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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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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好貴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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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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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服完全部役期就不能算退伍(因公傷退的例外), 如果這種驗退的都能發退伍令, 那像是大四被退學的也可以比照辦理要求發畢業證書了.... 畢業證書印一張工本費也沒多少, 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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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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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覺得」你的假設一開始就沒什麼意義... 我有貼資料,菲律賓的故意殺人犯罪率2006後並沒有飆昇啊... 目前全國監獄人犯有5萬多人,死刑犯4X人,各位都說中華民國判到死刑不容易,從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當初宣示要廢死刑(是的,他曾經說過)的那一年(2003)算起,死刑犯大概多了13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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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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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個明明就是自己問題比較大 自己無法適應社會上的工作 再來靠杯政府沒給退伍令 那種心態 你發十張退伍令給他也是找不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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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BUXTON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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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網路之上假設一下,不違法與違反站規吧? 菲律賓的故意殺人犯罪率2006後並沒有飆昇啊 07年與08年不是都上昇了嗎? 還是我看錯了!? 而您這種回答似乎還是沒有正面回答監獄問題呀! 有什麼把握可以認為廢死後,現有的台灣監獄一定夠用呢 有槍殺死刑犯,起碼就是有替監獄清出一點空間 完全不殺,監獄就是沒得清空間 您有沒有把握廢死刑後,台灣不會再度出現全國大減刑的情況,只因為台灣監獄又爆滿啦 我想不管我講多少,您已經打定主意就是要站在廢死的立場,而我亦同。 道不同不相為謀,我不想再浪費時間打字了,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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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eam,one goal,one dream. One thing, one quest, one ring. 光與影的每一天(2016熱鬪甲子園主題曲) 《直到世界的盡頭》 【加班費跟鬼一樣】 『瘋狂』就像是「地心引力」,有時候只需要輕輕的推一下就夠了。 在七嘴八舌異言堂討論政治就像是『野火燎原』,有時候只需要政治魔人輕輕的帶一下風向就夠了。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悲慘世界】 Roy.Halladay R.I.P (1977~2017) 此文章於 2011-03-07 01:48 PM 被 manticorej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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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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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早就說了你們的論點是 怕"誤判" 我的邏輯認為應該由 司法教育跟科學鑑定來解決 就算廢死又怎樣?能解決嗎? 你不會認為廢死之後就沒誤判了吧? 你們為什麼不推動 司法跟科學 來解決你們心中的害怕? 搞錯方向的是你們! 死刑是讓100%確定殺人的罪犯早點下地獄去受苦或是投胎成為畜生而存在的! 搞清楚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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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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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意「廢死」潛藏在最底層的意識形態,也就是基督教新約的教義之一,認為人的性命是上帝所給予的,因此也只能由上帝決定是否取回。我覺得支持廢除死刑的說法是先有這個預設,才有後面的人死無法補償等理由。不是只有生命無法補償,時間也是;「因為無法補償」也不見得就一定會得出「不能執行死刑」的結論。
2. 人類社會的行事準則,出於多數人的自動、或沿習約定,有各種社會條件支撐著這些約定。因此在目前的台灣,你看不到炮烙、刖刑、宮刑、鞭刑、用石頭K到死、浸豬籠等各式刑罰。但你還是看得到死刑。廢不廢除死刑也和文明先進與否無關,而是和社會共識有關。 3. 支持死刑的人一直沒有把他們的講法弄的更清楚。我試著簡單的說:死刑真正的社會功能或社會意義,不在於對被害者的補償(因為補償不了),也不在於對死刑犯的報復(死了以後再怎麼後悔也感受不到了),死刑真正的意義在於滿足社會大眾對於公平正義的要求與渴望。只要還沒有任何其他做法可以替代死刑在社會多數人心中的社會意義,死刑在台灣的社會就不容易被廢止。 4. 廢除死刑不是不能做,但不應該被當成是真理。廢除死刑應該是社會各種條件都支持的條件下,成為社會共識之後的結果。支持廢死者或許可以說出一大堆說法、理由去駁斥贊成死刑的人,但在情感上卻一直無法提出可以取代死刑的社會功能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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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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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知道這樣下去不會改變什麼,不過如果雙方能從討論中得到一些新的觀點,也不失是一件好事 最後稍微說明一下上面的問題。 菲律賓的故意殺人犯罪率在2000-2002年比較高,之後突然降低,在2006年廢死之後又再升高,但沒有超過00-02年的數字,應該算是在合理波動範圍內。 更正一下,從2003至今大約增加了21個死刑犯,平均一年增加3個。 如果一年算5個,平均關50年吧,那麼到最後無假釋無期徒刑犯大概會維持在250-300人左右的狀態,一個人牢房差不多2坪,加上一些施設,應該還好。 擠爆監獄的主力客戶是其他的輕重刑犯,全國大減刑也是把這些人清出去,那是好幾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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