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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02309148
Regular Member
 
gn0230914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52
引用:
作者惡蟲
抓著媒體報導的皮毛在搞笑嗎?

你大概連車禍肇事的賠償責任是用哪一條都不知道吧。


要賠啦...我媽同事路上開車撞到一個騎機車闖紅燈的老頭

結果撞死人 民事和解賠了100多萬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5-09-07, 06:22 P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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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02309148離線中  
dolphu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不知道以後會不會出一種保險-----摔破免罰險

當好意幫助他人時,不小心沒幫上忙卻讓人出事,由保險公司全數理賠

 
舊 2005-09-07, 06:26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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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離線中  
雲影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43
引用:
作者gn02309148
要賠啦...我媽同事路上開車撞到一個騎機車闖紅燈的老頭

結果撞死人 民事和解賠了100多萬


傳說中的"應注意,未注意"啊...


--
闖紅燈的應該比剛起步的還快吧
舊 2005-09-07, 06:34 P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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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影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惡蟲
抓著媒體報導的皮毛在搞笑嗎?

你大概連車禍肇事的賠償責任是用哪一條都不知道吧。


你才在搞笑吧?
還是你根本不出門的 ?

我的親人就有人曾因為撞傷違規穿越馬路的人而賠過
而且這種判例多得是
我不敢說百分之百法官一定會判賠
但是,絕對會有法官會判賠的
責任在誰?? 那不重要
而是台灣的法官對死亡、重傷之類的多會要求駕駛賠償
老實說,我搞不太清楚這叫 "無過失責任" 還是叫 "道義責任"
舊 2005-09-07, 06:40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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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ULLA
Regular Member
 
ULL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八里山上
文章: 63
”不教而殺謂之虐”我想大家會這麼生氣是因為根本沒有人知道玻璃娃娃要怎麼對待,連大人可能都不一定知道,更何況是小朋友呢?

其實政府這邊可以教導什麼是"量力而為"和"正確的處理方式",若是廣為宣導讓大家知道若是遇到類似事件應該如何處置以保護自己,跟保護受傷者。

現在大家都在追究誰該負責,但是好像沒有人關心要怎麼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所以現在若是遇到類似狀況大家可能不知如何”正確處理”與其招惹麻煩,那還不如不幫。
__________________
四葉幸運草

此文章於 2005-09-07 06:57 PM 被 ULLA 編輯.
舊 2005-09-07, 06:48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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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LA離線中  
污染物
Major Member
 
污染物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新竹休養
文章: 221
引用:
作者惡蟲
抓著媒體報導的皮毛在搞笑嗎?

你大概連車禍肇事的賠償責任是用哪一條都不知道吧。


絕對要賠的.

就算刑事上沒有責任.還是要賠.

我表哥年輕時騎車沒有超速沒有違規.撞上想到穿越馬路的小孩.

旁邊可不是班馬線或路口.那小孩就只是突然衝出來 .

後來那小孩傷到腦部不幸去世了.後來那小孩的父母跟那顏家差不多.

不是鬧就是告.反正就是要錢.

沒事放小孩衝到馬路上.旁邊都沒大人.最好自己都沒有責任

結果最後民事上還是賠了幾百萬了事.

題外話:現在騎車常被那些不打方向燈的老頭嚇到~他X的根本就是出來賺棺材本的
舊 2005-09-07, 07:03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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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ULLA
”不教而殺謂之虐”我想大家會這麼生氣是因為根本沒有人知道玻璃娃娃要怎麼對待,連大人可能都不一定知道,更何況是小朋友呢?

其實政府這邊可以教導什麼是"量力而為"和"正確的處理方式",若是廣為宣導讓大家知道若是遇到類似事件應該如何處置以保護自己,跟保護受傷者。

現在大家都在追究誰該負責,但是好像沒有人關心要怎麼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所以現在若是遇到類似狀況大家可能不知如何”正確處理”與其招惹麻煩,那還不如不幫。


本來想打一大串的,算了.....

這年頭真的只能打電話了.........
"量力而為"這四個字太沉重了.....
舊 2005-09-07, 07:34 P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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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雲影
傳說中的"應注意,未注意"啊...


--
闖紅燈的應該比剛起步的還快吧


之前有人說過
高速公路上竟然有人穿越,還是在晚上
結果就發生車禍
駕駛被判要賠償
理由也是"應注意,未注意" 這之類的..............
舊 2005-09-07, 07:38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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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小e二號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不曉得
文章: 1
引用:
作者mtchiao
說簡單一點...
遇到事情就打電話...119或110
請(專業人士)幫忙....
千萬別逞強...
至於那些(非專業人士)想(親手)幫忙....
自求多福了....>_<


懂了 以後什麼事都打110或119吧...
舊 2005-09-07, 08:14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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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e二號離線中  
dragon-cat
*停權中*
 
dragon-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Chiayi
文章: 1,392
引用:
作者惡蟲
抓著媒體報導的皮毛在搞笑嗎?

你大概連車禍肇事的賠償責任是用哪一條都不知道吧。

法條是死的,二邊的律師講的都有道理,也有法律依據,那你要判那一邊對?
這種情形你要站在應注意而未注意那邊還是站在路權這邊...
舊 2005-09-07, 08:22 P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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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ca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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