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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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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希望藉此法制也能有所進步..... 加班的部份... 我想起來,生產線應該是輪兩班制的吧? 理論上一天不會工作超過12小時... 除非缺人,或是產能超出負荷..... 後者,這邊應該蠻羨慕的吧? ![]() 照理說... "回報"也應該會蠻合理的..... ![]() 對了,我說的"退路"類似"轉進"的意思..... ![]() 此文章於 2006-08-31 01:24 AM 被 water_luh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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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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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恩。 你倒提醒我了...生產線超過12小時的話,人滿為患咧。 再者,器具會夠用嗎? ![]() 而回報....你說"加班費"? mmm...這三個字好懷念阿..... n百年沒見過了...一到了要留下把工作做完時,責任制這三個字就會跑出來跟你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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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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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組裝的... 有的不用啥機台的樣子? 加工的... 通常CNC的一人要顧好幾台..... "生產線"由於明顯看得見產出,"加班費"有其必要性吧? 勞工法規中應該也有相關規定才對..... 以前在HH的子公司,倒是都蠻照規定的... 包括每週工時也是,剛開始時7:40就要上班,週六忘了還要做多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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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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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哈,當然有些生產線是不用工具的。 而加班費的話,應該都是要吧... 而鴻海公司的話...沒待過... 好啦,你也該開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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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International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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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biz.yahoo.com/060830/142/iy4a.html
富士康索赔案昨现戏剧起伏 三千万索赔陡减为1元 本专题撰文/记者邱敏、严利 富士康索赔案昨现戏剧起伏 法院解除对记者财产冻结 鸿富锦追诉《第一财经日报》 昨晚,富士康天价索赔案出现了戏剧性的跌宕起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经解除了之前因富士康起诉而对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翁宝及王佑个人财产的冻结;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且将诉讼对象由之前的起诉个人改为同时追加起诉第一财经日报社。而在昨晚9时30分发布第二次声明的第一财经日报也随即紧急起草了新的声明。 改变不影响案件的性质认定 由于富士康的法务手机一直无法接通,于是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法学院的于海涌副教授。于海涌分析案件的标的额和诉讼对象的改变应当是由原告方鸿富锦精密工业 (深圳)有限公司提出而变化的,而由于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这1元钱当然不需要诉讼财产保全,所以法院也就解除了翁宝和王佑的个人财产冻结。 来自台湾媒体的消息称,鸿海集团发言人丁祈安对鸿海态度转变的解释是,鸿海起诉记者一事,经过连日来媒体与网络的报道转载,焦点已被模糊,真理已经扭曲。丁祈安称,现在媒体都把焦点放在3000万元人民币的金额上,忽略了正义。鸿海希望通过撤销3000万元人民币假扣押后,媒体能重新检讨此事件,面对媒体不实报道对企业声誉造成的伤害。 戏剧性的12小时 昨天上午11时,鸿富锦声明称起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所获赔偿不论大小,都将捐助到慈善机构。 下午,鸿富锦代表主动与翁宝王佑互动。 昨晚9时30分,《第一财经日报》第二次发表声明。 昨晚10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经解除了两名记者冻结的财产;同时将诉讼标的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 今天凌晨0时30分,《第一财经日报》起草新的声明。 第一财经日报第三次声明 第一、 司法乃社会公器,司法裁决是解决社会纷争,维护社会公益的最后途径,任何企业或者个人,均不得借司法的名义,肆意践踏他人人权和新闻自由。 第二、 本报注意到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锦”),拟撤回财产保全的措施,并追加诉讼主体、变更诉讼请求。对于鸿富锦诉讼立场的改变,本报表示关注。 第三、 鉴于鸿富锦对本报记者的不当诉讼,对其已经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本报将继续保留反诉和另行起诉的权利。 第四、 本报报道是否有所谓“歪曲事实”和“不实报道”,鉴于本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本报坚信,司法自有公断。 省人大今年执法重点检查劳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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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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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司法乃社�公器,司法裁�K是解�K社���\,䘃𤔅社�公益的最后途𣺊,任何企�或者�人,均不得借司法的名�,肆意ì踏他人人芿和新䖳自由。
================================= 看到這條我就很不爽! 那誰來監督新聞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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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市北區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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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換郭董啊,從以前到現在媒體不就是這樣的工作時數了 ![]() 此文章於 2006-08-31 09:43 AM 被 先覺王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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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International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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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必須監督新聞自由, 因為政府是最後的推手...
這下可就刺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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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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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辦公室連續上班12小時也是正常的吧 ....... 我只是小小網管 但是最近這1.2個月來 已經好幾次周末都在公司度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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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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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正題
我記得當初的報導 好像不只說連續工作12小時 還有其他的方面 如果報導是錯誤的 鴻海告他們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1億2千萬也不是太多 如果是錯誤報導........ 這段時間鴻海所受的引響 所減少的生產效率...以及未來訂單的流失 1億2千萬只是剛剛好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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