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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Vincen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1.既然要說路權,請問一下,那絕對路權的範圍是甚麼?
前方幾公尺?
時速幾分之幾?
還是到前方車輛的屁股?
還是其他?

黑車違規(交叉路不得超車,環堤大道本區段大約每50公尺就是交叉路口),
他超了,領先車輛獲得絕對路權,整條環堤大道,恭喜!
行車紀錄器車輛原本領先有路權,因為被黑車違規超車,失去路權。可憐哪!

黑車於本區段慢車道行駛80公里時速,只要任何一條支線有人車出來都白死,
因為他有絕對路權。(這樣對不對?!)因為他只是超速,絕對路權還是他的!
(請自行看 google map 環堤大道永樂街至永平街有幾個交叉口)。
既然超速無所謂,那我開音速也行,路權都是我的!哈哈哈!

2.行人有沒有路權?
警方第一時間已經說行人沒有違規。
如果有路權的話,那一家人已經走到交叉路口中央,路權還不是他們家的?
當時路口不管銀車、黑車、任何車輛都沒有路權。都應該停下來禮讓行人通過,
不是嗎?那你在哈囉?

沒有路權,那行人不就是違規穿越馬路?
警方說謊?

或者是特殊情況,雖然沒有路權,但是也沒有違規。
(這樣一來,銀車沒有路權,但是他違規了?!)
行人應禮讓轉彎車與直行車?

3.這道路設計很奇妙。
永樂街38巷45弄是單行道,與環堤交叉路口還設置停車格。
依據網友絕對路權的觀念,110公尺外環堤大道上的直行車就有路權了。
(行車紀錄器車輛黑車超車點)

汽車停在45弄停止線內,是看不見左右來車的,頂多看到10~20公尺,
一定要行駛到黃色網狀線上才能看到50~60公尺左右來車。
想看到110公尺慢車道上的車,必須半台車都在環堤慢車道上才看的見。
(請參照 google map,還有行車紀錄車車輛於第
二秒被黑車擋住45弄路口,第三秒看見白車。)

萬一看見有車,哎呀,我轉彎車侵犯直行車絕對路權了!

a.退回去45弄停止線後,可是45弄是單行道,禁止倒車!
b.停著不動,那會繼續侵犯直行車路權,黃色網狀線禁止臨時停車,應保持
淨空!
c.看直行車還遠,趕緊轉過去。還是侵犯直行車路權!

然後,然後他就撞上了快車道上的黑車。
(黑車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到快車道上!)

結果,結果無辜路人死掉了!
     
      
舊 2020-01-21, 12:20 P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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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Vincent離線中  
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在那種路開這種速度就是錯
 
舊 2020-01-21, 12:21 PM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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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離線中  
oxa9615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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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137
引用:
作者GCVincent
1.既然要說路權,請問一下,那絕對路權的範圍是甚麼?
/////
2.行人有沒有路權?
警方第一時間已經說行人沒有違規。
如果有路權的話,那一家人已經走到交叉路口中央,路權還不是他們家的?
當時路口不管銀車、黑車、任何車輛都沒有路權。都應該停下來禮讓行人通過,
...


這個路口單行道出來,是有設置鏡子的,是用來看左側來車的。
銀車第一侵入網格,因為前面有行人,所以才暫停。
黑車以為銀車會靜止讓他過,誤判。
銀車看行人過一半,就馬上前行。

所以銀車,第一次靜止時,一定不是因為黑車來勢洶洶才靜止的。他只有看到前方的死者一家還在網格上,才停下來。
但他一定有先瞄一眼,黑車還在遠遠的地方,沒想到因行人無法立刻過路口。
銀車算是有看到行人,卻沒留網格淨空,等行人後,又沒確認左側。
黑車只要撇掉超速這條,我想可以告到較低的責任。因為銀車突然加速猝不及防。只是人是黑車壓死的,這人命算他的,的確開慢點撞到不至於壓死人。
舊 2020-01-21, 12:35 P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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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a9615離線中  
水晶蘋果
Advance Member
 
水晶蘋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311
看起來兩邊都是罪無可恕,有什麼好爭的
舊 2020-01-21, 12:36 PM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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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蘋果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edwardliu
很多跡象都說明左轉車應該要在原地停等,但有人就是會在車速跳針。

多看法院這類交通意外裁決,不難理解

法官會先釐清肇責主因

超速會是主因嗎?

銀車支道出來沒禮讓幹道,整個車身擋了幹道的右側行車線

如果銀車守規則先停在黃色網線外等待

黑車如何超速也不會發生意外

主因不是很明顯嗎?

