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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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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這串我可以退出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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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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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可以,當然希望自己是合法的,誰會無聊到故意去挑戰法律,我也沒說過因為修法難所以去違法!!!我又不是錢太多背景也不大,騎車出門還要擔心被警察攔,這也不是啥好玩的事 ![]() 所要追求的,不過就是希望可以得到合理的回應和規範,可以安心改車上路,如我之前講過,我不想惹麻煩,出遊也沒怎樣,突然就全被攔下來開單,理由...非法改裝 ![]() ![]() 我不想和任何人吵,只是發表自己的看法,但你前兩篇最後的回文語氣實在是讓我很有氣 ![]() ![]() 結論....這裡果然不是一個聊車的好地方,這類問題以後還是眼不見為淨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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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程式執行的作業無效,即將關閉! ╱╲ 如果問題無法解決,請勿洽詢程式設計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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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七股in台南
文章: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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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亂入 我想有不少人血液裡就是有些叛逆的因子, 認為不是錯的事,就算有人反對我也要做。 如果家裡禁止你在大學談戀愛,偏偏你又遇上了喜歡的人,你要如何? 如果學校禁止學生在操場打球,然後就連個傳接球也不準,你會不會反抗? 如果我們都乖乖的悶著不出聲,又有誰會聽到這些聲音。 我痛恨飆車族,因為以前週六半夜一堆人在我家外面的大馬路又炒又鬧的 可是,我不會帶著有色眼鏡看改車族。 一把槍,在警察手上和在瘋子手上有著不同的危險性。 那要全面禁止槍枝出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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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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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人呼叫我,我就出現了.......... ![]() 如果你的訴求是上面紅色那段,那你來這邊說破嘴也沒用,就算大家都同意你,能達到希望可以得到合理的回應和規範,可以安心改車上路的結果嗎??你應該去靜坐、絕食,要求交通部長或行政院長甚至總統接受你的陳情啊~在這裡講得慷慨激昂........也只不過是嘴炮而已~~ ![]() 另外,法治觀念沒有,其實不只公民與道德要重修,連生活與倫理恐怕都要重修了....... 順帶一提,講不到幾句就能生氣的人,應該不適合加入討論,的確,你說對了........請你眼不見為淨..........不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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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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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紅色部分不就是冷次定律嗎?我同意....... ![]() 其次,我也不會帶著有色眼鏡看改車族,這點我也同意......... 最後那一句,不知道是不是在問我,我回答一下好了.... 警察持槍合法,瘋子持槍不合法 警察改車(違法改車部份)不合法,瘋子改車(違法改車部份)不合法 應該有回答到你的問題了,讓你了解其異同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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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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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無聊
喜歡開快車的人就給他死不就好了 喜歡改車但會守法的人也不會出事啊 立個重法 違法改車且撞傷人一律加重其刑 我以前的女友是一位律師曾處理過一件案子 撞傷人的駕駛才一天就將所有財產轉移 所以人命對這些違法的人跟本不值錢 直接撥奪他的自由比較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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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七股in台南
文章: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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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是藉那個例子在說 工具(改裝零件)無害,有害的是使用者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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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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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改車族願意提出
1.超速50公里以上,車輛沒入,人以公共危險罪求刑 2.音量超過100分貝以上,罰款10萬 我想反改車的人會少很多 當然,酒駕者比照超速50公里以上辦理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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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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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的確出在使用者的身上.......十分同意 另外請問一下.....不知道您同意國內開放槍枝合法化嗎?為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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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七股in台南
文章: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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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就別開玩笑了...現在的台灣...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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