2秒後動作, 還有人撞上, 就不管了. 說真的, 在台灣會停下來等前車動作完的駕駛/騎士不多. 會保持安全距離的可能多些, 不超速的再多些. 但, 守規矩的絕對是少數中的少數, 大多都是雙方違規. 只是比誰的責任比較大. 我已經沒有佛心老是看後照鏡了, 該打燈, 該等, 然後就動作. 願主保佑不顧一切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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