黑車超速理論上是次因

民事賠償絕對逃不了責任


超速駕駛當然很可惡

可是哪時車流量也不是很大,銀車多等一下不會死


在台灣超速駕駛是很壞的習慣

可是這類小路出大路左轉車,經常一下車身就跑出來

尤其是機車騎士靠右騎,常會被這種突如其來在支道冒出來的駕駛嚇個半死
舊 2020-01-21, 12:39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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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oxa9615
Senior Member
 
oxa961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137
引用:
作者水晶蘋果
看起來兩邊都是罪無可恕,有什麼好爭的


練習破解絕命終結站
舊 2020-01-21, 12:43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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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a9615離線中  
GCVincen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sclee
多看法院這類交通意外裁決,不難理解

法官會先釐清肇責主因

超速會是主因嗎?

銀車支道出來沒禮讓幹道,整個車身擋了幹道的右側行車線

如果銀車守規則先停在黃色網線外等待

黑車如何超速也不會發生意外

主因不是很明顯嗎?

黑車超速理論上是次因

民事賠償絕對逃不了責任


超速駕駛當然很可惡

可是哪時車流量也不是很大,銀車多等一下不會死


在台灣超速駕駛是很壞的習慣

可是這類小路出大路左轉車,經常一下車身就跑出來

尤其是機車騎士靠右騎,常會被這種突如其來在支道冒出來的駕駛嚇個半死

請看90樓照片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78&page=9&pp=10
整台車在慢車道可以看到100公尺左右。

停在停止線內,只能看到正前方左右各10公尺,哦,當天路口右邊插了2台汽車。
左邊停了3台機車裡。

所以當天另一輛機車也是半台停在黃色網狀線上,不然看不到左右遠處啊!

或者用 google map 自己嚕手機螢幕看一下
51 永樂街38巷45弄
https://maps.app.goo.gl/wbFaV4cLw6DS5qUT8

Google 環景相機至少高3公尺,轎車駕駛視線高度不到1.5公尺。

當然支線車看不到幹道車輛是你家的事,因為幹道路權無敵孫中山!

此文章於 2020-01-21 01:03 PM 被 GCVincent 編輯.
舊 2020-01-21, 12:53 P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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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Vincent離線中  
ycli692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484
如果我是黑車車主 看到銀車車頭我就會先減速了
舊 2020-01-21, 01:17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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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i6921離線中  
newsne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用科學方法控制變因來討論吧。
(當然,「行人過馬路」這個變因就不討論了。)


一、如果「行人過馬路」不變、「特斯拉超速」不變
1.銀色車開出來,特斯拉超速無法煞停,選擇閃銀色車,女童死亡。(本案例)
2.沒有銀色車開出來,但有一條狗或其他生物非生物衝出馬路,特斯拉閃躲(和本案一樣反射動作),女童仍可能死亡。

二、如果「行人過馬路」不變、「銀色車開出來」不變
1.特斯拉超速,無法煞停,閃躲銀色車,女童死亡。(本案例)
2.特斯拉不超速,銀色車過路口再行或直接煞停,女童不會死亡。

特斯拉不超速,女童不會死;特斯拉超速,女童可能存活、可能死亡。
很明顯,造成女童會不會死亡的變因在於特斯拉是否超速。

希望自認聰明的那位仁兄有一丁點科學素養。
舊 2020-01-21, 01:33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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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nes離線中  
federer888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480
引用:
作者newsnes
用科學方法控制變因來討論吧。
(當然,「行人過馬路」這個變因就不討論了。)


一、如果「行人過馬路」不變、「特斯拉超速」不變
1.銀色車開出來,特斯拉超速無法煞停,選擇閃銀色車,女童死亡。(本案例)
2.沒有銀色車開出來,但有一條狗或其他生物非生物衝出馬路,特斯拉閃躲(和本案一樣反射動作),女童仍可能死亡。

二、如果「行人過馬路」不變、「銀色車開出來」不變
1.特斯拉超速,無法煞停,閃躲銀色車,女童死亡。(本案例)
2.特斯拉不超速,銀色車過路口再行或直接煞停,女童不會死亡。

特斯拉不超速,女童不會死;特斯拉超速,女童可能存活、可能死亡。
很明顯,造成女童會不會死亡的變因在於特斯拉是否超速。

希望自認聰明的那位仁兄有一丁點科學素養。


沒錯,肇事要死亡大多數的案例都要配合超速這一點
在安全速度內死亡的是佔相對少數
以後搞不好再過20年後
都市都會強制所有汽車加裝電子限速
只要汽車在城市內,都會被強制接收訊號限制電子儀器
讓速度強迫在安全速限內
如果要解除,可能要透過車上的連接器連接到控制中心
請求因為有緊急危難事故然後解開電子限速
e=1/2*m*v*v
速度60和速度40的能量已經是36:16=9:4
60的動能是40的2倍多,可反應時間也減少許多
還有煞車距離也要求更長
80和40兩者已經差到64:16=4:1
反應時間減半,煞車距離加倍以上,能量差4倍
這幾點下去科學判斷
在市區造成的車禍,時速80和40
肇事機率和造成的傷亡將會超過10倍以上
因此贊成嚴重超速以殺人罪起訴
舊 2020-01-21, 01:43 PM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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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derer888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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