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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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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位朋友...先冷靜一下 這篇是在討論機車側停的問題,而不是路上的交通..^^" 再來,既然你談了,那我也跟你說 在台南住了十幾年,自從南科、台南市觀光計劃、南市科學園區等的發展 台南市"汽車"的成長數之多,真的想讓你OX的 你舉例五專,我也來舉例五專 這五年之內,跟我一起長大的同學,他們的意見剛好跟你同學相反 他們說,在台南市騎車真的變難了,汽車亂停,佔據機車道,小路開超慢的速度妨礙機車的行進( 只能逆向超車 )等,真的不勝枚舉。 今天,我也不說是"機車"還是"汽車"的錯 我只會告訴你,今天南市交通會這麼亂,只因就是路小、沒規劃好。 這是主因,沒辦法....= = 至於就我所瞭解的次因,為了不引起紛爭,我提示你,你自己觀察看看 有一種人也是南市交通的亂因,他是開車一族,然後是單一性別的人,每次開那種車,真的讓我騎車之人,開始岐視那個性別,且有越來越嚴重的傾向。 喔~對了,這種人,你要是開車一族,雖然也會遇到,可是感受不會那麼的深 只要你用騎車進一趟市區,有遇到,你一定很明顯的分辨出,他就是我說的那種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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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士林劍潭
文章: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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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lackmeat]不合理咧!
什麼叫有空位呢? 是第一個停的當然有空位! 很多事是有人帶頭,就會有人跟著幹! ................ 情況二: 第一個人就用中柱! 第二個也用中柱! …以此類推! 第十個來! 也許也會跟著用中柱了! QUOTE]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這些情況是有問卷調查過 或是訪談的嗎? 無意筆戰 , 我只是想知道這個結論是怎麼來的 所以要幾個人帶頭用中柱停 , 後面的人才會有動機想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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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厭捷運裡 架拐子,偷跑,暴力搶座位的歐巴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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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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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騎的車比較大台, 如果不是剛好有一個畫線的完整空位是絕對停不進去的. 所以我找車位一定找那種完整畫線空位, 但是剛好左右都會有車啊! 難到我 停車時左右有車就是我不對? 這什麼歪理? 還有, 不論在哪我都用正架, 不用側架, 我騎車資歷已經快要滿15年了, 十 多年來始終如一. 小朋友. 以後講話客氣點, 要不然你沒資格指責人家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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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中的理想裝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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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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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認為斜腳架是為了不熄火臨時停放一下而存在的,就像汽車的臨時停車開閃黃燈是為了警示用...
不過總是有圖方便又自私的駕駛,枉顧他人權益,儘可能的將原因說得冠冕堂皇,但實際上不過似是而非。 所謂汽車臨時停車的規定是引擎不熄火、駕駛不離位,定點開警示燈號暫時逗留3分鐘(還是30秒?);但是相信大家都遇過紅線上違停或併排停車的,駕駛離位、引擎熄火,而開著閃黃燈表示暫時停車的... 不過...無來由而會這樣停的人多數不會替其他人想想,既然凡事以自己為優先,自然也不會在乎"反對的人"有什麼感受。 此文章於 2005-06-13 02:06 AM 被 n_akemi 編輯. 原因: 下面網兄說已證實為謠言...故部分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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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士林劍潭
文章: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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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追追追有澄清過 "側停被開單" 的這個謠言了
交通大隊也有澄清說 不會因為這樣開單 那張照片是因為 機車停到汽車停車格 所以被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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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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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紅線的確不能暫停..... 但很多人都暫停(不熄火、不下車),警察也只是趕他走不開單,有些警察更扯,連理都不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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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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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此最多也只有驅離,但是通常是過幾分鐘又會回到原位暫停啦~~~ 而現在警察的心態似乎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就算巡邏員警經過也不會主動上前關切。 除非有民眾打電話檢舉,才會通知轄區來繞一下...不過官方說法是到現場要10分鐘。 按理,這種情形是可以連續開罰,連續的定義是每2小時一次,至於2小時之後會不會再去現場?嘿、嘿... 此文章於 2005-06-24 04:04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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